发票分类编码错误怎么办(没有分类编码简称的发票合规吗)

问:墨子老师,您好这个月我们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中没有分类编码简称请问这样的发票是否合规?,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发票分类编码错误怎么办?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发票分类编码错误怎么办(没有分类编码简称的发票合规吗)

发票分类编码错误怎么办

问:墨子老师,您好!这个月我们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中没有分类编码简称。请问这样的发票是否合规?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5号公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这不能说明2018年以后所有的发票都会显示编码简称。比如以下几种情况:

1、有些企业的开票系统还不尚未升级。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开具。

2、 税局代开的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因此税务机关代开的增专、增普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对应税收分类编码简称,取得该类发票可正常使用。

3、其他不在新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45号公告明确,只有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会显示分类编码简称。如: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等

综上所述,总局2017年第45号公告只明确,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才会显示“商品及服务分类编码简称”,并不是所有的发票都应显示。所以,不应把发票上有没有显示“商品及服务分类编码简称”作为判定发票合规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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