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土地挂牌公告(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南沙区土地挂牌公告(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

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细宗地位置和规划用途见本挂牌文件附件。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宗地总建筑面积的6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

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该地块。

3.竞买申请人须在本次出让地块成交后30天内与黄阁镇大塘经济联合社签订开发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村集体拟购买物业套数、位置和面积,交付物业时间,村集体物业建设资金监管,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初始登记,村分成物业不得转让及村其它要求等条款)。未能在30日内签订上述协议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组织地块重新出让。

4.竞买申请人在本次出让地块上开发的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证和房屋初始登记等手续前,签订大塘村旧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比例必须在80%以上。

5.竞买申请人须在用地范围内配建6.4359万平方米复建安置房(含旧村复建住宅6.4359万平方米(含公配)),由黄阁镇大塘村更新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按《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穗更新规字〔2017〕3号)规定的建设费用成本价回购,专项用于大塘村旧村庄改造。

6.黄阁镇大塘经济联合社在土地挂牌成交并与竞得人签订开发协议后60天内按土地现状交地给竞得人;竞得人须于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移交

上述地块按《广州南沙出让经营性用地交付使用标准》移交。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由黄阁镇大塘经济联合社按合同约定移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

(一)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法人、组织,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组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其他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四)竞买申请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五)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成交原则

采取限地价、竞自持、摇号的竞价方式。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497205万元(出让起始价的145%),竞买人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价方式转为竞自持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扣除配建复建安置房及公服配套设施后的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竞买人报出自持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自持面积为10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100%自持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物业,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五、时间安排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6日15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经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报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7月24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土地出让金支付金额及要求: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50%成交价款,剩余50%成交价款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支付,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成交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十二)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网址:www.gzlpc.gov.cn)、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网址:www.gzns.gov.cn)。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人:冯小姐,(020)84986201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车先生、蒋先生,(020)28866180、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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