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旅游犯的错误(又见李鬼辽宁春秋国旅)

仅华南总店的客户群里

就有142名消费者

总共71万余元

未消费的钱款被卷走

……


2022年“辽宁春秋国旅”四家店销声匿迹,数百人共涉及大概几百万。直至此时,消费者们才发现该家旅行社与知名旅行社“春秋国旅”并不是一家!


春秋旅游犯的错误(又见李鬼辽宁春秋国旅)(1)

01

“大牌旅行社”给会员“丰厚待遇”

刘女士是“辽宁春秋国旅”的客户,她是在事发后才意识到,这家全名为“辽宁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大连华南畅行营业部”的公司,跟春秋国旅并不是一家公司。“业务员在我们面前一直自称‘春秋国旅’。”


刘女士表示,她知道“春秋国旅”是“大品牌”,2019年夏天她和几位朋友先后四次参加了“辽宁春秋国旅”组织的线路团队。基于四次行程积累的信任,2020年11月,该旅行社给她提供了一份VIP客户协议时,她毫无防备地签约付款。


记者看到这份协议约定:缴纳3000元现金作为会员预付款,就可以成为该旅行社VIP会员,可获赠1980元的海参、2560元的泰国乳胶枕、价值888元朝阳康养四日游一人次、799元线路聊城 大明湖双船五日游一人次的“大礼包”。而3000元预付款将在9个月后以现金形式返还。


几乎在同一时段,上百位市民签约成为该旅行社的VIP会员。

02

近万元没兑现 旅行社关门了

刘女士不止交了这3000元。


没过多久,旅行社业务员就开始向她推介价值5000元钱的行程。“当时业务员说只要交2000多元钱就可以了,另外3000元钱用会员费顶。”刘女士说,她又交了2000多元后,2021年5月,业务员又向其推销了九寨沟的行程。此次,刘女士补交了3980元钱,至此,刘女士已分三次合计近万元钱给了“辽宁春秋国旅华南畅行营业部”。


然而,因为种种原因,九寨沟之行迟迟未能成行。2022年农历新年前,刘女士等会员找到旅行社询问发团时间,得到过完年再联系的回复。可是年后,旅行社人去楼空。


3月29日,记者来到该旅行社位于华南汇达街的营业处。这是一处临街两层公建,红底白字的牌匾写着“辽宁春秋国旅”六个大字,但一层的两扇门均以U型锁锁住,门玻璃上贴着的文字及电话,显示该公建正在招租。


记者看到,室内墙角堆放着纸箱、椅子等物品,几盆高大植物的叶片早已干枯发黄。


春秋旅游犯的错误(又见李鬼辽宁春秋国旅)(2)


记者拨打了该旅行社多位负责人的电话,均无法接通。


记者采访中,这处公建门口聚集起了多位被卷走钱的市民,一位李先生告诉记者,“辽宁春秋国旅”在与VIP协议中声称其缴纳了1000万元担保金。但消费者们前往文旅局查询发现,该旅行社只进行了备案,并没有缴纳担保金。

03

多方指责该旅行社“傍名牌”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春秋国旅的上海总部。据了解,春秋国旅,业内通常所指为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春秋国旅大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跟这家辽宁春秋国旅是两家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这件事情集团法务已经在处理了,因对春秋国旅的名誉造成损害,接下来是要采取措施的。该工作人员还称,辽宁春秋国旅的行为,“应该就是诈骗。”


记者在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查询到,辽宁春秋国旅目前的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针对辽宁春秋国旅在与消费者的协议中称“缴纳了质量担保金1000万元”,我市文旅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可能”,“要看是一个什么资质的旅行社,而且现在国家有政策,他可以取走一部分质保金。如果是国际社,最多也就是140万,如果是国内社,最多也就是20万。而且前提是他没有申请过提取,因为国家允许在疫情期间取80%,还有涉及到其他规定还可以取走50%。


也就是说如果他取过的话,国内社最低可能剩到两万元钱,国际社最低剩到14万元。”

04

类似事件为何多次发生?

“即使该旅行社之前是正常经营的,但其推出的3000元成为VIP、九个月后钱款返还的策略,在法律上也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刘甲明律师认为,辽宁春秋国旅最终跑路的结果,使其当初的类似“返本”的营销手段更逼近于是套路,而套路是典型的诈骗形式,是个圈套。


“消费者们应该立即报警,警方尽快立案侦查,尽快地追缴赃款赃物,尽快冻结犯罪嫌疑人或公司有关的银行账户,以尽可能地挽回损失。如果慢了,钱款可能就被转移了。”刘律师介绍说,在旅游市场,不怀好意的经营者往往在取名时就会碰瓷知名旅行社。


大连一位旅游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在知名旅行社的名称前加上一个地理名称,是可以通过工商注册的。这类“李鬼”旅行社的Logo设计、装修也会仿造“李逵”,令消费者误以为消费的就是“正主”。该人士也强调,“一家正规的、正常经营的旅行社,是不会采用这种带有天上掉馅饼性质的营销手段的。”


“‘李鬼’旅行社套路的目的就是搞到钱,心思不在经营旅游项目上。”刘律师说,在其曾经接触的案件中,钻政策法律漏洞,干一两年就换个招牌继续行骗的惯犯就在消费者身边,需要消费者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在工商层面,职能权限是认定其违规行为,列入行业黑名单,但是公司禁入了,人的话则可以另起炉灶,再去行骗。到法院打官司,通常也只是赢到了法律白条,对方没有执行能力的话,钱款还是追不回来。”刘律师建议遇到此类事件的消费者,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旅行社人员的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目前刘女士等会员已经报警。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拴住脱缰的“野马”

需要监管部门的“长鞭”


明明全称是“辽宁春秋国旅大连华南畅行营业部”,却以名企“春秋国旅”自居。这种鱼目混珠的行为,其实就是“李鬼”在明目张胆地欺骗消费者。


记者在调查此事时,还了解到这样一个令人震惊的细节:“春秋国旅”的金字招牌不止被这一家“李鬼”碰瓷,其他旅行社也有形形色色的“分支机构”。


业内人士透露:一些规模较小甚至无资质不正规的旅行社,为了“傍名牌”“蹭名气”,往往会钻企业注册法规中的漏洞——使用知名品牌的关键词,再加上所在地区的前缀,就可以注册类似“辽宁春秋国旅XX营业部”这种极具迷惑性的名称。业内称这类旅行社为“野马社”,概取其肆无忌惮走“野路子”之意。


“野马社”不仅仅坑了被“碰瓷”的知名旅行社,更坑了消费者。面对这类“野马社”,仅仅依靠刘女士李先生们擦亮眼睛辨别李逵李鬼,未免有些苛刻。毕竟“野马社”不仅名称高仿,网站公号也做得有模有样。要求普通消费者像专业人士一样说出个子丑寅卯,实在是有些勉为其难。


要拴住脱缰的“野马社”,首先需要被碰瓷的知名旅行社们出手。加强力量,维护自己的品牌。更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挥鞭”。知名企业名称被碰瓷,其实是“野马社”钻了现行工商管理法规体系中的漏洞。在进一步完善法规,堵住漏洞的同时,政府监管部门还应该随时对这类“野马社”进行清查打处。该罚就罚,该关就关。让“野马”们不再有肆意狂奔的空间。

文/万恒

来源: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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