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老楼加装电梯(老楼加装电梯不再需要)

各位粉丝:

老楼加装电梯一直是一个非常争议性的问题,而目前北京的做法是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不反对,才能启动加装电梯,这相当于必须涉及到的业主都无异议,而这也成为了老楼加装电梯最难的一步。

为什么要老楼加装电梯(老楼加装电梯不再需要)(1)

前段时间,我们推送了北京城市更新的立法——《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公布征求意见稿。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条例》草案中的一句话,或者会带来老楼加装电梯的一个变局,即将来是否还需要居民百分百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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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老楼加装电梯的困局,基于的就是各方的利益和需求协调难。对于居住在楼上、尤其是高楼层的业主来说,没有电梯上下楼确实非常困扰,特别是家中有老人或病人的家庭,上下楼更是举步维艰。

但另一方面,对一楼业主来说,电梯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用处,还担心加装电梯后是否会遮挡自家的光照、影响通风。而且,加装电梯后对于一层房屋的价值就会产生不利影响。要知道,很多老旧小区一楼过去往往是价格比较高的楼层,而有了电梯后,明显高楼层会更受买家青睐。

因此,往往很多老楼无法加装电梯,就是一楼业主和高楼层业主之间的利益和需求无法协调,各持己见,但各自又有道理,事情就僵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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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加装电梯的政策是:业主同意比例达到《民法典》规定的,且其他业主不反对,即可加装电梯。这实际上是需要涉及的业主们都同意,或者说是百分百无异议。

而在今天一审的《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中,关于老楼加装电梯是这样表述的:老旧住宅楼房加装电梯,应当依法经由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受益业主应当参与分担加装电梯建设和维保、运维费用。

这里已经不再提及“其他业主不反对”的内容,只是规定要依法经由相关业主表决同意。

其实理性分析是可以理解的,《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是地方立法,是法律,因此必须依据上位法和相关法规。

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而《民法典》的规定,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而并没有需要百分百表决同意的法条。

今年最高法公布的外地一则判例中,也依据上述《民法典》的规定,支持了高层业主要求一楼业主停止对加装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妨碍的请求。

当然,也并不是不同的意见就没用了?此次北京《条例》草案中也提出,对于涉及多名业主权益及公共利益的城市更新项目,街道或居委会可以通过社区议事厅的形式,召开项目确定听证会、实施方案协调会及实施效果评议会,听取意见建议。

而居民如果不同意更新决定,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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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立法中没有“其他业主不反对”的内容,也并不一定意味着实操中就一定会业主表决通过就立即启动加装。

目前北京在实操中是如果达到了表决业主同意比例的话,加装电梯事项就能得到确认。

加装电梯项目确认后,街道、社区要组织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和加装电梯的楼门口公示实施方案,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期内业主无异议的,加装电梯即可启动实施;

而如果业主提出异议的,街道、社区应组织相关业主开展民主协商,实现“协商一致就开工”。

当然,立法后实操是否还这样实施,还有待于将来的落地政策和解释。

总之,加装电梯这事儿,还是要平衡好各方的权益,谁的合理需求和利益都不能忽视,尽量能找到一个各方权益的平衡点。比如有的楼栋就协商了给予一楼业主一定的补偿,最终达成了一致加装了电梯。

大家对于老楼加装电梯还有什么好的建议,也可以在留言区里聊聊,群众的智慧才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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