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司机被判无期(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主犯被判无期)

一审宣判!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司机被判无期(玛莎拉蒂撞宝马案主犯被判无期)(1)

△ 图片来源: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11月6日下午3时许,河南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案时隔近十个月后在永城市人民法院由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涉事司机谭某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另两名被告张某渠、刘某涛均判三缓三。

针对此判决结果,死者贾某某妻子乔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要求判谭某明死刑。另外一名死者葛某某妻子程女士表示,针对判决结果她接下来会和乔女士王女士商量,然后再做决定。

此前该案第二被告代理律师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三家都分别达成了民事和解协议”,该案属于先和解再宣判,化解了大纠纷对各方都好。

11月6日中午,谭某明的父亲在媒体中表示对受害方“一直有道歉,倾家荡产也愿意赔偿”,对此乔女士直呼“无耻”,如果被告方愿意给受害者弥补损失和精神的安慰,事情不会拖到现在,“人的生命是无价的,给我们三家带的伤痛是用再多的金钱都无法来弥补的。”

2020年1月16日,“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案”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7月3日19时许,被告人谭某明、刘某涛、张某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饮酒。聚餐结束后,22时22分许张某渠曾电话联系代驾,在代驾到来之前谭某明驾驶“豫NE5S55”号牌玛莎拉蒂莱万特越野车,载着刘某涛、张某渠离开,沿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在连续剐蹭停在路边的六辆汽车后,又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传祺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相剐碰,谭某明因无法通过被迫停下。被撞车车主及周围群众上前劝阻,刘某涛和张某渠让谭明明赶紧离开。谭某明不顾群众劝阻,强行冲出逃逸,至东外环路和永兴路交叉口时,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号的“豫N0182L”宝马轿车,致宝马轿车起火燃烧,造成车内人员葛某某、贾某某当场死亡,驾驶员王某某受重伤。谭某明、刘某涛、张某渠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谭某明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被告人刘某涛、张某渠明知谭某明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庭审中,谭某明当庭认罪,痛哭,并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并下跪,表示对不起父母,向社会道歉;张某渠不认罪,刘某涛表示服从法庭判决。宝马车上两名死者和一名伤者的家属,均表示不同意调解,要求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

潇湘晨报记者 蒋紫雯 高媛 报道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潇湘晨报】创作,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