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csp审核(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的春天)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势如寒冬,但对于相关领域从业者而言,在面临巨大压力的同时,或许也迎来了职业生涯的暖春。

自《个人信息保护法》立项以来就一直备受关注,4月29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正式公布,我们在第一时间将其与一审稿对比以及深入解读,嗅到了一些令人惊喜的气息:

企业csp审核(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的春天)(1)

第五十七条 提供基础性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内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

(三)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新增了一条针对互联网平台巨头的监管规则,其中要求之一是「成立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预计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生效后将出台相应规则对成员的资质认证和回避制度、机构的成立流程和独立性保证等进行明确规定。

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审稿)》保留了支持国家网信部门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条款:

第六十一条 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依据本法推进下列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一)制定个人信息保护具体规则、标准;

(二)针对敏感个人信息以及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标准;

(三)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

(四)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有关机构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评估、认证服务。

其中明确提出,「支持有关机构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评估、认证服务」。作为目前国内唯一的国家级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资质评定,CISP-PIP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CISP-PIP资质认证是由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推出,旨在培养具备足够专业性的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人才。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颁布的日子逐渐临近,在更高标准的合规监管下,多数互联网企业已经开始高薪招揽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才,持有CISP-PIP资质认证的从业者将迎来职业生涯新的春天。

CISP-PIP第四期认证培训报名

赛博研究院经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授权为CISP-PIP培训机构,在近期接收到了越来越多的培训报名和咨询请求。

名额有限,报名从速(5月8日截止)

CYBER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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