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剩余价值弊端(浅析剩余价值论与资本剥削)

中国内地学过政治经济学的都知道剩余价值理论。不少人相信这个理论是揭示资本剥削的核心思想,更有人相信这是剥开资本贪婪、压榨、唯利是图等等不良本性的真理和科学。

相对剩余价值弊端(浅析剩余价值论与资本剥削)(1)

剩余价值学说诞生于一百多年前的西方,一直是有人相信也有人不以为然。这一学说认为资本家付给雇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力价格),与他们在工作中实际创造的价值(企业利润)总是不相符,其中的差额就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这种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行为就是剥削。

老哥说过,剥削是强行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行为。这里最重要的是“强行”这个前提与关键性约束。强行就是违背他人意愿的强制、剥夺、迫使。这里涉及劳资关系中的薪酬水平、工作强度、劳动条件等等问题,更有劳动关系确立与解除时至关重要的自由自愿原则。

相对剩余价值弊端(浅析剩余价值论与资本剥削)(2)

劳方拿到的只是合同约定的工资或一点奖金。资方却将公司劳动者创造的利润几乎全部拿走了。这种看起来、说起来、听起来似乎不合情理的行为自然就是榨取剩余价值的剥削了。

可只要认真思考一下就能发现这里有问题。一是资方只要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报酬就不能说是无偿占有他人劳动。如果嫌工资低可以在入职时谈,或者在工作中要求加薪。倘使老板认为你劳有所值,估计提职加薪不算太难。实在不行还可以另谋高就;二是劳资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或解除是本着自由自愿、公开透明、平等协商的原则,彼此间没有强制、胁迫、隐瞒、欺骗等等违背公平原则的情节就不是强行占有(他人劳动);三是资方算不算劳动者。此前的剩余价值学说,实际上把资本(生产资料)的拥有者视为非劳动者,他们自己不劳动只是通过雇用劳动来实现榨取剩余价值的目标。可实际上资方是生产经营的组织者、管理者和风险第一承担者,他们自己也是劳动者。正因为他们是资本的所有者和风险承担者,这才是决定他们占有和拥有企业利润支配权的关键。

相对剩余价值弊端(浅析剩余价值论与资本剥削)(3)

资方投资办企业,其首要目的便是赚钱。如果企业利润全部分配给雇佣劳动者,那企业所有者就不是企业家或资本家,变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慈善家、圣人、神仙。资方由此也失去了投资和管理企业的动力与兴趣,整个企业也就没有了正常运转的源泉。因此,资方谋取经营利润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资方这种追求利润的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不能与整个社会价值取向悖逆的情况下进行才能持久。

一些网友可能想到,私营企业的劳资双方往往存在种种矛盾,这些矛盾基本上可以与资方的剥削挂钩。国有企业就很少存在那些问题。现在国家已经通过立法给予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的法律地位,而无情的市场规则早就从产权约束、风险承担和管理权责等方面给非国有企业正名了。

相对剩余价值弊端(浅析剩余价值论与资本剥削)(4)

现在中国内地许多民营企业风生水起蜚声海内外,中国也已经是全球瞩目的资本输出方。国有企业一般在经营规模、就业安置、市场占有、社会信誉等方面有先天优势;民营企业则在生产效率、贴近市场、创新创业、资源配置等方面更加灵活多样。他们相互补充、相辅相成,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如今,官方不会再把民营企业家称为资本家,更不会把他们视为资产阶级。企业中一些不合理不合法规的问题需要治理,但也不会被定性为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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