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费(合肥两小区人防车位利用不到位)

据安徽商报报道 “小区本来停车位就不够,地下还有那么多人防车位长期闲置!”面对“冰火两重天”的车位,合肥美仑豪庭、锦源春天等多个小区业主抱怨声一片6月25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在合肥美仑豪庭探访时了解到,此前,小区开发商将人防停车位对外出租,但一租就要“20年以上”,而被约谈之后开发商不再出租人防车位,但导致100多个人防车位一直闲置;而在肥东县锦源春天小区,地下车库长期封闭,致使200多人防车位无法使用,小区800多辆车每晚都要上演“抢车位大战”,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合肥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费?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合肥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费(合肥两小区人防车位利用不到位)

合肥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费

据安徽商报报道 “小区本来停车位就不够,地下还有那么多人防车位长期闲置!”面对“冰火两重天”的车位,合肥美仑豪庭、锦源春天等多个小区业主抱怨声一片。6月25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在合肥美仑豪庭探访时了解到,此前,小区开发商将人防停车位对外出租,但一租就要“20年以上”,而被约谈之后开发商不再出租人防车位,但导致100多个人防车位一直闲置;而在肥东县锦源春天小区,地下车库长期封闭,致使200多人防车位无法使用,小区800多辆车每晚都要上演“抢车位大战”。

[探访] 上百个人防车位闲置

◇探访地点:美仑豪庭小区

6月25日中午,说到美仑豪庭小区停车位,一位女业主气不打一处来,“我们小区开发商太过分了,人防车位一租就要几十年。”这位住9号楼的业主介绍,2014年入住小区时就发现小区地面车位不充裕。而截至目前,小区地下有产权车位售罄,几百名没有车位业主只能“争夺”地面上不到100个车位的租用权。“现在地上车位都是摇号的,没能摇到号的业主只能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道路上。”

车辆“有家不能回”,很多业主表示无法接受,因为在该小区地下车库东侧,有100多个人防车位长期闲置。据悉,此前小区开发商要求业主长期租用车位,费用也是一次性交清。一位租用人防车位的业主就告诉记者,他们当时花了几万块租了车位,租期是“70年”,租到2080年。近似出售的出租方式令不少业主难以接受。

入住五年未见地下车库开放

◇探访地点:锦源春天小区

而在肥东正阳路锦源春天小区,800多辆车几乎每天晚上都要上演“抢车位大战”。6月25日下午2点10分,虽然还是上班时间,该小区部分路面车辆已经拥挤在一起。不少车辆因为没有停车位,只能暂时蜗居在路边,甚至堵住了地面车位的出口。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的车就经常被堵得出不来。“我在蜀山区上班,每天早晨最怕车堵在车位里,否则一天光打车上下班就要花一百五六十块钱。”

在业主看来,小区之所以停车难,除了因为车辆增多之外,也是因为地下停车库长期不能使用。一位小区业主告诉记者,小区2014年入住,至今5年时间就没见过地下车库开放过。而记者探访时也发现,车库入口积起了厚厚的灰尘以及各种杂物。而在其中一个车库入口,一条横幅显示,该车库正在修缮,即将投入使用。“这个横幅一两个月前就挂了,到现在也没见人在里面施工。”

[回应] 庐阳区藕塘社居委: 继续约谈开发商开放人防车位

美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共有车辆超400辆,目前的车位难以满足需求。但是人防车位目前属开发商,并未移交给物业。“我们也没有办法。”

据悉,开发商对人防车位长期出租的行为也被政府部门约谈。25日下午,该小区所属的庐阳区海棠街道藕塘社居委一位沈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早之前,包括区人防、街道在内,多个政府部门约谈了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出租人防车位,出租租赁期最长不能超过3年。开发商的解释是,他们对人防车库进行了改造,不长租就没法收回成本。“后来开发商也承诺,不再长租地下车库。”该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悉,美仑豪庭小区目前有约140个人防车位,目前只出租了20多个,剩下一百多个车位一直闲置。这位沈姓工作人员表示,这段时间他们会继续做开发商的工作,开放出租这些闲置车位,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

肥东县住建部门:

地下车库预计10月投入使用

而就肥东锦源春天地下车库长期关闭一事,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该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属开发商所有,一直未移交给物管公司管理,主要是因为地下停车库的部分设施设备还在调试完善中。此前,肥东县住建局会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与锦源春天小区开发商多次沟通协调。开发商正加快对锦源春天小区地下车库调试进度。

“开发商正在对此进行招标,一旦招标完成就会进入施工程序。”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说。据悉,该地下车库共有200多个车位,投入使用后可以缓解车位紧张情况。肥东县住建局在今年5月份回复小区业主时答复,该地下停车库今年10月左右验收合格后交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供业主使用。

■律师说法

人防车位应保证业主使用

对于人防车位闲置一事,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表示,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很显然,美仑小区开发商要求业主长租车位是违规的,相关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应该介入制止。

张亚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人防车位应当保证业主使用。如若小区人防车位长期闲置,辖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尽快敦促开发商完善小区设施配套,并通过验收,及时交付。律师建议有相同遭遇的业主,可直接向辖区街道物业主管部门或相关人防部门反映,解决小区人防车位供业主使用。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刘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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