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案例评述(探访破产重整企业生存现状)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段伟朵 文图)2020年7月21日,郑州中院裁定批准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1年多时间过去了,该公司运行情况如何?11月30日,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重整】

确保企业“破产不停产”,创新预留共益债模式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我省唯一一家省管国有建筑企业,前身是1953年成立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工程局,2008年改制为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7月31日,郑州中院裁定受理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省建设集团)破产重整一案。

重整期间,郑州中院指导管理人创新预留共益债模式,解决挂靠项目工程款的支付难题,确保企业“破产不停产”。

2020年4月,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0年7月21日,郑州中院裁定批准河南省建设集团重整计划,终止河南省建设集团重整程序。

据介绍,一年来,河南省建设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有序清偿债权。截至目前,担保债权、税款债权和职工债权已清偿完毕,普通债权已清偿228位债权人1.67亿元。

何谓共益债?记者采访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邢彦堂了解到,企业破产重整期间需要清偿的费用分为破产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等。破产债权是指发生在破产受理前的债,共益债务是指法院受理破产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其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债权则需要按照清偿顺位按比例清偿。本案中创新预留共益债模式,解了相关工程施工人员的后顾之忧,确保破产重整期间企业不停产。

【运行】

一年完成产值约3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签约50亿元

一年多以来,河南省建设集团运行情况如何?具体在哪些领域“布局”发展?

“我们已恢复生产经营,实现自我造血功能。”河南省建设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一年间累计完成产值约3亿元;稳定就业849人,其中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人员563人。“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新签合同金额约50亿元。”

破产重整案例评述(探访破产重整企业生存现状)(1)

“今年以来,我们陆续开工了6亿元的邓州高铁片区项目、15亿元的承德光伏电站项目、11亿元的浚县高标准农田项目等。”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省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河南省建设集团围绕发展县域经济所形成的规模集群,积极融入县域经济上下游产业链,布局参与开发园区建设等项目。此外,新增水利水电、电力等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加快从传统施工模式向EPC、EPC F等模式转型;积极谋划建材、砂石、装配式建筑等新业务领域,拓展发展空间。积极修复金融信用,已获得金融机构6个多亿的融资授信。

“我们及时关注企业重整后的进展,提供相关服务,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邢彦堂说,比如,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解除抵押权人在得到清偿后不配合办理的抵押登记;主动对接相关金融机构、招标机构,沟通说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企业信用应予修复,确保河南省建设集团的融资和投标不受影响。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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