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阳特点与大三阳有什么区别(大小三阳的区别)

乙型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的一种损伤肝脏的严重传染病,在我国感染率高,已构成公共卫生问题。感染HBV后,可导致无症状携带和急性、慢性肝炎,甚至发展成肝硬化及癌变,较难治愈。因此,早发现早治疗很重要。

为了协助诊治乙肝,临床常做“乙肝两对半”检查,即HBsAg(乙肝表面抗原)、HBsAb(乙肝表面抗体、抗-HBs)、HBeAg(乙肝e抗原)、HBeAb(乙肝e抗体、抗-HBe)、HBcAb(乙肝核心抗体、抗-HBc)。其中“大三阳”和“小三阳”是最常见的阳性组合。

大小三阳有什么区别,各在什么时候开始抗病毒治疗,是医生需掌握的知识点。

小三阳特点与大三阳有什么区别(大小三阳的区别)(1)

135编辑器

大三阳VS小三阳

1. 定义

大三阳:HBsAg、HBeAg、HBcAb呈阳性。

小三阳:HBsAg、HBeAb、HBcAb呈阳性。

2. 状态

大三阳:处于两种状态,慢性HBV携带者和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

慢性HBV携带者:多为年龄较轻、处于免疫耐受期的HBsAg、HBeAg和HBV DNA阳性者,1年内连续随访3次以上,每次至少间隔3个月,均显示血清ALT和AST在正常范围,HBV DNA通常高水平,肝组织学检查无异常或病变轻微。

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血清HBsAg阳性、HBeAg阳性,HBV DNA 阳性,ALT持续或反复升高,或肝组织学检查有肝炎病变。

小三阳:处于两种状态,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和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

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血清HBsAg阳性,HBeAg阴性,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或<200 IU/ml,1年内连续随访3次以上,每次至少间隔3个月,ALT均在正常范围。肝组织学检查显示组织学活动指数评分<4分或根据其他的半定量计分系统判定病变轻微。

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血清HBsAg阳性,HBeAg持续阴性,HBV DNA阳性,ALT持续或反复异常,或肝组织学检查有肝炎病变。

3. 传染性

大三阳:体内病毒复制活跃,传染性强,同时演变成慢性乙肝的可能性比较大。

小三阳:体内病毒复制受抑制,传染性弱,同时演变成肝硬化、肝癌的可能性比较大。

治疗时机

无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都存在慢性乙肝携带和慢性乙肝,指标只反映体内携带病毒的状况,不代表病情的严重程度和传染性大小,病情轻重要看肝脏功能各项指标及肝脏影像、病理等指标,传染性大小要看病毒载量。

大三阳患者中许多携带者暂时不需要治疗,但应定期复查。而小三阳患者也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明确病毒是否阳性(即HBV DNA是否阳性),肝功能是否正常,肝脏影像检测是否有纤维化或肝硬化征象。

抗病毒治疗适应证主要依据血清HBV DNA水平、血清ALT和肝脏疾病严重程度来决定,同时结合患者年龄、家族史和伴随疾病等因素,综合评估患者疾病进展风险后决定是否需要启动抗病毒治疗。

对HBeAg阳性患者,发现ALT水平升高后,建议观察3~6个月,如未发生自发性HBeAg血清学转换,才建议考虑抗病毒治疗。

推荐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HBV DNA水平

HBeAg阳性患者,HBV DNA≥20000IU/mL;HBeAg阴性患者,HBV DNA≥2000IU/mL。

2. ALT水平

一般要求ALT持续升高≥2×ULN(正常值上限);如用干扰素治疗,一般情况下ALT应≤10×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

对持续HBV DNA阳性,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进展风险较大,可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

1. 存在明显的肝脏炎症(2级以上)或纤维化,特别是肝纤维化2级以上。

2. ALT持续处于1×ULN至2×ULN之间,特别是年龄>30岁者,建议行肝组织活检或无创性检查,若明显肝脏炎症或纤维化则给予抗病毒治疗。

3. ALT持续正常(每3个月检测一次),年龄>30岁,伴有肝硬化或HCC(原发性肝癌)家族史,建议行肝组织活检或无创性检查,若明显肝脏炎症或纤维化则给予抗病毒治疗。

4. 存在肝硬化的客观依据时,无论ALT和HBeAg情况,均建议积极抗病毒治疗。

需要提醒的是,在开始治疗前应排除合并其他病原体感染或药物、酒精和免疫等因素所致的ALT升高,尚需注意应用降酶药物后ALT暂时性正常。

附表:乙肝两对半项目具体意义表、常见检查结果分析表

小三阳特点与大三阳有什么区别(大小三阳的区别)(2)

小三阳特点与大三阳有什么区别(大小三阳的区别)(3)

参考文献: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5年更新版)[J].临床肝胆病杂志,2015,31(12):1941-1958.

来源|规培内刊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