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相关案例(组织未成年人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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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相关案例(组织未成年人卖淫)

组织卖淫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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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继续卖淫的未成年人香香(化名)被男朋友李某殴打后,偷偷跑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突击检查了香香提到的宾馆,当场抓获5名卖淫人员、3名嫖客。

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成功挖出一个组织卖淫团伙。经查,自2019年以来,以鲁某为首的组织卖淫团伙采取纠集、容留等手段,组织包括两名未成年人在内的20余人,在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多家快捷酒店内从事卖淫活动;钱某、孙某、张某、葛某按照鲁某的安排,通过发放招嫖卡片、发送微信招嫖消息、接送招嫖人员等方式从旁协助。

2019年9月27日,公安机关以鲁某等5人涉嫌组织卖淫罪向文峰区检察院提请逮捕。在检察机关讯问时,鲁某始终坚称自己并未组织卖淫,仅是帮忙介绍。通过审查证人证言,案件承办检察官胡秀娟发现鲁某等人是通过微信安排卖淫活动的,立即引导公安机关从依法扣押的手机中提取相关信息,并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

检察机关经自行补充侦查,用客观证据突破了鲁某的心理防线。与此同时,另一个人也进入了胡秀娟的视野——根据所掌握的证据,她发现鲁某的丈夫史某也参与了组织、控制多名女性实施卖淫活动,涉嫌组织卖淫罪。

在固定交易明细等证据时,鲁某与李某的金钱往来引起了胡秀娟的注意。多番查证下,李某介绍两名未成年女性、一名成年女性卖淫的事实也浮出水面。基于已有证据,检察机关立即督促公安机关尽快追捕史某和李某这两名漏犯。

2020年5月19日,文峰区检察院对鲁某、史某等7人分别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对李某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鲁某等人控制20余人卖淫,其中还有两名未成年人,作案时间持续8个月,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予以严惩。

“鲁某、史某等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358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我们依法提出了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胡秀娟表示,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等涉黄违法犯罪活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了解到,2021年,检察机关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案件中追捕犯罪嫌疑人200余人,追诉遗漏犯罪及同案犯400余人,深挖彻查每一起案件线索已成办案常态。

2020年11月24日,此案一审宣判,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鲁某、史某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0万元;钱某、孙某、张某、葛某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李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记者了解到,虽然司法机关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然而问题依然不容忽视。当前,检察机关办理的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件也占一定比重。

“鲁某、史某组织卖淫案中,涉案宾馆存在不核实旅客信息且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情况,为犯罪分子组织卖淫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胡秀娟认为,这一安全漏洞必须堵上。

很快,文峰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并配合公安机关对辖区旅馆业、私人影院、洗浴中心等住宿经营场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对116家旅馆进行拉网式排查,公安机关向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25家旅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13家旅馆作出罚款处理决定,关停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家庭式旅馆30余家。

“我们还对辖区旅馆经营者进行了关于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培训,并当场送达风险提示函。”胡秀娟告诉记者,近期他们在回访中发现,辖区旅馆均按照要求张贴了入住提示牌和违法经营举报电话。今年1月至4月发生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发现涉及旅馆业的违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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