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延安的详细(延安古今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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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延安的详细(延安古今大事记)

历史延安的详细

明宪宗成化十三年 1477年

五月 会议边方事宜:延、庆、绥三卫,原有屯田一万一百余顷,每军一名,该地一顷。共纳籽粒五万六千余石,谷草七万九千余束,以供边用。边防供应,年久多弊,诏令陕西都、布、按三司,各官亲临其地,勘量明白,编成册本,送官备照。每屯田,给予印信、徭帖、收执。(《陕西省志·大事记》)

同年 户部尚书杨鼎等会议边方时奏:延安府、鄜州及宜川、中部、宜君等县,旧有水磨,岁征课钞三千二百余贯。今,磨废,课存,民苦赔纳。应豁免以苏民困。上从之。(《世法录》)

同年 谕陕西等处军民,因饥荒将妻、妾、子、女典卖与人者,许典买人家首告准给原价取归亲。其无主及愿意留者,听便。隐匿者罪之。(《陕西省志·大事记》)

  明宪宗成化十六年 1480年

甘泉籍人朱本善修《安定县志》。(雍正《安定县志》)

  明宪宗成化十七年 1481年

因早灾,免延安州县粮赋。(《陕西省志·大事记》)

同年 王章中“王华榜”进士,是肤施县科考以来的第一位进士。(清嘉庆《延安府志》)

明宪宗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

鄜州大饥,“殍遍野,人相食”。(康熙《鄜州志》)

明宪宗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

延绥大饥,人相食。(弘治《延安府志》)

  明宪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

崔升任延安知府。在任八年,建城南预备仓十二间、廒二十座。新建金明驿、布政分司、县学、文庙、城隍庙。甘泉县亦修延丰仓。(弘治《延安府志》)

同年 保安县王铎中“费宏榜”进士,是该县有史以来第一位进士。王铎后官至江浙布政使。(嘉庆《延安府志》顺治《保安县志》)

  明宪宗成化年间1465年—1487年

甘泉知县王凤创建县学。(雍正《陕西通志·卷二十七》)

明孝宗弘治元年1488年

鄜州知州王彦奇改西山寺为书院,名曰“西山书院”。(弘治《延安府志》)

明孝宗弘治三年1490年

六月新宁伯谭祐,选调延绥游兵支援大同府。(弘治《延安府志》)

明孝宗弘治四年1491年

延安府共有三万六千五百七十六户,三十二万七千一百六十三人。(《延安地区志》)

明孝宗弘治五年 1492年

朝廷推行户部尚书叶琪的财政改革方案,“始停盐商输粟于边”。自此以后,驻守延安境内的边军军粮供应逐渐困难,粮价高涨。(嘉庆《延安府志》)

创建河西道布政分司(注:治所今鄜州)。迁肤施县金明驿于城南门外,辟地重建之。(弘治《延安府志》)

知府崔升在任内,立规划,节浮费,省游宴,覆征税,平徭役,锄强横,招流移,垦荒实廪,复修府城周九里,高三丈,池深二丈,门三:东曰“东胜”,南曰“顺阳”,北日“安定”,又有小东门曰“津阳”。在任七期年,升四川参政。(弘治《延安府志》)

同年 马中锡在陕西按察副使任上来延安,作诗《延安道中》,内有“延州城外树苍苍,暑雨随风送早凉”等句。(嘉靖《陕西通志》,陈民旭、高飞卫《延安吟》)

同年秋 延安府所辖沿边镇城及营堡军丁各采草交官垛积,以备缺草散给。草料定额,家丁则每马春冬二季,月支料九斗,折草银一两,夏秋二季月料及折草银俱半之。军则每马月支料四斗五升,草折银五钱,四季一例。(万历《延绥镇志》)

明孝宗弘治年间 1488年—1505年

监察御史李瀚按临,谒范仲淹祠,以韩琦亦镇延有功,与仲淹等。令以韩琦增入。于是,知府崔升易堂间上增为五间,内塑二公像,称“韩范二公祠”。(弘治《延安府志》)

  明孝宗弘治八年 1495年

李延寿(字宗仁)接崔升新任延安知府。爱民如子,在《招抚流民辞六首》引中说:“所属州县人民因为现年饥荒,粮差重大,逃亡过半,甚者十逃八九。现在人民数少,粮差并累艰难。欲便出榜,招抚逃者复业。”还作课教耕织,建学正俗,轻徭薄赋,并纂修弘治本《延安府志》。升河南右参政。(弘治《延安府志》)

同年 宜川知县张伦扩修学宫,补购书籍。建圣谟阁藏书,立社学十五处。(弘治《延安府志》)

同年 延安府学为大洪水所毁。(弘治《延安府志》)

明孝宗弘治九年 1496年

延安城南三里外修延利渠,灌溉农田,利用渠水恢复“柳湖”,供游赏。李延寿主修《延安府志》初稿编成,继任知府王彦奇增补,并于正德年刻印。(弘治《延安府志》)

  明孝宗弘治十年 1497年

知府李延寿修复府学旧址,移东向,以背山面水。秋考后兴工,十一年工竣。(弘治《延安府志》)

  明孝宗弘治十二年1499年

十月 增置陕西榆林城税课司,隶延安府。(弘治《延安府志》)

同年 文贵任陕西布政使,奏改西、延、庆三府延绥镇之税。因土地抛荒,故征收折色二万余石。自此,军用始窘。(《明九边考》)明孝宗弘治十三年1500年

朝廷命造御虏车于延、绥,下车式于边。间二载,陕西总督秦弦推广其制:车用双轮,前后约长丈四尺,在上发铳者,二人;在下推车并发铳者,四人。重可二石而止。遇险,则四卒肩之以行;若遇贼,可先发车十辆,或五辆,直冲其阵。前逐,则首车向前;后袭,则末车向后。其余车箱,犄角夹攻,扼贼归路,庶几万全。请命车名,曰“全胜”。(《世法录》) (摘自曹树蓬、高建菊主编《延安古今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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