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王纳妃最新消息(泰国国王公开纳妃)

泰国国王纳妃最新消息(泰国国王公开纳妃)(1)

泰国国王公开纳妃,王后观礼

泰国国王纳妃的事应该都人尽皆知了,具体详情就不多赘述了,来说说我的一些见闻吧。

七月一号的时候我曾带着一家三口参加了一个低价泰国旅行团,也算是了解了一番泰国的人文风俗。以下转述都是从由泰国当地导游所得知,具体如果有误敬请指正。


国泰虽然在1935年的时候已经在法律上禁止一夫多妻制,但是一夫多妻的现象在泰国是极其常见的现象。

导游说,如果要问一个泰国男人有几个老婆你不能直接问“你有几个老婆?”而是应该问“你家有几个水缸?”在法律上,妻子确实只能有一个,也就是说和男人领证的只能是一个老婆,而其他作为“妾”是没有办法领证的。

当地的导游还打趣说自己是非常专一专情的男人,因为他目前家里有两个“水缸”,一个在芭提雅,一个在曼谷。当他身处曼谷的时候他是不会接芭提雅“水缸”的电话,会专心陪伴曼谷的“水缸”,反过来当他身处芭提雅的时候就会专心陪伴好芭提雅的“水缸”,不会理会曼谷那一口......最后他还说自己没有结婚。

未婚,但是有两个性伴侣.......


“一夫多妻”被视为封建残余,很多国家都废除了。可是废除了制度,却废不了男人多情的种子。在国泰可以明目张胆的纳妾,可是在中国,这是万万不可行。

一般,养“小三”都是有钱老板的做法,面子嘛,能养的起“三儿”的男人在男人堆里还是算是挺有成就感的,在女人堆里,就算声名狼藉但是至少印证一点,这个男人有两下子的。女人养“三”同理可得。所以通过这层逻辑可以说明一点就是:养”三儿“的一般都是有钱的主。除了那些有特殊另类”才华”人士凭“才华”被“三儿”养的。


那作为一个“三儿“或者说作为一个原配夫人一定很好奇,“小三“有权分得遗产么?


假设,小泰家财万贯,和妻子长期分居并且身患多病。后来和寸步不离照顾他的一个护工日久生情了并且同居多年。小泰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由护工继承,并公证了遗嘱。那么小泰去世后,作为”小三“的护工真的可以继承小泰的财产么?

  •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小三”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小三”是没有权利按照法定继承参与死者的财产分割的。但是!“小三“是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参与继承的。
  • 公民有遗嘱自由,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 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后面四种遗嘱形式都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按照目前看来,原配是不是就应该乖乖把小泰的财产拱手让给护工呢?毕竟立遗嘱让”小三"继承他合法财产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呀?

可是在这个假设的案例中,小泰和妻子只是长期分居并没有离婚,所以,小泰在还是有妇之夫的时候和护工长期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

小泰立下的遗嘱也是基于同居的关系,这有悖于公序良俗,应该属于无效的行为。所以,护工”小三”要求继承遗产的要求是可以被驳回的。

不过,如果护工“小三”和小泰有私生子女的话,私生子女要求继承遗产的话,法院是应予以支持的。

这个让我忽然想到上月的娱乐新闻,吴佩慈怀第四胎了。

六年怀四胎,纪晓波依然没有娶她进门,都说吴佩慈这个豪门破碎了,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相同的继承权。所以现在谈人家的豪门破碎未免太早,人家说不定放长线钓更大的鱼......

泰国国王纳妃最新消息(泰国国王公开纳妃)(2)

吴佩慈怀第四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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