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年轻时照(洛丽塔的遭遇比房思琪还要悲惨)

原创 | 李小墨

我是因为鲍某明案,才决定看《洛丽塔》这本小说的。

我知道,鲍某明早就掉出热搜了。也是,震惊完了,谩骂完了,情绪消耗完了,该讨论的都讨论了,如果没有新的爆料抓住人们的神经,这个案件就会像所有的热点一样,很快就被大家无情地遗忘。

过不了多久,提到鲍某明,很多人可能会想不起他是谁。而互联网从来都不会冷场,屈楚萧的SM爆料和罗志祥的“多人运动”已经成为近日的热门谈资。

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我们又不是第一次知道事情会这样发展。我只想诅咒一句,这个该死的信息过载的世界,这个该死的娱乐至死的世界!

我是一个慢吞吞的读书人,读书对我来说是一种加深对世界理解的方式。世界永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复杂,好在短平快的新闻不能告诉我们的,文学可以告诉我们。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和《洛丽塔》这两本小说在鲍某明案的讨论中提及率非常高。《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主要是从一个细腻、痛苦的受害者视角写的,而《洛丽塔》则完全是从一个自恋、狂热的加害者视角写的。我就萌生了把两本书放在一起做对照阅读的想法。

读完《洛丽塔》,我去看了一些书评。我发现,居然有人把这本小说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居然有人被亨伯特对洛丽塔的爱感动。

我觉得这么看的人,一定是世界上最粗心的读者,虽然只是露出冰山一角,可是洛丽塔的遭遇比房思琪还要悲惨。

01

这本小说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洛丽塔年轻时照(洛丽塔的遭遇比房思琪还要悲惨)(1)

可能有一部分读者没有读过原著,我先来简单介绍一下这本书以及基本的故事情节。我谈的是小说,不是电影,电影拍得太美太浪漫,太让人愿意相信那是忘年的爱情了。

《洛丽塔》是20世纪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小说。

洛丽塔是小说女主角,刚出场的时候只有12岁,她的全名是多洛蕾丝·黑兹,洛丽塔是小说男主角也就是第一人称的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对她的爱称。因为这本小说的影响力,后来“洛丽塔”几乎成为少女的代名词,现在大家经常用的“萝莉”这个词就来自这本小说。

同时它也是一部非常有争议的小说,书稿完成后被好几家出版社以淫秽不道德为由拒绝出版,出版之后在很多国家一度是禁书。而出版和引进的呢,早期很多是包装成色情读物售卖的。

那它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呢?

亨伯特·亨伯特是个体面的文学教授,出身良好,经济殷实,容貌英俊,是那种非常容易吸引到异性的男人,可是他却对成年女性没有兴趣,只喜欢9-14岁之间的小女孩。但他有个独特的审美,必须是“性感少女”,容貌平庸或丑陋的不行,脸上长疙瘩、身体肥胖的不行,不够早熟的也不行。

他是欧洲人,到美国是为了继承一笔遗产。在这里,他遇到了12岁的洛丽塔,他心目中完美的“性感少女”。为了靠近洛丽塔,他先是租了她们家的房子,即使他对房子并不满意。为了不离开洛丽塔的生活,他又娶了洛丽塔的寡母,哪怕他很反感和厌恶这个“又老又蠢”的女人。

他把对洛丽塔的秘密的、狂热的爱和欲望写在了日记里,虽然他小心藏匿,但洛丽塔的妈妈还是发现了。罪恶的秘密曝光,妈妈在混乱的情绪中冲出门去寄信,结果被车当场撞死。

横亘在他和洛丽塔之间,唯一的阻碍被搬除了,他终于可以和洛丽塔独处。

他骗洛丽塔吃下安眠药,没想到被庸医骗了,安眠药根本没起效。让他意外的是,最后是洛丽塔主动勾引了他。

之后的一年里,他带着洛丽塔周游美国,其实就是从一个汽车旅馆到另一个汽车旅馆的乱伦同居。因为钱花光了,他决定安顿下来,自己找份工作,然后把洛丽塔送进一所学费昂贵的女子学校。又过了一年,洛丽塔越来越厌学,她提议再来一次长途旅行。可是这次旅行中,洛丽塔却失踪了。

亨伯特疯狂地追踪,始终无果。

几年后,洛丽塔写信告诉他自己已经嫁人,怀孕,需要钱。

他最后一次见到了洛丽塔,她嫁给了一个耳聋、贫穷的退伍军人,生活极为落魄,可是即便如此,她也不愿意跟亨伯特走。

但是他弄清楚了,当年是剧作家奎尔蒂带走了洛丽塔。他以父亲的名义杀死了奎尔蒂,并被捕。

在狱中他把这段故事写成了小说。在审判前他死于血栓,而洛丽塔在几个月后死于难产。

02

为什么我说洛丽塔比房思琪还要悲惨?

洛丽塔年轻时照(洛丽塔的遭遇比房思琪还要悲惨)(2)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说说为什么有人会被亨伯特感动,为什么有人会站出来为亨伯特辩护?

首先,《洛丽塔》这部小说是以“我”为第一人称写的,“我”就是亨伯特,里面有大量伤感、优美、带着炽热情感的、深情的表达,这部小说仿佛是亨伯特写给洛丽塔的情诗,仿佛他卑微地跪在洛丽塔的脚下,请求她恩赐一点点爱。可是她却任性粗鄙,对他的爱不屑一顾。

比如小说著名的开头: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早晨,她是洛,平凡的洛,穿着一只短袜,挺直了四英尺十英寸长的身体。她是穿着宽松裤子的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莉。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蕾丝。可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多么美的句子。

比如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你们可以嘲笑我,威胁要叫旁听的人离开法庭,但在我的嘴给塞住几乎要窒息以前,我还要高声说出我可怜的真情。我坚持要世上的人都知道我多么爱我的洛丽塔,这个洛丽塔,脸色苍白、受到玷污、怀着别人的洛丽塔,但仍然是那灰色的眼睛,仍然是乌黑的睫毛,仍然是赤褐和杏黄色的皮肤,仍然是卡尔曼西塔,仍然是我的洛丽塔……只要看到你那苍白、可爱的脸,只要听到你年轻嘶哑的声音,我仍会充满柔情地对你痴迷眷恋,我的洛丽塔。”

洛丽塔年轻时照(洛丽塔的遭遇比房思琪还要悲惨)(3)

他哀求洛丽塔跟他走:“从这儿到那辆你十分熟悉的旧汽车只有二十到二十五步。这是一段很短的路,走这二十五步吧。从今往后,我们一起快乐地生活。”

可是洛丽塔拒绝了他。

这种永失所爱的痛彻心扉,多么让人动容。

第二,洛丽塔在他的描述中似乎并不无辜。

第一次发生关系是她主动的,在这之前,她也主动亲吻过亨伯特。而且早在亨伯特之前,她就已经和奎尔蒂发生了关系。

用亨伯特的话说:“是她主动勾引了我”。

在他的视角里,洛丽塔早熟、厌学、堕落、粗鄙、浅薄、任性、叛逆、难以掌控,这成了一个早熟堕落的少女,挑逗和玩弄老男人情欲的故事。港媒喜欢用“恃靓行凶”来形容女明星利用自己的美貌操纵男人,那洛丽塔就是恃宠行凶,把亨伯特支使得团团转。

洛丽塔不仅不无辜,还利用他的爱,跟他提出各种各样的无礼要求,要去玩,要买东西,要钱。

就和鲍某明接受采访时说的:“要星星,不给月亮。”是一样的意思。在鲍某明案中,那位在朋友圈中引用小说中的句子用来描述受害者的财新女记者,似乎就是想借此说明,受害者李星星并不无辜。

在性侵事件里,人们总是期待“完美受害者”,什么是完美受害者呢,就是至始至终都在抵抗和挣扎的受害者。而洛丽塔似乎不是。

第三,他以幼年经历为自己的恋童癖开脱。

他的逻辑是:我喜欢9-14岁的女孩,是因为我13岁时爱上了12岁的安娜贝尔,可是她却死于伤寒。我终生没有从这件事里走出来,我对女童的依恋,不过是对安娜贝尔深情的投射。我甚至因此反复进出精神病院。

深情人设、污名化洛丽塔、以幼年经历为自己开脱,他引起了很多人的同情和理解,甚至不自觉地宽恕了他。很多读者掉进了他的叙事陷阱。

可是我读完之后,被激起的情绪却是反感并感到恶心。

或许是因为我一开始就先入为主,我在看了《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之后,根本就不相信这里面是忘年恋。所以我格外留心洛丽塔受伤害的证据。

这一留心,我才发现这个故事比我们想象的要更加黑暗和恐怖,洛丽塔的遭遇比房思琪还要悲惨。

首先,亨伯特一开始是准备迷奸洛丽塔的。

他准备了烈性安眠药,刚开始偷偷拿洛丽塔的妈妈试药,最后才用到洛丽塔的身上。只不过他被庸医骗了,安眠药并没有起作用。

他说是洛丽塔主动勾引他,这件事也很可疑。那天早上,他和洛丽塔发生了三次关系,出了旅馆之后,平时很爱说话的洛丽塔变得很沉默,她说:“我应该把警察找来,告诉他们你强奸了我。”

后来洛丽塔又一次提到这件事,她一直记得当时那家旅馆的名字叫“着魔的猎人”,她问:“你还记得那家旅馆的名字吗?就是那家你在那儿强奸了我的旅馆。”

她两次用到的词汇都是“强奸”,这是一个罗生门,但我觉得更大的可能是他强奸了洛丽塔。

其次,亨伯特用一段话反复地洗脑洛丽塔,让她屈服,让她保密。

他用三个办法控制洛丽塔。

第一个办法是威胁:洛丽塔曾经被送到一个破败的农舍,在费伦小姐的看管下生活了一个夏天,这原本是她妈妈管教她的方式,她非常恐惧和厌恶这种生活。

亨伯特就警告她,如果她不听话就把她送到那儿住上好几个月,好多年,跟着他学法文和拉丁文。有时候他就在路中间掉转车头,威胁要把她送到那里。这是向洛丽塔妈妈学的,妈妈生前应该也这样威胁过不听话、坏脾气的洛丽塔。

第二个办法是合理化他们的关系,他引用书里的话说,正常的姑娘平时总是非常急切地想讨好父亲,聪明的母亲也会鼓励这一点,因为姑娘就是和父亲的接触中形成自己对恋爱和男子的理想。他还引用一句:“西西里人把父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当做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加以接受。”

第三个办法是还是威胁,他告诉洛丽塔:

如果你告发了我,我去坐牢,你怎么办。你无依无靠,你会成为受政府部门监护的人,你可能会被送到感化院、教养学校,你的口红和漂亮衣服会被全部拿走,你只能整体做编织、唱赞美诗、吃几张腐臭的烙饼。如果你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他们会用精神分析法治疗你。你还会和39个傻瓜在一些可怕的女舍监的管教下,住在一所肮脏的宿舍里。

再看一下这段话:“要花上好几个小时的甜言蜜语、威吓和许诺,才能在她不理会我可怜的欢乐而宁愿做其它任何事以前,在那个五美元租金的僻静的房间里把她那褐色的胳膊和腿交给我一会儿。”

想想洛丽塔有多么无助,妈妈死了,无依无靠,她只有12岁,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就是亨伯特。可是亨伯特只想在她身上发泄欲火。

洛丽塔年轻时照(洛丽塔的遭遇比房思琪还要悲惨)(4)

第三,亨伯特支配和控制着洛丽塔的方方面面。

下面这句话,我看的时候哭了:“把那壶咖啡端去给她,又要她做完早晨所应做的事儿以后才给她喝。”

她早晨所应做的事儿是什么事儿呢?和亨伯特发生关系。亨伯特把这叫做“履行基本的义务”。

有一次亨伯特怀疑洛丽塔对他不忠,背着他和别人见面,他怎么做的?

“我把她软弱的身子推回房间,自己也跟着她进去。我剥下她的衬衣,拉开拉链,把她身上其余的衣服统统脱掉,又拽下她的凉鞋。我疯狂地追踪她不忠实的苗子。”

相信他每次都会得到洛丽塔的允许之后,才和她发生关系,实在是太天真了。甚至洛丽塔在做家庭作业的时候,他还要求欢,洛丽塔求他:“求你了,别来缠我?看在上帝的分上,别来缠我。”

还有一次洛丽塔和一个同龄女孩非常开心地在跳绳,她把一种特别的跳绳方法教给自己的朋友,这才是那个年龄的小女孩乐此不疲的事,可是亨伯特怎么做:

“我就朝着我的公主的那个羞怯的黑发小侍女微微一笑,从后面把我那做父亲的手指深深地插进洛的头发,温柔而坚决地用手抓住她的颈背,把我那不太愿意的宝贝儿领进我们的小屋,在晚餐前迅速缱绻一番。”

这些动作,加上不情愿的洛丽塔,虽然描述的用词非常有迷惑性,可是这明明就是把洛丽塔押进小屋啊。

在这段关系里,权力是不对等的,亨伯特像控制一个奴隶一样控制着洛丽塔。

洛丽塔真的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吗?她真的像亨伯特说的那样贪图好吃好玩的,对一切无所谓吗?

不是的。

洛丽塔很痛苦,只是叙事者亨伯特对洛丽塔的痛苦轻描淡写,唯一一次写得比较明显的是洛丽塔的抽泣。

“今天我总认为我们的长途旅行,只是用一条弯弯曲曲的黏液条痕玷污了这片充满信任、梦幻一般迷人的辽阔的国土,回想起来,这片国土当时在我们的眼中不过就是羧基在一起的折角地图、破旧的旅行指南、旧轮胎和她每个夜晚的抽泣——每天夜晚,每天夜晚——在我刚刚假装睡着时就开始抽泣。”

洛丽塔年轻时照(洛丽塔的遭遇比房思琪还要悲惨)(5)

后来光靠洗脑的办法,亨伯特已经无法完全掌控洛丽塔,他开始用金钱贿赂。洛丽塔会和他讨价还价。每次亨伯特发泄完,她就匆忙溜走去藏好自己的钱。

可怜的洛丽塔想把钱攒起来逃走,她夹在书里,墙洞里,各种能藏钱的地方,可是亨伯特不时就会潜入她的房间把这些钱统统找出来拿走,然后栽赃给女佣。

不止从金钱上控制洛丽塔,亨伯特还不许她和同龄男性交往。就算她和女同学一起玩,他也会跟在后面监视。难得获得允许单独出去看电影,也要拿身体交换,进行谈判。

12岁的洛丽塔在亨伯特身边待了两年,这两年她要用身体换一切她需要的东西,食物、衣服、金钱、娱乐、自由。你说,这该是多么绝望啊?

洛丽塔比房思琪还要悲惨。

是的,或许她比较早熟,过早开始对性产生兴趣,在禁忌的边缘试探,她对成年男子缺乏恰当的边界感,她也会自以为是地去和成年人调情,可是这些都不是理由。

就像电影《水果硬糖》里说的,小女孩跟成年人调情的时候 ,应该让她走开,而不是顺水推舟。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亨伯特那么爱洛丽塔,洛丽塔还要逃离他,最后宁愿过着落魄的生活,也不跟他回去。因为洛丽塔很痛苦,她是发不出声音的房思琪。

他在拥有洛丽塔之后,依然是个典型的恋童癖。在和洛丽塔周游美国时,他有一个非常变态的习惯,每到一个城市,就打听游泳池、博物馆和当地学校的位置,在学校班车到来时,把车停在一个地方观看放学的女学生,然后猥亵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洛丽塔。

他甚至要求洛丽塔和他到荒野,和他野合。

他做过的最变态的事情是,在洛丽塔生病咳嗽的时候,占有她。看到下面这段,我忍不住为这个女孩流下泪来。

“起初,按美国人的说法,她‘体温升高’,而我却无法抗拒那种给我带来意想不到的乐趣的剧烈的热量。尽管在我怀抱里呻吟、咳嗽、颤抖的是一个十分倦怠无力的洛丽塔”

为什么连她生病的时候都不放过她?这就是亨伯特口中的爱吗?这份爱也实在是太残忍,太恐怖了。

还要说是真挚的忘年恋吗?根本就是强奸和恋童癖式的占用,根本就是在性剥削一个孤立无援的少女。

亨伯特自欺欺人地认为是奎蒂尔毁掉了洛丽塔,可是洛丽塔却觉得“他伤了我的心,而你干脆毁了我的一生。”

所以真的,别扯什么爱情了,别扯什么美了,粗心的读者,难道你没发现洛丽塔的遭遇比房思琪还要悲惨吗?

03

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本小说?

洛丽塔年轻时照(洛丽塔的遭遇比房思琪还要悲惨)(6)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提到《洛丽塔》真正的作者纳博科夫。

这本小说有一个非常精妙的叙事设计,小说的作者当然是纳博科夫,可是他把这部小说设计成了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序言,是纳博科夫虚构的一个叫做小约翰·雷博士的人写的,他被委托编订亨伯特的小说。

第二部分是亨伯特在狱中写的小说,他以第一人称写,以自我辩解的口吻写,在书里他不时地要和法庭上的人员对话,这本书似乎是写给法庭上的人看的。

也就是说,作者纳博科夫虚构了一个杀人事件,然后让杀人犯亨伯特在狱中写了一本小说,叙述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再虚构一个人帮他修订这本小说,再让这个虚构的人写了序言,交代了亨伯特和洛丽塔的结局 。

小说的主体部分,其实是小说人物写的小说。

为什么我要讲清楚这件事呢?

因为有一派声音很奇怪,觉得从道德上批判亨伯特,就是在否定这本小说的文学价值。我觉得这两者并不冲突。

纳博科夫出色地写出了一个恋童癖的狂热罪恶的内心世界,文学让我们窥见了人性最幽深的角落。亨伯特对9-14岁小女孩病态的迷恋,病态的欲望,他为了满足欲望所做出的疯狂举动,他的冷漠和残忍,他内心的道德冲突,他的狡辩,他的自欺欺人,都写尽了。

他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小说家。

而阅读永远都是读者和作者的一场共谋,阅读过程中,你是被亨伯特的叙事视角牵着鼻子走,还是看穿他的虚伪和残忍,读完之后是理解同情亨伯特,还是厌恶憎恨亨伯特,是你作为读者自己的选择。

但这绝对不是为恋童癖辩护的小说,你可以说亨伯特是不道德的,但是你不能说这部小说是不道德的。

亨伯特的立场不代表纳博科夫的立场。

那作者纳博科夫的立场是什么呢?

纳博科夫在1967年就这一点,接受了《巴黎评论》的采访。

采访者赫伯特·戈尔德认为:“亨伯特尽管可笑,还是存有一种有持久力的感人的特质:一个被宠坏的艺术家的特质。”

纳博科夫回答说:“我宁愿这样说:亨伯特·亨伯特是一个虚荣、残忍的坏蛋,却让自己看上去很‘感人’。‘感人’这一术语在其真实的、泪如彩铱的意义上来说,只适用于我笔下那个可怜的小女孩。”

这件事,我这么看:小说之外的纳博科夫有立场,但在小说里,隐去自己的立场,才是好小说家的作风。

所以我把《洛丽塔》中亨伯特的小说看成一个恋童癖的自白,就像一个演员把一个坏蛋演得让人憎恨,那他就是好演员,一个小说家把一个恋童癖的自白写得真实复杂,那他就是好小说家。

我想,如果《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的李国华写一部小说为自己辩护,估计就像《洛丽塔》这样。

而我,世上所有的李国华和亨伯特,我将永远诅咒你们。

- The End-


作者简介:

李小墨

前海南特区报记者,职业读书人,新书《请停止无效社交》全网热卖中。

个人读书公众号:深夜书桌(ID:shenyeshuzhuo

个人日记公众号:李小墨的日记(ID:lxmmovie

我相信,一个人的阅读史,往往就是他的思想成长史和能力发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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