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国家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1)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自2011年以来,宣传周已举办了10届,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规格最高、涉及面最广的主题宣传活动。本届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为主题,旨在共建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和理念。

国家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2)

1、讲究个人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保持口腔卫生,集体用餐要使用公勺公筷。

2、吃饭要细嚼慢咽,更利于营养的消化吸收,专心吃饭,不说笑打闹。

3、不在校园周边或街头小巷无证无照流动小摊购买食品,校外就餐谨慎选择,应选择清洁卫生、证照齐备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不在无证餐饮单位就餐,建议选择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4、不挑食,不偏食、不厌食、不暴饮暴食,一日三餐荤素搭配,科学补充身体营养。

5、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带皮的水果和蔬菜应尽量削皮吃。

6、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物,失去食物原本的外观形状和气味的,一定要注意仔细分别,闻到腐败气味,千万不要舍不得扔掉,必须重视。

7、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临时处理的食品可以看食物情况,尽量少吃或者不吃。

8、某些散装的食物少吃,散装是指有些集贸市场的散装豆制品、熟食、酱菜等,可能来源于地下加工厂,或者卫生情况不好的地方。

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塔河院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持续从严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引导食品生产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监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切实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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