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号牌污损(群众发现车辆号牌上)

近日,一辆大货车因存在号牌污损交通违法行为被宝坻交警查处。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已将“机动车故意污损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未安装号牌、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等违法行为纳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范围,群众可通过网络途径进行交通违法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大货车号牌污损(群众发现车辆号牌上)(1)

日前,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民警巡查至宝坻区东环路时,发现一辆大货车的前号牌模糊不清。交警拦检该车后发现,该车本应为黑色的号牌文字、数字、字母均严重褪色,不易识别。该车驾驶人表示知道所驾车辆号牌褪色的情况,出于侥幸心理,仍旧悬挂褪色号牌以逃避交通违法摄录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因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该驾驶人依法被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交警也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公安交管部门特别提醒,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合法上路的前提。涉牌违法车辆往往肆意违法行驶,严重危害其他车辆、人员安全,一旦引发交通事故,还会凭借号牌信息不实、警方查证困难选择逃之夭夭。部分涉牌违法车辆甚至还会涉及治安或者刑事案件。因此,广大车主不要心存侥幸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以致受到法律严惩。

在近年来被查处的机动车变造号牌违法案件中,违法者的“变号”手段一直在变化,从前出现过的胶带贴、电动翻牌器、磁铁号牌贴等方式,都被交警一一“破招”。对于变造、伪造或使用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出,违法驾驶人将依法被予以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且驾驶证一次被记满12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涉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对于上述违法情形,全市交警充分利用智慧交管设备强化治理,形成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无缝隙监管。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交通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已将“故意污损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未安装号牌、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等违法行为均纳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范围。市民可通过“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的“天津交管服务直通车”小程序、“天津交通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抓拍违法照片上传至“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焦轩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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