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的人为什么活不久(养生生于生时尽于尽处)

如何面对生命的虚无、自由、孤独、死亡?真的很有必要读读《养生主》。庄子用这篇文章告诉我们:顺应自然,身体健康,天性周全,精神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自由境界,像烛薪不知不觉地燃尽,就这样走到天寿尽头。

养生的人为什么活不久(养生生于生时尽于尽处)(1)

这是一篇谈养生之道的文章,是讲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不是指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后世道教的练功、延寿、修仙,是理解偏了庄子的思想。尽管这类人尊庄子为南华真人,但庄子称他们为“益寿者也”、“彭祖之流”、“神仙家流也”,对他们不大以为然的意思是很明显的。

原文: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前半段讲的是“生命和求知”,后半段讲的是“身、心、精神、生死”。“求知”是“认识论”,是生命与外在世界关系的首要问题,所以把它们放在一起。

前半段照字面意思来理解,庄子反对个体去追求无限的知识,认为追求无限的知识对个体来说是宿命的必输之局,因为知识无穷而个体生命有限,这样只会让个体徒增麻烦和痛苦。

很多人觉得不妥,这不是反知吗?有人根据现代人的主流思想,对这一部分的文本,采取了两种做法。

一是只取其“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再接上我们的主流知识观、人生观——“所以要在有限的生命里,争分夺妙地求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把“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当作错误的思想抛弃掉。学校的老师大概都是这么教的。

二是认为,庄子一定是打了什么埋伏,是有什么意思隐藏着。于是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庄子认为知有合道之知、悖道之知,并不是所有知识都值得追求,如果知道了这一点还去不加区分的追求,那真是无可救药了。这样解释就跟现代的主流思想靠上了,庄子也得到了维护。这就是庄子的意思吗?不是。

从《逍遥游》来看,庄子认为,要想获得自由,就要做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自由的最高境界是“至人无己”。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无己”呢?

从《齐物论》来看,庄子认为,道化生天地万物,万物无穷,世人陷于这无穷无尽的分身当中不能自拔,由此出发,便生出了围绕着诸如大小、寿夭、成毁、有无、死生、美丑等问题的是非之争,给自己带来变化多端而又无穷的困扰,从而陷入各种各样的痛苦之中,世道也由此陷入樊然淆乱的局面。应该明了“万物无穷而道通为一”的道理,“以明”观照,则可如道般因应无穷,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与道合一的自由境界。这就是“至人无己”。

《养生主》在整部《庄子》中编为第三篇,就是顺着《逍遥游》的自由观和《齐物论》的“认识论”说到养生之道的。万物无穷,与之相关的知识也无穷,纠缠于此只能是“殆而已矣“,还是要明了“道通为一”的道理,以“无己”、“以明”待之,在这一篇里就叫做“顺其自然”。

后半段讲的是:不要因贪图名声而去做善事,也不要做恶事从而招致刑戮,遵从自然的中正之路并把它作为顺应事物的常法,就可以保护自身(生命、健康等),可以保全天性,可以养护精神(亲近真宰、真君),可以终享天年。

顺应自然,身体健康,天性周全,精神近道,就这样走到天寿尽头。如此对待生命,简单吗?很不简单!只有像庄子这样不求官、财、名、事功等外物、看破生死、追求至人境界的人才能设想和做到。

普通人往往有太多的欲望,受困于权势名利酒色财气情感等外物而丧失了身心健康,忘记了自己生命的来源,疲累困顿地走到人生终点,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人的异化”。庄子的话指出了生命的基本面,可以给我们以警醒,防止“异化”。

疑点在于“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为善无近名”按语序直解倒说得过去,“为恶无近刑”再按语序直解就莫名其妙了,难道可以为恶?有人强解,说是为恶了,不要破罐破摔,要及时回头,回到中道上来,避免刑罚。这也太牵强了。我的理解是,庄子这里不过是追求对举行文的文气,所以拿善恶两事对举。正常的语序、停顿和理解应该是“无-近名而为善,无为恶而近刑”,就是说不要为了贪图名声而去做善事,也不要去做恶事、招刑罚。这话的核心在于无近名、无近刑,不是说不要行善,也不是说可以作恶。这样理解就上下文就贯通了:应不求名、避免刑罚,这样才能让生命完整、平安颐乐地走完全过程。也符合全文谈养生之道的主旨。

还有一个疑点是“养亲”,为了行文方便,放到下文“秦佚吊老聃”那里再去论述。

第二、三段:庖丁解牛。

庖丁解牛大家都比较熟悉。以分解牛体比喻人之养生,说明“因其固然”、“依乎天理”、取其中虚,方能“游刃有余”,避开是非和矛盾的纠缠,得以养生,切不可拿生命去跟外在世界硬冲硬突,否则就会“折、缺、裂、卷、钝”的道理。这个故事是在阐述养生的总原则“缘督以为经”,即按照天然的道理,避开外在和内在的各种矛盾和纠结。

下文则分别用“身体”、“天性”(心)、“生死”这生命中的第三等、第二等和第一等大事为例来阐明正确的态度。分别对应总纲中的“保身”、“全性”、“尽年”,对这三个观念作进一步的完善说明,总归于依乎天理、顺其自然,以避免误解,产生新的纠结。

第四:公文轩见右师。

原文: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译文:公文轩见到右师,大吃一惊,说:“这是什么人啊?怎么只有一条腿啊?天生的吗?还是人为造成的呢?”右师回答他说:“天生的,不是人为的。天让我一条腿,人的样貌都是老天给的呀。因此知道我这是天生的,不是人为的。”

有人把“介”字翻译为“一只脚,这是错的。一只脚有什么好吃惊的,坏死了,被砍掉了,这不是很常见吗。即使是遭到刑罚被砍脚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当时受砍足之刑的人很多,用不着大惊小怪。

“介”字是象形字,始见于商朝甲骨文。商朝文字有两种写法,第一种像一个面朝左侧站立的人,腿部的前后两点是表示护身的铠甲:

养生的人为什么活不久(养生生于生时尽于尽处)(2)

第二种则像一个面朝右侧站立的人,用前后四点表示铠甲:

养生的人为什么活不久(养生生于生时尽于尽处)(3)

很明显,公文轩所说的“介“就是指一条腿,就是说右师的腿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是个”介”字中所见到的独腿。

退一万步说,你就是强行把“脚、足”说成是“腿”的意思,也说不通为什么会让公文轩吃惊,断了一条腿的人也多的是。

那么,怎么来理解公文轩大惊于右师的“介”,从而发出天生还是人为的疑问呢?我认为,右师生来下半身没有分叉,像个美人鱼似的收束成一股,又像一把雨伞似的。这才够让人震惊,从而发出灵魂拷问:天与?人与?

放入全文中,这样的理解也更为通达:面对公文轩的震惊,右师微笑着说天生如此,既然人的样貌是老天爷给的,那有什么好烦忧的,顺其自然泰然处之吧。对于养生来说,公文轩的震惊比不上右师的泰然。庄子以此来说明养生要除去残生之念,以顺其自然为善,不要纠结于身体的缺陷。

对于人来说,身体当然是了不得的大事,庄子就是在大事上来说明他的养生观念。身体很重要,所以要“保身”。但为了让人避免因重视“保身”而在特殊情况下产生新的纠结,庄子就进一步说明,即使在天生缺陷的情况下,也不要纠结,不要有残生之念,还是要顺其自然。这就完善了“保身”观念,要归于依乎天理的总原则。

第五段:泽雉不蕲畜乎樊中。

原文: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

泽畔的野鸡在野外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希望被畜养在笼子里。因为被畜养起来,虽然不愁吃喝、精力旺盛,却是受束缚的,不自由,不快活,不惬意。

这里的“神”,不是“精神”而是“精力”,前者属于“心”、“性”,后者偏重于“身体”。 从行文来看,上面的“公文轩见右师”完善了“保身”观念,这里的“泽雉不蕲畜乎樊中” 是在说明要保全不受束缚、喜好自由的天性。从“保身”说到“全性”,一气而下、通达无碍,并且递进说明,“全性”比“保身”更为重要。“泽雉不希望被畜养于笼中”、《逍遥游》、《秋水》篇里“庄子钓于濮水”的主旨一脉相承、互相吻合:不受外物所滞所缚,追求精神和身体的双重自由。

右师和泽雉的例子层层递进,从“身” (第三等大事)、“心”(第二等大事)两个方面阐释了什么是美好自由的生命、养生的要领在于顺应自然。

接下来庄子就要用生命的第一等大事——生死——来论述“尽年”了。

第六段:秦失吊老聃。

原文: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秦佚去吊唁老朋友老聃,看起来礼仪过简、不够悲痛。于是弟子质疑他,是不是朋友?吊唁朋友怎么可以这样?

秦佚回应说我看错了你们,对于生死的态度,你们就像我刚刚在里面看到的那些情不自禁地哀哀哭泣倾心诉说的人一样,如此喜生恶死,违反自然常理、背弃真情,忘记了人是禀承于自然、受命于天的道理,古人把这称为背离自然的过失;生,是夫子顺应自然,死,是夫子顺应自然;安时处顺、哀乐不入,这就解开了自然的束缚之苦,获得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自由。

这些话说明了秦佚对于生死和老聃这个人的看法:对于生死,应该安时处顺,我是这样看的,我看老聃也是这么看的,也是这么做的。话里话外还有你们仍被情感这一外物所束缚、没有领悟超然于生死之外的真传的意思。

这里的弟子究竟是谁的弟子,有的说是老聃的,有的说是秦佚自己的。两说都通。其实无关紧要,不影响庄子用生命的第一大事——生死——来进一步说明听凭天命,顺应自然,不滞于情感等外物的态度。这就是庄子的“尽年”,与《齐物论》里“齐生死,一寿夭”的思想是一贯的。

解到这里,我们发现,《养生主》第一段“缘督以为经”的总原则后面,依次分列了“保身”、“全性”、“养亲”、“尽年”四事,而在上一节“泽雉不蕲畜乎樊中”和这一节“秦佚吊老聃”之间并没有关于“养亲”的论述,下文也没有。有人据此认为上下文意不能照应衔接。难道真是庄子疏忽了吗?以庄子的缜密,怎么可能!还是在历史流传过程中脱漏了呢?这倒不排除。

我认为“秦佚吊老聃”这一节是把“养亲”和“尽年”一并说了。“养亲”是指“养护精神”,也属于个体生命的范畴。

有人把“养亲”解作“养护亲人”或者“不给父母亲人留下忧患”,这是错的。把“亲”解作“亲人” ,首先,从意思上跳出了个体生命的范畴,跳出了“如何对待自己的生命”的养生论题,其次,并没有解决上下文意不能照应衔接的问题。

还是从《齐物论》中去找答案:

  “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为使。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眹。可行己信,而不见其形,有情而无形。百骸、九窍、六藏、赅而存焉,吾谁与为亲?汝皆说之乎?其有私焉?如是皆有为臣妾乎?其臣妾不足以相治乎?其递相为君臣乎?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

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言与言、彼与此”的对待关系跟“风与孔窍”的对待关系是类似的,但是使对待的双方作出相应反应的是谁呢(即“怒者其谁邪?”)?好像有真宰,只是你把握不到。它确实在起作用,它是存在的,但你看不到它,它是无形的。身体的各个组成部分,我亲近哪个?你都喜欢吗?你有偏爱吗?它们都是臣妾吗?臣妾之间不能互相控制吗?还是它们轮流做君臣呢?真君是确切存在的!它掌控着我们的身体,掌握着一切。不管你是否把握得到,都不会影响到它。人的生命就是禀承于它而来,一成形就是在等待死亡。如果不明白这一点,整日里与外物争斗、倾轧、纠缠,终身忙碌困顿疲累,却不见成功不知归宿,就这样像骏马奔跑一样迅速走向终点,那真是太悲哀太糊涂了。

再结合“秦佚吊老聃”中的“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就很清楚了。这里的“天”就是“真宰”、“真君”,就是“自然”,就是“道”。人的生命就是禀承于它而来,受它掌控。如果忘记了这一点,就是背离自然,就会吃苦头,这是大悲哀、大糊涂。所以要“养亲”,养护亲近“真宰”的精神,不是亲近身体的任何一部分。

因此,“秦佚吊老聃”这一节是把“养亲”和“尽年”一并说了:养护亲近“真宰”的精神,这样才能顺应“真宰”的安排,哀乐不入,超脱生死,与它合一,解开它的束缚,获得自由。

全矣!其文思之缜密,不得不让人感叹:南华真人,真有你的!

末段:薪尽火传。

原文: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译文:取光照物的烛薪烧尽了,已经转化为火了,它不知道自己已经烧尽了。

烛薪烧化为火,最终不知不觉地烧尽,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这是紧承上文的生死问题,对 “安时处顺”之说作形象生动的比喻。让人感觉,从生到死,生于生时,尽于尽处,像烛薪燃尽,自然而然,这不挺好的吗。

全文至此结束,一气呵成,也是自然而尽,和生命的自然终结有异曲同工之妙,浑然一体,让人大有言有尽而意无穷之感。写文章妙到这种程度,真不愧是南华老仙。

其实,如果理解不好全文和庄子作品的整体思想,这一句是很难理解的。历代注家就注有多解,现在大多采用闻一多的解法:此言脂膏有穷,而火之传延无尽,以喻人之形体有死,而精神不灭,正不必以死为悲。换言之,人之生、死,亦如燃脂化火一般的过程,是一个转化,故不必悲也。陈启天、陈鼓应均取此说。这个解法突出了“转化”、“传延”、“递移”、“形体有死而精神不灭”的意思,人们就据此联系上文“秦佚吊老聃”的故事,认为这一句是在说“虽然老聃死了,但是他的思想和精神却会永远传承下去”,从而把这一句翻译为“取光照物的烛薪终会燃尽,而火种却传续下来,永远不会熄灭”。我认为这跳出了全文的主旨——“养生的要领在于秉承事物中虚之道,顺应自然,不困于外物”,也跟“秦佚吊老聃”的寓意——听凭天命,安时处顺,超然于生死之外——搭不上,它生出了新的意思——精神不灭,其实仍然纠结于生死、永恒的问题,与文章哪里都是格格不入。后世把这一名句化为成语“薪火相传”,就掺杂了类似的种种误解。

庄子思想的中心,一是无所依凭自由自在,一是反对人为顺其自然。本文谈论的养生要领跟庄子思想的中心是一致的。所以,还是回到我的理解上来:这一句突出的是“不知不觉地烧尽”,终归于自然而然的意思。这才通达全文和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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