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啦a梦电影机器猫vs机器狗(哆啦A梦大战机器猫)

近日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机器猫公司不服图形商标被无效,上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艾影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机器猫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商评委的裁定。此案因涉及到动画片《哆啦A梦》的主人公哆啦A梦而广为人知,其事情是如何呢?下面就由智高点给大家带来此次事件的来龙去脉吧!

一、事件背景

“哆啦A梦”:哆啦A梦(日语:ドラえもん),旧译为机器猫,其他名称为机器猫、铜锣卫门、虎右卫门、小叮当。是藤子·F·不二雄的漫画作品《哆啦A梦》中登场的猫型机器人。同时也是此次商标案件中的主人公

机器猫(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日,主要的营业范围是童鞋、运动鞋等经营项目,因其注册成功一件类似“哆啦A梦”形象的图形商标,而在此次案件中被艾影公司提出无效申请。

艾影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2日,主要的经营范围:文具、玩具、服装、鞋帽、文体用品等经营项目。经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享有“哆啦A梦”形象的著作权权益。

哆啦a梦电影机器猫vs机器狗(哆啦A梦大战机器猫)(1)

二、事件发展

(1)机器猫公司注册图形商标

2012年4月10日,机器猫公司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一件类似于“哆啦A梦”形象的图形商标申请并于2015年12月28日被核定注册为第10744707号图形商标(下称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婴儿全套衣、鞋(脚上的穿着物)、帽、手套(服装)、围巾”等商品上。

2)艾影公司获授权,向商标局提出无效申请

艾影公司通过授权,获得了“哆啦A梦”卡通作品及卡通形象等著作权及维权权利。艾影公司发现,诉争商标与其申请注册的第3162425号DORAEMON及图、第5227141号图形商标、第3162509号“哆啦A梦及图”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艾影公司认为,机器猫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在先著作权。据此,2016年12月12日,艾影公司以机器猫公司的商标涉嫌侵权等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3)商评委裁定商标无效

2017年11月14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为,机器猫公司商标的图形与艾影公司提交的3件商标的图形部分及图形在构图元素、表现形式、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且均使用在婴儿全套衣等密切关联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商品来源等,诉争商标与艾影公司提交的3件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同时,艾影公司是“哆啦A梦”漫画及动画作品合法授权人,诉争商标中的图形与涉案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哆啦A梦(机器猫)”的主体特征、设计细节极为相近,已构成实质性相似,诉争商标侵犯了艾影公司的在先著作权。据此,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4)机器猫公司不服上诉

2018年1月,机器猫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机器猫公司诉称,诉争商标与艾影公司的3件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同时,诉争商标图形与《哆啦A梦》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未侵犯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5)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诉求

经过法院梳理,本次商标案件中主要焦点有两个:

①“哆啦A梦”的外在形象设计

②商标类别关联性

而经过审理后,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侵犯艾影公司的在先著作权。

其一,“哆啦A梦”图形属于能够被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并且该图形整体结构、元素构成和布局等方面,体现了作者的个性取舍、选择、安排和设计,满足了作品的独创性要求,因而“哆啦A梦”图形构成作品。其二,“哆啦A梦”与生活常见、漫画常见的猫的形象不同,拥有较强的显著性。其三,诉争商标与“哆啦A梦”在整体结构、设计细节、元素构成和布局等方面均相近,因此,可以认定,两者已构成实质性相似。而机器猫并未获得授权,因此机器猫侵犯了艾影公司的在先著作权。

而针对商标类别的关联性,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诉争商标与艾影公司的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在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上,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婴儿全套衣、鞋(脚上的穿着物)、帽、手套(服装)、围巾”等商品,与第3162509号“哆啦A梦及图”商标核定使用的“游泳衣、腰带、雨衣、戏服、衣服吊带”等商品、第3162425号“DORAEMON及图”商标核定使用的“雨衣、戏服”等商品、第5227141号图形商标核定使用的“雨衣、化妆舞会上穿的服装、浴帽”等商品,虽然都属于第25类商品,但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分属于不同群组,且在案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用途、消费群体、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具有较大的关联性,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依据不足。

据此,法院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虽然有部分事实认定有误,但作出的决定结论正确,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了机器猫公司的诉讼请求。

以上就是目前位置,哆啦A梦与机器猫商标的细节啦。在全世界而言,商标傍名牌的事情时常发生,如果被傍名牌的企业没有关注到的话,很容易就被他人注册了商标,后期上诉、宣告无效等方面都会比较麻烦。而且,在这个期间,他人也会利用已注册商标来获得利益,不利于企业的信誉等方面的发展哦!

文章来源:网络

文章整理:智高点商标转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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