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师一起看书(无书和摸书)

无书的日子

冯骥才

你外出旅行,在某个僻远小镇住进一家小店,赶上天阴落雨,这该死的连绵的雨把你闷在屋里。你拉开提包锁链,呀,糟糕之极!竟然把该带在身边的一本书忘在家中——这是每一个出外的人经常会碰到的遗憾。你怎么办?身在他乡,陌生无友,手中无书,面对雨窗孤坐,那是何等的滋味?我嘛,嘿,我自有我的办法!

道出这办法之前,先要说这办法的由来。

和老师一起看书(无书和摸书)(1)

我家在“文化大革命”初被洗劫一空,藏书千余,听凭革命造反者撕之毁之,付之一炬,抄家过后,收拾破破烂烂的家具杂物时,把残书和哪怕是零零散散的书页都万分珍惜地敛起来,整理、封订,破口处全用玻璃纸粘好,完整者寥寥,残篇散页却有一大包袱。逢到苦闷寂寞之时,便拿出来读。一进入读书即换一番天地:时入蛮荒远古,时入异国异俗,时入霞光夕照,时入人间百味。一时间,自身的烦恼困顿乃至四周的破门败墙全都化为乌有,书中世界与心中世界融为一体——人物的苦恼赶走自己的苦恼,故事的紧张替代现实的紧张。

但是,我从未把书当做伴我消度时光的闲友,而把它们认定是充实和加深我的真正伙伴。你读书,尤其是那些名著,就是和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先贤智者相交。

半本《约翰·克里斯朵夫》几乎叫我看烂。书中某一个人物的命运由于缺篇少章不知后果,我并不觉得别扭,反而用自己的想象去发展它、完成它。我按照自己的意志为他们设想出必然的命运变化和结局。我感到自己就像命运之神那样安排着一个个有意味的生命历程。当时,我的命运被别人掌握,我却掌握着另一些“人物”的命运。前者痛苦,后者幸福。

往往我给一个人物设计出几种结局。当然我不知道这些人物在原书中的结局是什么,我就把自己这些续篇分别讲给不同的朋友听。凡是某一种结局感动了朋友,我就认定原作一定是这样,好像我这才是真本,听故事的朋友自然也都深信不疑。

“文化大革命”后,书都重新出版了。常常有朋友对我说:“你讲的那本书最近我读了,那人物根本没有死,结尾也不是你讲的那样……”他们来找我算账;不过也有朋友望着我笑而不答的脸说:“不过,你那样结束也不错……”

当初,续编这些残书未了的故事,我干的挺起劲儿,因为在续编中,我不知不觉使用了自己的人生经验,调动出我生活中最生动、独特和珍贵的细节,发挥了我的艺术想象。而享受自己的想象才是最醉心的,这是艺术创造者们所独有的一种感受。后来,有时不知不觉,我脱开别人的故事轨道,自己奔跑起来。我开始把一张张洁白无瑕的纸铺在桌上,写下心中藏不住的、唯我独有的故事。

写书比读书幸福得多了。

读书是欣赏别人,写书是挖掘自己;读书时接受别人的沐浴,写作是一种自我净化。一个人的两只眼睛用来看别人,但还需要一只眼对向自己,时常审视深藏自身中的灵魂,在你挑剔世界的同时还要同样地挑剔自己。写作能使你愈来愈公正,愈严格、愈开阔、愈善良。

和老师一起看书(无书和摸书)(2)

读书是享用别人的创造成果,写书能使你创造出来供给他人享用,世界上一切事物在你的创作中,都带着光泽、带着声音、带着生命的气息和你的情感而再现,而这所有一切又都是在你两三尺的小小书桌上诞生的,写书是多么令人迷醉的事情啊!

在那无数的日子里,我是被迫却又心甘情愿地走到这条道路上去的,这便是写书。

无书而写书,失而复得,生活总是叫你失掉的少,收获的多。

嘿嘿,这就是我要说的了——

每当旅行在外,手边无书,我就找几块纸铺展在桌。哪怕一连下上它半个月的雨,我照旧充满活力、眼光发亮、有声有色地待在屋中。我可不是拿写书当做一种消遣,我在做上帝做过的事:创造生命。

摸书

冯骥才

名叫莫拉的这位老妇人嗜书如命。她认真地对我说:“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在书里。”“世界上没有的一切也在书里。把宇宙放在书里还有富余。”我说。她笑了,点点头表示同意,又说:“我收藏了四千多本书,每天晚上必须用眼扫一遍,才肯关灯睡觉。”

她真有趣。我说:“书,有时候不需要读,摸一摸就很美,很满足了。”她大叫:“我也这样,常摸书。”她愉快地虚拟着摸书的动作。烁烁目光真诚地表示她是我的知音。

谈话是个相互寻找与自我寻找的过程。这谈话使我高兴,因为既找到知己,又发现了自己一个美妙的习惯,就是摸书。闲时,从书架上抽下几本新新旧旧的书来,或许是某位幻想者迷人的呓语,或许是人类某种思维兴衰全过程的记录——这全凭一时兴趣,心血来潮。有的书早已读过,或再三读过;有的书买来就立在架上,此时也并非想读,不过翻翻、看看、摸摸而已。未读的书是一片密封着的诱惑人的世界,里边肯定有趣味更有智慧。打开来读是种享受,放在手中不轻易去打开也是一种享受。而凡是读过的书,都成为有生命的了,就像一个个朋友,我熟悉它们的情感与情感方式,它们每个珍贵的细节,包括曾把我熄灭的思想重新燃亮的某一句话……翻翻、看看、摸摸,回味、重温、再体验,这就够了。何必再去读呢?当一本古旧书拿在手里,它给我的感受便是另一种滋味。不仅它的内容,一切一切,都与今天相去遥远。那封面的风格,内页的版式,印刷的字体,都带着那时代独有的气息与永难回复的风韵,并从磨损变黄的纸页中生动地散发出来。也许这书没有多少耐读的内涵,也没有多少经久不衰的思想价值,它在手中更像一件古旧器物,它的文化价值反成为第一位的了。这文化的意味无法读出来,只要看看,摸摸,就能感受到。

莫拉说,她过世的丈夫是个书虫。她藏书及其嗜好,一半来自她的丈夫。她丈夫终日在书房里,读书之外,便是把那些书搬来搬去,翻一翻,看一看,摸一摸。每当此时,“他像醉汉泡在酒缸里,这才叫真醉了呢!”她说。她的神气好似看到了过去一幅迷人的画。

我忽然想到一句话:“人与书的境界是超越读的。”但我没说,因为她早已懂得。

和老师一起看书(无书和摸书)(3)

【对比赏读】

《无书的日子》和《摸书》两篇文章都是冯骥才先生写的关于读书、写书的文章,两篇文章所写内容都是作者自身的经历与感受,作为一位作家、艺术家,自然对书籍会情有独钟,而对于读书、写书能达到作者这种境界者,也实属少见,值得佩服。通过比较阅读,不难体会出一位作家、艺术家对艺术的热爱与执着,“一进入读书即换一番天地:时入蛮荒远古,时入异国异俗……”,“身在他乡,陌生无友,手中无书,面对雨窗孤坐”“我照旧充满活力、眼光发亮、有声有色地待在屋中”,“书,有时候不需要读,摸一摸就很美,很满足了”这些描述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一位坚毅地行走在艺术道路上的身影,很容易被这种热爱与执着的精神所感化。但是,在写法运用上,两篇文章也有所不同:

一、切入角度有所不同。《无书的日子》这篇文章主要结合自己的经历与感受表达主题,《摸书》这篇文章则通过一个名叫莫拉的老妇人的故事与自己的感受来表达主题。尤其是《摸书》这篇文章中,“摸书”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也许人人能做,但能从这简单的动作取得独到的情感体验,才是真正爱书人的“专利”,绝非一般人能轻易得到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就更深刻地表达了文章的主题。

二、语言风格有所不同。相比较而言,《无书的日子》这篇文章的语言更活泼一些,作者即便是回忆那些灰暗的日子,也表达了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我嘛,嘿,我自有我的办法!”“嘿嘿,这就是我要说的了——”“我可不是拿写书当做一种消遣,我在做上帝做过的事:创造生命”,这些语言中透露出作者积极向上的情绪。在《摸书》一文中,则用了很多细腻的描写,传达作者独特的内心感受。比如,文中就有对于读过的、未读的书,通过“翻翻、看看、摸摸,回味、重温、再体验” 的描述,让读者就能获得一种独到美妙享受,引人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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