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情就发脾气(得理不饶人发微)

“得理不饶人”发微

李韦陀

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情就发脾气(得理不饶人发微)(1)

横眉冷对千夫指

“得理不饶人”这一俗语常常被一些人赋予贬义,用来攻击指责“得理不饶人”者没有修养,没有度量,把事做绝,不留余地。我倒认为,有的时候还得得提倡“得理不饶人”,对某些人还必须“得理不饶”。

还是先说说我曾经历过的一件怪事吧!

那事发生在我参评中学高级教师的日子里。

一天,我听人说我落评了。对照评分细则,我评上去应该没问题呀,怎么会落评呢。我想打听一下情况,便找到主管此事的某校长想看看评选打分结果。某校长不让看,我坚持要看,于是两人闹僵了。某校长便用手指着我恶狠狠地说:“你还想‘起造’(南昌方言,意思是形容人开始采取各种手段或方式表现自己,改变自己长期受压抑的状况,或是采取拉关系走后门的手段登上政治舞台),你一把把子筋(南昌方言,对瘦人的蔑视语)还想‘起造’,哼!”

评职称,参评者查看a评选打分结果,这是应有的权利呀!某校长的行为明显亏理,指责我的话语毫无领导水平不说,还侮辱了我的人格。我有些压抑不住心头的怒火,于是,在高三教师大会上,我对某校长说的这几句话作了些自然引申:一、有人要“起造”,说明校长你实行的是法西斯统治,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嘛;二、某校长是通过“起造”当上校长的,因为某校长对“起造”情有独钟;深谙“起造”要义;三、在某校长看来,“起造”是要有条件的,瘦人不能“起造”,只有像某校长样的胖人才可以“起造”。有着如此荒唐逻辑的人岂能当校长!

某校长威风扫地。然而,我从此便被人扣上了“得理不饶人”的大帽子,说我心胸狭窄,做事不留余地。

我觉得这帽子戴得冤枉。

其一,“得理不饶人”者是为“理”而斗争,并不是“无理取闹”,比起那些“无理不饶人”的人要可爱得多,“得理不饶人”者的“不饶人”是可以理解的,不应该受到指责,甚至是值得提倡的。像上面所说的某校长,偌若不碰上我这个“得理不饶人”的人,岂能威风扫地。他本无理,但照样压迫你,把你往死里整,让你得不到应该得到的东西,让你永远生活在不公平的世界里。现实生活中,像某校长一样“无理不饶人”者多矣。有这么一件辛酸的事——某校有个陈老师,他一向木讷老实。有一天,陈老师借着酒劲斗胆指出了校长工作中确实存在的错误,结果被校长痛打了一顿。第二天,校长还要处分陈老师,让陈老师在大会上作检讨。陈老师还居然自认倒霉。陈老师向校长提意见,这是正确的,结果被打还要作检讨。本来,陈老师是“得理”了,完全可以通过正当行为替自己讨回公道,但他却不反抗,自认倒霉,“饶人”了。然而,校长却“无理不饶人”,将陈老师往死里整。明白事理的人们呵,谁不希望陈老师能做个“得理不饶人”的人呵!一个陈老师犯胡涂被欺侮了,千万个陈老师啊,你站起来吧,大胆做个“得理不饶人”者!

其二,不能一概指责“得理不饶人”没有修养,没有度量,要看“得理不饶人”中“人”这个对象,什么样的人该饶,什么样的人不该饶,要作具体分析。对待善人、朋友、明事理的人,或者不是有意欺压咱们的“人”,有时当然是“饶”一“饶”的为好,还是奉行“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处世哲学为好,能原谅的地方还是原谅为好。对待恶人,绝对不能饶。非但不能饶,还必须据理力争,乘“理”追击,让他无力还击。如果与恶人斗,你得了理,你还要饶过恶人,那你就是纵容恶人。殊不知,恶人是无理也不饶人的呢!他们失了理,有时会表现出一点”软“来,极像鲁迅生生描写过的落水狗,等它爬上岸来,肯定还会咬人的!我们应向鲁迅先生学习,痛打落水狗!从这种意义上说,“得理不饶人”,不但是在自卫,还是惩恶扬善,是在伸张正义,因此,“得理不饶人”者不但不能受到指责,还应该值得敬佩,受到赞扬。

其三,得了理,当然要据理力争,否则,你就对不住“理儿”啦,你就是个不明事理的胡涂虫,是个懦夫。记得有这样一个真实的笑话: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来到城市,被一骑摩托者撞伤了脚,他爬起来不顾自己正流血的脚,只管一个劲地向骑车人道歉,说自己撞坏了别人的车,实在对不起。听了这个笑话,谁不觉得这个“得理却饶人”的老实人既可悲又可怜啊!我听到这个笑话后,曾在心里为那老实人流泪。我想,如果这骑车人是个好人,事情倒也小点,如果是恶人呢?

综上所述,“得理不饶人”者并非无修养,并非心胸狭窄。当面对某些特定的事,某些特定的人的时候,还须提倡“得理不饶人”,千万不可盲目指责那些“得理不饶人”者。我们还应该看到,现代社会上的“得理”者往往大都是弱势群体,他们都是善良的人们。事实往往是这样:他们“得了理”后,想不“饶人”而不能为,任凭“无理者”耀武扬威,“生杀予夺”。我想 ,在这个时候,有良心的人们啊,你还有心思有闲暇去指责那些“得理不饶人”的人吗?我们应当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帮那些“得理却无能力去不饶人”的弱势群体,去斗一斗那些“无理不饶人”者!

(2008/5/28草于莲一中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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