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重要的三个期限(信用证常见条款解读)

这些天来,同学群中讨论的有问题信用证条款,张艾已经积累了不少,准备趁这几天不太忙整理一下,不清楚的还可以向单老师、小赵他们请教。

双休日,张艾在家里对自己笔记本上记录的条款进行了翻译,有问题还跟小赵私下进行了讨论。小赵这三个月,进步也非常明显,张艾已经开始依赖他了。

(1)FOR EACH SET OF DOC,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CONFIRMING THEIR ACCEPTANCE/OR NON ACCEPTENCE OF ALL THE AMENDMENTS MADE UNDER THIS CREDIT QUOTING THE RELEVANT AMENDMENT NUMBER IS REQUIRED. IF THIS LC HAS NOT BEEN AMENDED, SUCH CERTIFICATE IS NOT REQUIRED.

针对每套单据出具受益人证明,确认受益人(他们)接受还是不接受本信用证项下的所有修改,引用信用证的修改次数。如果信用证没有修改,该证明无须提供。

小赵说,这是开证行偷懒的做法,一旦信用证发生修改,没有该证明的话需要开证行从单据表面去判断受益人是否接受修改。

本质上,信用证不可撤销,也意味不可修改。UCP600第10条C款规定,在受益人告知通知修改的银行其接受该修改之前,原信用证(或含有先前被接受的修改的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仍然有效。受益人应提供接受或拒绝修改的通知。如果受益人未能给予通知,当交单与信用证以及尚未表示接受的修改的要求一致时,即视为受益人已作出接受修改的通知,并且从此时起,该信用证被修改。这规定意味着,受益人对信用证的修改“有权保持沉默”,直到交单。如果交单与未修改的条款一致,表示“未接受”,而不是“拒绝”了修改。这一点ICC的意见非常明确。比如信用证开立时规定货物为100个苹果,每个1美元,共100美元,允许分批装运。次日修改成100个梨子,每个1美元,共100美元。然后受益人第一次交单可以交20个苹果,每个1美元,共计20美元,表示未接受修改。然后第二次交单可以交20个梨子,每个1美元,共计20美元,表示接受了修改。当然如果一旦决定接受修改,就不能再反悔了,之后只有继续装运梨子。提交了该证明,开证行就无须再根据交单情况去判断了。

具体做时只要说“WE CERTIFY THAT WE (DO NOT) ACCEPT THE AMENDMENT UNDER THIS CREDITNO. ×××”就行。

(2)PLEASE ENSURE THAT YOU ADVISE YOUR COLLECTING AGENTS, IF ANY, OF ISSUING BANK’S ACCEPTANCE OF DOCUMENTS, SHOULD ANY SUBSEQUENT TRACERS BE RECEIVED, THEY RESERVE THE RIGHT TO CLAIM FROM YOU CHARGES OF EUR50.00 OR EQUIVALENT RELATING TO THEIR RESPONSE TO YOUR COLLECTING AGENTS.

请确认通知你们的收款代理行(如果有的话)开证行对单据的承兑,如果其后收到收款代理行的催收,他们(开证行)保留向你们收取50欧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作为答复你们代收行催收的费用。

这一条款跟受益人关系不大。主要是国内有些银行会委托美联、大通等国际上大的清算行作为自己的收款代理行,进行收款和催收等工作。但开证行承兑是向寄单行作出的,寄单行收到开证行承兑后如果不通知其代理收款行,代理收款行还会向开证行催收,开证行就需要向交单行收取向代理收款行回复电报的相关费用。这一条小赵不解释,张艾还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这笔费用最终肯定要由受益人承担,提醒银行不要忘了。

(3)IN CASE DOCS PRESENTED DIRECTLY TO THE ISSUING BANK EITHER BY THE BENEFICIARY OR ANY PRESENTING BANK,THE ORIGINAL INSTRUMENT OF THE CREDIT NOTIFIED AND SIGNED BY THE NOMINATED BANK TO THE BENEFICIARY MUST ACCOMPANY SUCH PRESENTATION OF DOCS TO OUR COUNTERS FOR OUR ENDORSEMENT.

由受益人或交单行直接向开证行寄单的情况下,由信用证指定银行签字和通知受益人的正本信用证必须随单据一起提交到开证行柜台以便背批。

这一条张艾基本理解,如果信用证指定了通知行作为议付行,但单据通过非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交单或受益人直接向开证行交单,交单行或受益人需要把正本信用证随单据一起寄开证行,让开证行在背面签注。

(4)UTILIZATION OF THIS CREDIT UNDER RESERVE OR AGAINST INDEMNITY BEFORE OUR PRIOR APPROVAL,IS NOT ACCEPTABLE.

在没我行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对本信用证的凭保议付不能接受。

这句一时翻译不好,是请教了小赵后做的。据小赵说,应该是指如果单据有不符点,交单行不能凭受益人的不符点出单保证书做融资,反正中国的银行没有一家是这样做的。

(5)IF AN EXPRESS RELEASE BILL OF LADING IS PRESENTED, DATE OF SHIPMENT WILL BE CONSIDERED AS THE EXPRESS RELEASE BILL OF LADING ISSUANCE DATE, UNLESS AN ON BOARD DATE IS SHOWN, IN WHICH CASE THAT WILL BE CONSIDERED AS THE DATE OF SHIPMENT.

如果提交了电放提单,电放提单的签发日期将视作装运日期,除非提单显示了装船批注,那么装船批注的装运日期就是实际的装运日期。

这条没问题,就是“EXPRESS RELEASE BILL OF LADING”没见过,网上搜索的结果是电放提单。通常是称“SURRENDERED”或“TELEX REALEASE”提单的。

(6)COMBINED DRAWINGS UNDER SEPARATE LETTERS OF CREDIT ARE NOT ALLOWED. IF A DRAWING IS RECEIVED BY US WHICH PERTAINS TO MULTIPLE LETTERS OF CREDIT, SAID DOCUMENTS WILL BE RETURNED UNPROCESSED TO THE BENEFICIARY AND MUST BE RESUBMITTED.

独立的信用证不允许混合支用,如果我们收到的单据属于支用多份信用证,上述单据将不会被处理,退回给受益人并重新提交。

这一条也没问题,多份信用证出一套单据支用,公司不太会这样做。

(7)IN CASE SHIPPED ON BOARD A NAMED VESSEL IS NOT PREPRINTED, ON BOARD NOTATION MUST BE SIGNED BY THE CARRIER OR HIS AGENT, OR BY THE MASTER OR HIS AGENT.

如果“装于具名船只”不是事先印就的,装船批注必须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署。

单老师他们就是这样要求的。没什么好说的。

(8)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 IN THIS LC, THE DATE OF CARGOES RECEIVED BY THE FORWARDER WILL BE CONSIDERED AS THE SHIPMENT DATE IN CASE THIS LC FOR PRESENTATION OF FORWARDER’S CARGO RECEIPT(FCR).

除非信用证另有约定,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货物收据,运输行收到货物的日期将视作货物的装运日期。

这一条约定是针对信用证要求提交货物收据的情况。小赵说,UCP没有关于货物收据的规定。货物收据有很多不同日期,比如收货日期、签发日期等,就是没有装运日期。但信用证的交单期、汇票的到期日等需要以装运日期来计算,这样约定就是为了避免引起争议。

(9)SHIPPER OF CONSIGNER ON DOCUMENTS OTHER THAN THE BENEFICIARY OF THIS CREDIT IS NOT ALLOWED.

受益人以外作为发货人或托运人不允许。该规定排除了UCP600。

第14条K款的适用:“显示在任何单据中的货物的托运人或发货人不必是信用证的受益人。”该条款被排除,说明出口商只信任出口商,不让出口商将单子给别的供应商做。这是张艾的理解。

张艾知道,信用证的特殊条款不可能一一尽述,这些无非是自己那个单证同学群中提出来而自己觉得比较有意思的条款而已。多数是申请人或开证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对UCP600所作的一些排除条款,UCP600本身也允许开证行这样做。如果不希望信用证中出现这些条款,可以在出口合同中对信用证条款进行明确。一旦信用证出现了这些条款无法做到,可向申请人说明情况,要求修改。其他是开证行对指定银行的一些指示,与受益人制单交单并无关系,基本上可不予理睬。还有一些条款,即使信用证不作这样的规定,在银行的跟单信用证标准实务中也有同样的要求。按单老师的说法,信用证出现一些特殊条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指示不明确,逻辑混乱让受益人无所适从的条款。

信用证重要的三个期限(信用证常见条款解读)(1)

文章摘自:曹顺祥著《外贸单证经理的成长日记(第二版)》

出版日期:2016年6月

定价: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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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重要的三个期限(信用证常见条款解读)(2)

编辑、发布:高扬

信用证重要的三个期限(信用证常见条款解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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