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及顺序(古代科举制度简述)

古代科举制度及顺序(古代科举制度简述)(1)

一、形成: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建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二.完善:唐朝贞观时,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创立武举和殿试。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冲破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起到抑制门阀的作用;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三、发展与改革:北宋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程序严格,税目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实行糊名法,录取名额增加,使北宋政权基础进一步扩大。王安石变法时,改革科举制度,废除死记硬背的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

四、腐朽与没落:明朝沿袭前代的科举取士制度,但只在“四书五经”内命题,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案文体为“八股文”。使科举制度发展成为愚民政策。清朝沿袭这一制度,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和进步。

五、废除科举:戊戌变法诏令中明确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开设经济特科,但法令被取消。1905年,由于国内形势的变化,清政府被迫废除科举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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