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微电影评选结果出炉(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开始征稿)

近日,由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山西省纪委监委、晋中市委联合主办的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反腐倡廉微电影评选结果出炉?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反腐倡廉微电影评选结果出炉(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开始征稿)

反腐倡廉微电影评选结果出炉

近日,由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山西省纪委监委、晋中市委联合主办的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

征集活动围绕“清风廉韵”主题,征集优秀摄影作品、主题海报创意设计作品,微电影和微视频作品。其中,摄影展征集作品类型包括纪实摄影作品、风光景物摄影作品、主题海报创意设计作品三类,微电影展征集作品类型包括原创剧情微电影、创意短视频(含公益广告宣传片)两类。

“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是对原‘清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展’和‘清风正气原创微电影展’的提档升级,活动规格、参赛规模和艺术水准都将得到全面提升。”晋中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届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创新性增设“唤醒•清风视觉”主题海报创意设计展示、创意短视频展映等,进一步提升廉洁文化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渗透力。

“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的征稿截止日期为8月20日。作品需以鲜明的主题、富有表现力感染力的影像视觉语言,展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的生动实践,倡导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示新时代清廉中国的建设成就和风貌。获奖作品将通过线下展陈、线上创新展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展出、展映。线下展出、展映初步定于2022年9月在平遥古城举行。

“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以鲜活的艺术语言弘扬廉洁文化,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清廉价值理念,不断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山西省纪委监委、中共晋中市委将于2022年9月联合主办“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山西省纪委监委、中共晋中市委

承办单位: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晋中市纪委监委、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中共平遥县委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20日24: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如遇提前或推后以组委会公告为依据。

三、活动主题

围绕“清风廉韵”主题,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优秀摄影作品、主题海报创意设计作品,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含公益广告宣传片),以鲜明的主题、富有表现力感染力的影像视觉语言,展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的生动实践,倡导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展示新时代清廉中国的建设成就和风貌。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摄影展征集作品要求

征集作品类型包括纪实摄影作品、风光景物摄影作品、主题海报创意设计作品三类。围绕清廉文化主题,表现形式不限,投稿作品为电子版,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小于3M,分辨率300dpi。

(二)微电影展征集作品要求

征集作品类型包括原创剧情微电影、创意短视频(含公益广告宣传片)两类。作品画质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格式为mp4或mov,画面清晰,制作精良。微电影时长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15分钟;创意短视频时长不少于30秒、不超过5分钟。

所有报送作品均需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联系实际、贴近生活,立意新颖、寓意深刻,突出政治性、蕴含思想性、注重艺术性。作品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道德规范,不得误导公众认知,不得剽窃抄袭,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封建迷信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

五、奖项设置

(一)摄影展

1.最佳纪实摄影:1件,颁发证书,奖金20000元。

2.最佳风物摄影:1件,颁发证书,奖金20000元。

3.最佳主题海报创意设计,1件,颁发证书,奖金20000元。

4.优秀作品奖:10件,颁发证书,每件奖金10000元。

5.优秀作品提名奖:15件,颁发证书,每件奖金5000元。

6.入围作品奖若干(根据征集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决定),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注:新闻纪实类别(多幅)以主题名称计1件作品。

(二)微电影展

1.最佳微电影:1部,颁发证书,奖金50000元。

2.最佳短视频:1部,颁发证书,奖金30000元。

3.优秀作品奖:10部,颁发证书,每部奖金20000元。

4.优秀作品提名奖:15部,颁发证书,每部奖金10000元。

5.入围作品奖若干(根据征集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决定),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以上奖项及奖金根据作品征集数量及质量,经组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可做调整,并提前予以公示。

六、投稿方式

投稿人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并下载相应表格,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

摄影展作品需报送:投稿作品电子版、参展呈报表(附后)、授权确认书(照片/扫描件)、作者照片,将报送材料打包发至组委会邮箱:qfly2022@163,标题统一为:纪实摄影类/风物摄影类/主题海报创意设计类(3选1) 报送单位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联系方式。同一作者可参加不同类别比赛,投稿作品数量不限。

微电影展作品需报送:投稿视频作品、参展呈报表(附后)、授权确认书(照片/扫描件)、影片电子版海报、剧本文稿、影片剧照、简介、拍摄花絮(如有)等,以上内容打包上传百度网盘,网盘链接发送至组委会邮箱:qfly2022@163,标题统一为:原创剧情微电影类/短视频类(2选1) 报送单位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联系方式。另需将所有材料拷贝至U盘,连同纸质参展呈报表、授权确认书一起寄送至组委会。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永清街99号 晋中市纪委监委

邮编:030600 联系人:覃沛沛

0354-3207099/3207102

电子邮箱:qfly2022@163

七、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在“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举办期间进行线下展出、展映,并在“清风廉韵”摄影展暨微电影展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展出、展映。同时,推荐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山西省纪委监委相关展示活动。

八、注意事项

1.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单位或参赛者本人、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必须依法独立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抄袭。

2.投稿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报送单位或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展映等权利。主办方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不再向作者取得授权,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4.主办方不再接受往届“清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展和原创微电影展的报送作品。

5.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实行落地接待,主办方不承担相关交通费用,奖金按规定纳税。

6.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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