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为了爱情嫁给了敌国太子(故事不愿当太子妃)

公主为了爱情嫁给了敌国太子(故事不愿当太子妃)(1)

本故事已由作者:永慕余,授权每天读点故事app独家发布,旗下关联账号“深夜有情”获得合法转授权发布,侵权必究。

1

地上躺着的那具男尸看起来还很新鲜,在后花园一派馥郁芬芳的景象之下显得尤为扎眼。

首先,后花园的这条小径是去往主屋的必经之路,其次,今天还是我和李暮苍成亲的日子。

综合上述两点,我主观觉得是有人故意冲着我们来的,即便我现下并没有什么实质性证据。

一时间周遭的丫鬟婆子都吓得够呛,太后安到我身边的那个桂嬷嬷更是首当其冲,上一秒还在絮絮叨叨地念着什么规矩体统,下一秒就被吓的白眼一翻晕过去了。

而且她就那么直愣愣地倒在了那具男尸的旁边,远远看去就像一对殉情的中年男女。

我利索地将遮面的却扇递给了翠喜,然后提着繁复的嫁衣拨开混乱的迎亲队伍,一路小跑到了死尸身边,刚要蹲下观察他的样貌和面部神态,就被匆匆赶到现场的李暮苍一把捞进怀里:“先让秦先生验一验尸体上是否染毒。”

我抬头惊奇道:“我刚要让人去找你,你这来的也忒快了些。”

没等他开口,我身旁几个五大三粗的“丫鬟嬷嬷”立刻摘了人皮面具,露出了一张张胡子拉碴的脸,齐刷刷地跪了一地,领头的那个一脸的追悔莫及:“属下办事不力,请殿下责罚。”

怪不得李暮苍来得这么快,原是因为送亲队伍里有这些乔装的暗卫,可以随时随地给他传递消息。

我说呢,刚才那么混乱的场面之下,这几个人高马大的丫鬟婆子不仅站在那里纹丝不动,还面不改色地拉响了两枚窜天猴。

那俩朴实无华的赤红色窜天猴在空中炸开的时候,我还很天真以为给逝者放烟花是陇右郡当地的特色民俗。

哦对,人家的官方学名叫信号弹,不叫窜天猴。

我在太后身边侍奉多年,可以说是和了许多年的稀泥,对于充当和事佬这种事很是得心应手:“哎呀,大喜的日子就别说什么罚不罚的了。”

李暮苍放开了揽着我腰身的手:“阿袅说得有道理。”

领头的那个一看就是混迹官场的老油条了,十分上道地朝我拱了拱手:“郡主宅心仁厚,我等在此谢过。”

“客气客气。”我从喜服右边大袖的暗袋里拿出羊毫、墨盒和便携式手札,“给我一柱香的时辰,我立刻把这人的样貌描摹下来,不耽误明天你们缉凶。”

领头的一脸好奇地盯着我手里的物事:“卑职多嘴问一句,您大婚之日还带着这些啊?”

“人活于世,总得有点个人爱好。”我顺手从李暮苍腰带上挂着的锦囊里抽出丝帕擦了擦手心的汗,然后展开丝帕,看着上面绣着的鸳鸯戏水点评道,“这花样早就不时兴了,最近长安流行的是‘归雁入胡天’,就是一对大雁在青云之上——算了我不赘述了,赶明儿我给你画几个,你照着绣就行。”

李暮苍从善如流:“好,我明天就把东暖阁的画室收拾出来。”

趁着我们俩唠嗑的空档,一旁验尸的秦仵作已经得出了初步结论:“禀二位殿下,尸体无中毒之象,只是……”

他面露难色,想是接下来的话不太方便在众人面前讲。

我和李暮苍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

我:“翠喜,先带秦先生先到前厅吃盏茶。”

李暮苍:“覃风,带秦先生去前厅歇歇。”

一片狼藉之中,我蹲在尸体身侧兢兢业业地开始描摹线稿,李暮苍抱着一柄长剑护在我身边。

我想我们应该是全天下最辛苦的一对新婚夫妻了,大喜的日子还得上岗办差事,顶头上司还是当朝天子,真是有冤无处诉有苦没法说。

2

这一切还得从李暮苍被陛下封为陇右郡王的那天开始说起。

我自少时与他相识,算得上是青梅竹马的情谊,经历了诸如“大家都误会我喜欢太子殿下,但我其实倾心四皇子”,“太后想扶我当太子妃,但我给太子和朝露公主保媒拉纤”,和“陛下把我指给云南段氏但他们家世子和丫鬟私奔导致指婚失败,搞得陛下龙颜震怒”等等坎坷故事。

好在经过这一系列乌龙事情过后,我和李暮苍还是顺顺当当的成亲了。

不愿当太子妃,郡主传言倾心帅王爷,谁料他真要娶她为妃

我知道,陛下是想翦除我们潘氏的羽翼——也就是翦除太后母家的羽翼。

正因如此,陛下才会在我返京途中匆匆下旨,让我和李暮苍直接去陇右郡成婚,不必回京待嫁。

在陛下他老人家眼里我潘余音就是块烫手山芋,嫁给李暮苍这种没权没势的闲散王爷简直再好不过了。

好在我和陛下的想法一拍即合。

我和我那个每天吃斋念佛但是内心野心勃勃的太后姑婆完全不一样——她天天想着垂帘听政振兴潘氏百年荣光,殊不知当今圣上根本就不是那种能容得下外戚干政的软弱君王。

当年的贵妃案就是个鲜明例子,当今圣上别的不说,卸磨杀驴这种事干的可不是一般的熟稔。

更加细思极恐的是,陛下连百年之后的事都想好了。

——太子妃是姑墨国派到长安的质子,其母家形同虚设,也就是说数十年后太子继位之时,必然不会受任何外戚掣肘。

陛下这算盘打的太绝了,我在数千里之外的陇右郡都能听见声响。

我原以为我和李暮苍可以在世外桃源安享晚年,远离长安城的纷扰世俗,结果事实给了我当头一棒。

——李暮苍和我说,陛下让他遥领内卫司。

“陛下让你继续遥领内卫司?”当时我在篝火旁举着一根烤玉米,惊讶的嘴都合不拢了,“大哥,你自己听听这合理吗?长安离陇右十万八千里,陛下要是想找你办差,下一道圣旨从长安到陇右,就算是八百里加急,少说也得三四天吧……”

“父皇的意思是在陇右郡设内卫司分司,长安的内卫司明面上因我的离开而分崩离析,实则父皇早已安排了谢统领全权处理,所谓的群龙无首,不过是假象而已。”

我觉得手里的烤苞米都不香了:“所以这个分司的意义在于——”

他指了指西边,其意义不言而喻。

我手一抖,差点烤玉米扔进了火堆里:“陛下……陛下让你监视突厥,你就这么同意了?”

去岁,剑南侯世子周谨风带兵西征,将突厥打的节节败退、一蹶不振,是以他们明面上不敢造次,只能暗地里下功夫。

暗地里监视突厥那些亡命之徒,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好差事。

“这么大的事你居然才告诉我。”

“父皇给了我两条路,要么留在长安,要么驻守陇右。”他轻描淡写地瞧着我,“我记得你说过,你很想离开长安,所以自作主张选了后者。”

覃风忿忿不平道:“明明是……”

李暮苍瞥了他一眼,他立刻噤了声。

后来我百般打探下,覃风才悄悄告诉我,陛下给的那两条路,前者的“留在长安”是指将他从内卫司调到兵部,让他从见不得光的暗卫统领一跃成为统领御林军的骠骑将军。

条件很简单,那就是在我返京途中将我暗杀。

但他毫不犹豫地选了后者。

从今往后,他不仅要在陇右郡当个一辈子都没什么实权的郡王,还要替陛下劳心劳力地监视突厥。

换句话说,他是选择了保下我。

3

“禀二位殿下,此人生前是个阉人。”秦仵作蹙眉道,“口鼻中有积水,眼睑有血斑,瞳孔放大且耳膜破裂,以上种种症状,能证明此人是溺水身亡。”

“死亡时间呢?”我用茶碗盖拂了拂上面的茶叶。

“不超过六个时辰。”

确实如我所想,是具挺新鲜的尸体。

“可我记着他身上穿的是灰色的粗麻衣服,并非宦官服制啊,而且送亲队伍里也没这号人。”我回忆着方才画像时关注到的细节,“难不成是特意隐藏身份来暗杀我的?”

“他身上没有一件能能验明正身的东西。”李暮苍从一旁的停尸房里出来,面色平静地看着我,“除了胳膊上的黥印。”

这是我朝的规矩,凡是入宫为奴之人,必要在右臂烙下五瓣梅花印,以便验明正身。

“内侍省每年都会找人重新绘制梅花印的样图,这也就导致每年的印记都有着细微的差别。”宫里的事我可太熟了,“你让我瞧瞧,我大约能看出来他是哪年入宫的。”

覃风:“您还有这本事?”

我挥挥手:“低调低调。”

李暮苍伸手拦下我:“咱们晚些再来看吧,当前还有件别的要紧事。”

我事业心很强:“人命关天,早看一刻早点结案。再说了,我今日闲得很,哪来的什么要紧事。”

“拜堂成亲啊。”他慢悠悠地靠近我,在我耳畔轻声道,“请娘子评判一下,这算不算件要紧事?”

我的心猛然一跳。

他身上有好闻的梅花香气,又浸润了一丝酒意,想是饮了陇右名酒浣花堂。

我忽然就想起了我们初见的那日。

十三四岁的少年眉目清冷,立在雪中梅树下,衣摆处的暗红色血迹和枝头的几朵红梅遥遥相应。

平日里他都是一身低调谨慎的墨色,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他穿这样扎眼的颜色。

他怎么穿什么颜色都这么好看啊,不愧是我挑的夫君。

“这……这怎么不算呢。”我亲热地挽着李暮苍的胳膊,带着他往外冲,试图将自己忘了成亲这事遮掩过去,“走走走,咱赶紧拜堂,等会儿再回来处理案子。”

4

桌案上摆着的是他母妃戚贤妃的牌位,两边的太师椅上坐着的是我数年未见所以有点生疏的爹娘。

然而正当我们拜完高堂后开始夫妻对拜的时候,我爹豫章郡公突然起身,面色铁青地喊了一嗓子:“且慢。”

李暮苍身形一顿,我立刻伸手压在了他肩膀上,面不改色地压低声音道:“继续拜堂。”

我知道我爹的脾气,他多半是要替我——或者说是替潘氏立个威风,拿方才后花园莫名出现尸体的事敲打他一番。

但我和李暮苍都心知肚明,尸体一事多半和大内有关。

我了解他的性子,在这种涉及大内的事情还未盖棺定论前,他不会将半分透露给外人,多半会自己将这事揽下来,说是自己失察。

这些年来他没少因为这种事和陛下演双簧,也因此遭了不少罪领了不少罚。

今天是我们俩大喜的日子,我不想他再因为这种不明不白的事遭到责难。

夫妻对拜的礼成之后,我将团扇塞给李暮苍,然后面对着我爹行了个万福礼:“郡公万安。”

我爹面色惊疑:“你这是何意?”

“记得我幼时入宫之前哭闹不休,说什么都不肯坐上去往长安的轿辇。”我微微一笑,“当时还是父亲将我哄好的。”

我娘并不晓得当时的情形,看着我俩一头雾水道:“好端端的,突然提这个做什么。”

“父亲当时说了许多冠冕堂皇的话,但那些我都记不太清楚了。”我仿佛是说的是另一个人的事情,“只有一句,我记得最清楚。”

见他要开口辩解,我紧接着就打断了他的话:“父亲那天亲口答应阿袅,说等到阿袅及笄礼那天,他一定亲自带我回豫章。”

他脸色倏然一变。

是啊,谁会把当初哄骗孩子的一句话记在心上呢?

“我不喜欢长安,不喜欢每天在大明宫里如履薄冰的活着,不喜欢在太后身边吃斋念佛抄写经书。”我毫无波澜地看着他,“我等了您许多年,可及笄礼那天,您甚至都没来长安看我一眼。”

哪怕就一眼呢?

“是他拼上前程性命,带我离开了长安。”我伸出手指着李暮苍,“如此,阿爹还要责难于他吗?”

父亲的脸色忽然变得煞白,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额间渗出豆大的汗珠:“当初是不得已……”

“是啊,大约世人忘了自己随口许下的诺言的时候,都会叹一声不得已。”

我对他们的感情很复杂。

依稀记得小时父亲是亲自教我读书习字的,还教了我许多为人立世的道理。

后来我才晓得,我早早地就被定下了入宫侍奉太后的命运,所以他才格外偏爱于我。说到底,也不过是因为我担着阖族的前程罢了。

他有多希望我能成为太子妃,如今就有多厌弃我。

“大婚之日忤逆长辈,这是谁教你的规矩?”他脸色铁青地责问我。

李暮苍的面色晦暗不明:“覃风。”

“卑职在。”

“立刻带郡公和郡公夫人去厢房歇息。”他挽起我的手,带着我头也不回的往门外走去。

“放肆。”我父亲突然硬气了一回,大约是觉得李暮苍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四皇子是个好拿捏的,“你就不怕我——”

李暮苍微微侧脸,露出一个在我看来很讥讽的笑:“本王悉听尊便。”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用身份压人,眉目冷峭而疏离,大约是把我爹当成内狱的犯人了。

这才是他在外面一贯的模样。

5

我们在停尸房二楼的阁间里吹了一会儿风。

他时不时抬起袖子给我抹眼泪,但擦的很是不得章法。

于是擦了那么两三次之后,我一脸的胭脂水粉都被抹花了。

我看着铜镜里哭肿了的眼睛:“谁成亲会搞得这么一塌糊涂啊……”

“是我的错。”李暮苍低声安抚我,“对不起。”

翠喜突然从外间端了盆水进来,一脸愁苦道:“姑娘先把妆卸了吧。”

李暮苍将帕子放在水里打湿,然后将我按到了绣墩上:“你先坐下歇歇,我帮你卸妆。”

我半信半疑:“你会卸妆?”

他挑眉看我。

我记起来了,我的夫君还占着个长安第一绣娘的名号。

他们内卫司开在长安城的地下联络点就是一家绣庄,他时常得在绣庄扮成妇人和线人交易情报。如此看来,搞这些胭脂水粉什么的他自然不在话下。

我嫁衣上面的百鸟朝凤是李暮苍在工作之余前前后后绣了一年之久的,细致到每一根凤凰尾羽都纤毫毕现。

遮面用的团扇也是他亲手绣制的,据说为了让上面的蝴蝶看起来灵动好看,他光是劈丝线就劈了好几宿。

他刚刚给我卸了半面妆,我就突然扑到了他怀里,瓮声道:“你会不会也觉得我是个没用的弃子。”

“不会。”他语气笃定,“余音郡主画的人像天下一绝。内卫司前后十几起案子都是因你的画像才及时将凶手缉拿归案,这足以说明我们阿袅巾帼不让须眉。”

“谢谢你啊。”我在他颈窝里蹭了蹭,“把我说的这么高尚。”

其实我当年也不过是为了去内卫司打牙祭罢了。

毕竟太后她吃斋念佛,我也得跟着吃斋念佛,搞得常年肚子里没有半滴油水。

而内卫司上下有“结一案涮一次火锅”的优良传统,我自然是有事没事就往内卫司跑了。

蹭饭这种事我是很在行的。

想到这我忽然破涕为笑:“我有点饿了。”

他没来由地在我头顶落下一吻,声音带了丝歉意:“郡王府的厨子大多是二姐从剑南侯府拨来的,做饭特别喜欢放辣椒,可能不太和你口味。”

我稍稍离开他颈窝半寸,抬头瞧着他道:“那我先看看那名宦官身上的梅花印,你再让人将画像和他的体貌特征并入宫年份一起送往长安验明正身,然后我们再出去打牙祭。”

他曲起手指在我额上轻轻敲了敲:“好,听你的。”末了又补充道,“眼下我还是先帮你把妆卸了。”

我闭上眼睛将脸凑过去:“卸吧。”

他顿了顿,然后掐了一把我的脸:“不好意思,没忍住。”

我轻轻吸了一下鼻子,又嗅到了那一丝冻梅香:“你是不是又饮酒了?”

“今日欢喜,接亲的时候就多饮了两杯。”他大方承认道,“你若不喜,我以后便不碰了。”

我:“那倒没有,就是下次要记得带上我。”

在太后身边我天天荤腥不沾,如今我自己当家做主了,自然是要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6

死者手臂上的梅花印边缘圆润、花萼如珠,下笔极为流畅,若我没看错的话,应当是东阳伯爵府四公子的手笔。

这位四公子是个当世奇人,圣眷正浓之时毅然决然地辞了官,说是要云游四方不染俗世,现下已经在长安城销声匿迹十六载了。

坊间传言称,四公子临走时将自己那副享誉长安的寒梅惊雀图送给了内侍省掌印太监夏梓。

但夏梓似乎并不领情,登时便叫人从他送的那幅寒梅图上裁下了一朵梅花,让篆刻的师傅依葫芦画瓢,做成了当年所用的五瓣梅花印。

这么说来,死者便是十六年前入宫的。

我和李暮苍在街边的馄饨摊等着馄饨出锅,闲谈时聊起了这桩宫中密辛。

我有些感慨:“夏梓他此举真是暴殄天物啊。”

李暮苍给我倒了一杯菊花茶,微微一笑道:“四公子送画,大约和我给你绣嫁衣是一个道理。”

我不解:“可夏梓明明是个……”太监啊。

“她本是女子,冒名顶替成了内侍,最后因为与冯贵妃联手谋反之事败露,自焚于椒兰殿。”

抛去大不敬这一层,我其实有点敬佩她,这样有勇有谋的奇女子,连死都不愿假手于人。

我脑子突然灵光了一刹那,压低声音道:“她是不是罪臣之后?”

李暮苍颔首:“她是前登州刺史梅家幼女,曾与四公子有过婚约,是青梅竹马的情分。当年四公子辞官,就是为了让她放下仇恨,带她离开长安。但她一心复仇,并不想耽于儿女情长。”

我喟叹道:“她当时剪下了画上的梅花,想是早就有了玉石俱焚的打算了。”

馄饨摊摊主将两碗鸡丝馄饨端到我们面前,我拿起筷子准备将上面的几片香菜夹出来。

谁料我的筷子尖还没碰到香菜叶的尖儿,李暮苍就已然顺手掷出几根银针,迅速封住了那摊主的几处穴位,然后慢悠悠地拎起了桌上那只素色茶杯:“听了这许久的墙角,尊驾也该说明来意了。”

这年头,上街吃个饭都不太平。

李暮苍他善用暗器且听力极佳,等闲的练家子但凡靠近他五步之内,他便能从对方的脚步声和吐息中听出其内功高低。

我惋惜地摇了摇头:“这茶还能喝吗?”

李暮苍颔首:“应该可以。”

我转而盯着热气腾腾的鸡丝馄饨:“那馄饨呢?”

李暮苍瞥了一眼摊主:“他下了蒙汗药。”

我又问:“那喝了能睡踏实吗?”

毕竟浪费粮食是可耻的行为。

李暮苍:“大约一天一夜,具体时间因体质而异。”

我讪讪道:“那算了吧还是。”

“我前几日突发奇想,让人用西域的安神香料混在染料里,染了几团丝线,到时候给你绣个画屏放在床头,一样能睡得安稳。”

我赞许地点了点头。

摊主终于忍不住用蹩脚的中原话冷冷插嘴道:“天神送给二位的新婚贺礼,二位可瞧见了?那是上天降下的惩罚,惩罚你们这些汉人……”

“瞧见了。”李暮苍勾起嘴角,出言讥讽道,“就这点能耐。”

我很直白地戳穿了那个摊主:“那尸体不是你送过来的吗?好端端地怪天神做什么。”

那摊主神色一凛,矢口否认道:“不是……”

我好心解释道:“陇右地处边关之地,河流稀少得很,偌大个瑶州城更是只有一条川杨河穿城而过。你将人摁死在水里,又特意打捞起来运到王府,如果想要在这么热闹的情况下不引人注意的悄悄入府,便只能走水路。”

后花园的井下不是死水,是可以直接通到川杨河的。

尸体躺在那里时,我们就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这一点。

“按照突厥的说法,溺死在水中是对天神的大不敬,因此加害他的人也不会在死后堕入地狱。”我想起我之前在宫中翻阅过的西域图志,“我说的没差吧?”

李暮苍不留情面地吐槽:“怪力乱神。”

摊主目眦欲裂地怒吼:“你们居然侮辱天神……”

我趁他张嘴咆哮时,迅速拿起桌上的烧饼塞到他嘴里以防他咬舌自尽:“这可不能乱攀咬啊,我只是在单纯的侮辱你,觉得你智力低下罢了。”

李暮苍总结陈词:“就是说你属狗的。”

7

内卫司的刑罚狠厉得很,这突厥暗探没熬过三日,便将该招的都招了。

据说他是突厥的死士,本意是在新婚当日杀个人来恐吓我们,伪造成天神降下的惩罚,给我们来个下马威。

那突厥人费了不少心力才找到和后花园的井口互通、又不容易引人注目的河口。

结果就在河口处,他撞见了同样想要潜入王府的内侍,还误以为这内侍是王府的人。

因为怕这个内侍泄露自己的行踪,这突厥人就杀了他灭口。

“他说这内侍功夫不弱,身上还藏了许多暗器。要不是他们突厥人擅长近身搏斗,估计谁死谁活还不一定。”覃风向我们复述他的口供,“最后他用迷药将死者迷晕,然后摁在水里将其闷死,又将尸体运到了后花园。”

翠喜接着道:“那突厥人临走时还顺走了死者身上的暗器,说是要拿回突厥琢磨琢磨。”

我:“……”

李暮苍:“……”

杀完人还要偷走人家身上的东西,这是什么下三滥的素质和品行啊。

真是缺德缺到他姥姥家了。

“所以他们俩可能都想在王府行凶,结果狗咬狗一嘴毛。”我顺手接过李暮苍递过来的一只剥好的砂糖橘,“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

毕竟我们谁都不晓得那内侍究竟是什么人,到底想做什么。

“暗器我已看过了,是宫中近卫常用的,没什么特别的。”

他师承他母妃,极擅长造暗器,既然他都说没特别的,那确实是没什么可疑的了。

我叹了一口气。

前前后后忙活这三天,这案子可谓是一点进展都没有。

翠喜见我有些郁结,立刻贴心地给我端来一盏菊花茶。

菊花茶是我小时上火时常喝的,当时我觉得清苦,总是连连拒绝,我娘为了哄我喝下去,常常在茶里给我兑上一勺蜂蜜。

我饮了一小口,忽然想起了什么,转头问翠喜:“这茶是谁拿过来的?”

翠喜有些迷茫:“郡公夫人啊。”

李暮苍立刻执起我的手腕,皱眉焦急道:“怎么,你是不是觉得哪里不适?”

“我没事。”我立刻反握住他的手,力图让自己镇静下来,“覃风,你们带人把院子围上,别放半个可疑之人进来。”

待屋里只剩下我和李暮苍,我才开口道:“这茶不是我小时常喝的。”

他明显长舒一口气:“我还以为——”

“却是我在太后身边常喝的。”我打断了他的话,“这茶名叫墨白,全天下只有闽南清风观里栽的那一百来株,稀有异常。是陛下特地拿来孝敬太后的,我跟着太后喝了近十年,绝不会有差错。”

“你的意思是,这茶是太后赐给岳母的。”

“是也不是。”我手心渗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因为在我们豫章郡,菊花茶除了清热败火,还有另一层含义。”

他有些不解,我抬头看他,声音有些抖:“是送给将士遗孀的吊唁之礼。”

这茶不是赐给我母亲的。

这茶是太后她老人家想要赐给我的。

我母亲将这份未能送出的礼交给我,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件事。

8

这样就说得通了。

我这几日不止一次的在想,我这么一颗没什么用的弃子、在他们身边没承欢膝下几年的女儿,值得我父亲他这么大费周章的亲自过来观礼吗?

若是弃子,自然是不值得。

可若事情还有转圜呢?

毕竟太后佛口蛇心,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当年她就曾谋杀过太子妃,好在是失败了。

这次她显然思虑的很周全,不仅在大婚当日要我父亲在喜堂里布置了杀手,还派了身边武功高强的内侍前来接应。

怪不得桂嬷嬷见到死者的时候直接吓昏了过去。

若不是突厥人误打误撞的杀了那内侍,若不是我在喜堂上按着李暮苍的肩膀,让他不要听我父亲的话……

我不敢再继续想下去。

若如他们所想,我父亲便可以随便找个借口强行带我这个“未嫁女”带回家,再由太后下旨,将我赐给他们早已择好的夫婿。

陛下下旨赐婚需要经过中书省的层层审查,而太后的懿旨则是早早就备好的,自然会比圣旨快上那么一步。

太后娘娘连赠给我的吊唁之礼都提前备好了,真是好计谋、好算计。

李暮苍听我一一讲完,面色并未有什么波澜,只是伸手替我挽了挽鬓边的碎发。

我有些不解:“你不惊讶么?”

他犹豫了片刻,才道:“在喜堂之上,我就知道郡公有杀我之心。”

我将自己的推测道出:“他说的那句‘且慢’,是让暗处的杀手动手的暗号,是不是?”

我实在是很了解我喜欢的这个人,他在外人面前总是一脸的冷若冰霜,可在我这里,他的喜怒哀乐根本瞒不过我。

因为他答应过我,他这一辈子都不会骗我。

他没言语,那就是默认了。

“你什么事都想自己扛着,是么?”我有些气闷地反问道,“即便他们想杀你,你也要替他们瞒着,对吗?”

他一向如此,因为不想让我有负罪感,所以不肯告诉我陛下给他的两条路的真相,因为不想让我在父母亲族和他之间左右为难,所以即使知道他们的阴谋,也不曾透露于我分毫。

“是我的错。”他一向喜欢往自己身上揽,“是我……”

“李暮苍,以后不要让我听到这四个字。若再让我知道你瞒了我什么事,我们就和离好了。”我起身,居高临下地瞪着他,“然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

他突然将我拉到他怀里,吻上了我的唇,将我将说未说的后半句话吞没。

我鼻子一酸,他闭上双眼,眼角处是一滴明晃晃的泪。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到他流泪。

我自垂髫之年便与他相识,这些年他即便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和责罚,都没有掉过半滴眼泪。

世道艰难,风雨如晦,我们以后要一直一直携手走下去。

因为他是我目窕心与的心上人。

9

我们谁都没有戳穿这层窗户纸。

送别他们之时,我父亲面色不虞的拂袖而去,并未给我留下半句话。

母亲并不理会他,在车下拉着我的手,面色有些不忍道:“你以后要同姑爷好好的,这样我在豫章也安心。”

我和她多少还是有些疏离:“好,女儿记住了。”

“终归是我和你父亲对不住你。”她垂下了头,“以后怕是再难……”

是啊,经了这种事,自然是再难相见了。

我终究不再是那个哭着喊着扯着她袖子,央求她不要送走我的孩童了。

她身侧那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唤我长姐,说是我堂叔的女儿,因为要接替我在太后身边侍奉所以过继到了我们家。

她一身湖蓝色的衣裙,比我当年略高些,眉眼弯弯的,和小时候的我长得很像。

我看着她就如同看着当年的我自己:“你什么时候入宫?”

“禀长姐,是下月初八。”她有些拘谨。

“太后娘娘亲自挑的日子。”阿娘自嘲似的笑了笑,“说是个礼佛的好日子。”

我轻笑一声,对这个佛口蛇心的老太太不予置评,转而摸了摸那小姑娘的头,笑道:“以后在宫中若闲得无聊,可以去东宫找太子妃走动走动。”

小姑娘瞪大了双眼,应该是没太听懂我说的话。

我进一步明示道:“太子妃是西域的公主,她做的烤肉乃是宫中一绝。”

小姑娘依旧很迷茫。

我只好直接挑明:“你可以时不时的去她宫中打打牙祭,改善一下伙食。”

我娘:“……”

10

他们的车马渐行渐远,一直杵在旁边沉默不语的李暮苍终于颤抖着开口道:“所以……你当初时不时的来内卫司寻我,其实是为了打牙祭?”

我尴尬地望天,声音越来越小:“当然不是,我只是顺便蹭个饭,主要还是为了你……”

“我懂了。”他装作悲切道,“终究是我错付了。”

我凑过去给他顺毛,施展我和稀泥的本事:“没错付没错付,咱俩这不都成亲了吗?”

他默默地将头靠在我肩上,宛如一只乖巧的大狗:“昨晚看了一宿卷宗,头有些昏昏沉沉的,不知夫人可否借我靠一下。”

覃风嘴角有点抽搐,翠喜则抿嘴笑着别过头。

尾声

“殿下,不好了不好了……”覃风在外面哐哐敲着大门。

“怎么?”

“城郊有处老宅出了起命案,死了三个突厥商人和一位老者,现场还有活口,说是看到了凶手的脸……”

李暮苍一脸歉意地将手里的绣绷递给我,上面的两只大雁栩栩如生,就差那么两朵祥云了。

“本来这周答应你这周就绣好的,但是……”

我开始迅速地对着铜镜挽发髻:“咱俩一起坐马车去,你坐车上也能绣,一来一回的差不多能绣完。”

我画像他查案,正好夫妻搭配干活不累。

“……”

“我相信你的速度。”我一边用一支雀钗固定发髻一边鼓励他,“你一定可以的。”

当年教我刺绣的嬷嬷给我留了许多作业,基本上都是他帮我绣的,那速度可不是一般的快。

他还是欲言又止。

我斜了他一眼:“怎么,你还有别的意见?”

“没。”他伸手抚上我的鬓角,“我想说的是,你这只钗有点歪了。”

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

端是人间好光景。(原标题:《郡王府缉凶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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