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无忌学会九阳神功和乾坤大挪移(张无忌有完整的九阳神功)

金庸笔下众多主角中,哪一位最强?呼声比较高的是那《倚天屠龙记》中的张无忌,甚至金庸自己在接受采访时也说张无忌最强,所以张无忌“最强主角”的头衔是可以拿稳了。

不过尽管张无忌是最强主角,也不一定是金庸全书最强高手,且不说其他作品中登场的扫地僧、独孤求败、黄裳这些角色,就拿他与同时代武林神话武当祖师张三丰来比,又如何?

张无忌学会九阳神功和乾坤大挪移(张无忌有完整的九阳神功)(1)

(张无忌剧照)

张无忌和张三丰被合称为“二张”,他们无疑是《倚天屠龙记》中最顶尖的两位高手,书中的确是没有第三人能与这一老一少相提并论,不过作为武林后辈,张无忌真的超越张三丰了吗?

一、张三丰的百年修为

张三丰最强的一点是什么?倒不是他过人的武学天赋,而是那异于常人的寿命,常人能活八九十都已是少见,能活过百岁更是少之又少,而张三丰不仅活到了一百岁以上,甚至在百岁之时仍屹立于武林之巅,这就十分不可思议了。

张三丰虽然不像鸠摩智、欧阳锋那般对习武显露出近乎偏执的狂热,但毋庸置疑,他也是个武痴,比如《倚天屠龙记》开篇就提到,他在山中习武一去就是十几年。

张无忌学会九阳神功和乾坤大挪移(张无忌有完整的九阳神功)(2)

(张三丰剧照)

原著道:“言念及此,心意已决,当下挑了铁桶,便上武当山去,找了一个岩穴,渴饮山泉,饥餐野果,孜孜不歇地修习觉远所授的《九阳真经》。他得觉远传授甚久,于这部《九阳真经》已记了十之五六,十余年间竟内力大进,其后多读道藏,于道家练气之术更深有心得。”

从这段描述不难看出一个事实,张三丰对习武这件事十分专注,而他是将这样的专注度一直保持了下去,直至百岁,他仍有创出太极神功之举,可想而知,张三丰的百年功力远非那些年轻人所能相比,都是实打实的功力。

不过张三丰在奇遇上是不及张无忌的,比如二人同样修习九阳神功,得到的版本就有区别。

二、九阳神功

九阳神功有多强大?其实从它的创作背景就能看出。

原著道:“他不说自己姓名出身,只说一生为儒为道为僧,无所适从,某日在嵩山斗酒胜了全真教创派祖师王重阳,得以借观《九阴真经》,虽深佩真经中所载武功精微奥妙,但一味崇扬‘老子之学’,只重以柔克刚、以阴胜阳,尚不及阴阳互济之妙,于是在四卷梵文《楞伽经》的行缝之中,以中文写下了自己所创的‘九阳真经’。”

张无忌学会九阳神功和乾坤大挪移(张无忌有完整的九阳神功)(3)

(王重阳剧照)

当年五绝为了争抢《九阴真经》才展开华山论剑,他们已然是绝顶高手却仍想窥探经书中的奥秘,足见《九阴真经》之精妙,而斗酒僧是在借阅了《九阴真经》之后认为经书中的理念有所不足,这才创出《九阳真经》,那九阳神功自然是更精妙一些。

张三丰和郭襄学了九阳神功之后都有开宗立派之举,足以证明九阳神功之强,更为夸张的是他们二人学的九阳神功还只是觉远临终前传下的一小部分而已。

而后来的张无忌则是在猿腹之中得到了完整的《九阳真经》,继而修炼完整的九阳神功,他还在乾坤一气袋中打通身体各处玄关,书中明确提到他的经历是前无古人的,后也难有来者,从二张对九阳神功的掌握程度来看,似乎又是张无忌占了些许优势。

而且张无忌后来还学了乾坤大挪移、太极、圣火令等神功,如此武功配置的确是傲视全书,难道他还无法超越张三丰?不妨看他们的前辈“神雕大侠”杨过怎么说。

三、杨过的说法

杨过的武功也是集百家所长,那金轮法王作为对手都有些看不下去了,倒不是嫉妒杨过身兼多门神功,而是指出了杨过进入了习武的误区,他指点杨过应该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武功,于是杨过便有了这么一番感慨。

张无忌学会九阳神功和乾坤大挪移(张无忌有完整的九阳神功)(4)

(金轮法王剧照)

原著道:““我何不综取各派所长,自成一家?天下任何武功,均是由人所创,别人既然创得,我难道就创不得?”他想到此处,眼前顿现大光明。须知练武与治学、技艺、创业,道理并无二致,若是依旁人门户,最高也只能到达中上的境地,一味抄袭模仿,终是难有大成。杨过理会到了这点,这才起始自二流手进入第一流之境。

也就是说在金庸武侠体系中,单纯的继承武林前辈的武功,始终是难以抵达一流之境的,尽管张无忌的确很强,但他却没有自创神功之举。

张无忌学会九阳神功和乾坤大挪移(张无忌有完整的九阳神功)(5)

(杨过剧照)

再看张三丰,他除了当年在华山得到杨过指点几招和觉远临终传授的一部分九阳神功之外,其他的武功都是自创的,同为顶尖高手的二人,自然是能够自创顶尖神功的那一位天赋更高,如此看来,张无忌始终是不及太师父张三丰的。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