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文化差异(分不清的地)

作者:诗道骏言

虚词“的、地、得”,有很多人写字或打字时分不清、用不对,难免被人嘲笑“语文差”“没文化”。用不对这三个字,真的是没文化吗?

老夫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一棍子打死。

如何理解文化差异(分不清的地)(1)

“的、地、得”作为虚词使用时,它们的发音是完全一样的,都读轻声“de”。但是,它们的分工会有所不同。具体来说,

A. “的”主要是定语的标志,它用在修饰语和名词性中心语之间。

例如:

我的朋友、解放区的天、精彩的演出、这本书的出版

“朋友、天”都是名词无疑,“演出”可以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例子中作名词用;“出版”是动词,但是在例子中,它指称“出版”这件事儿,也是临时名词化了。所以,上面四个例子中,修饰语和中心与之间都应该用“的”。

B."地"主要是状语的标志,它用在修饰语和动词性的中心语之间。

例如:

慢慢地走、认真地看、大大方方地端茶倒水、铺天盖地地飞来

上面例子中“走、看、端茶倒水、飞来”都是动词性成分,前面的“慢慢、认真、大大方方、铺天盖地”都是状语,所以,它们中间应该用“地”连接。

C.“得”主要是补语的标志,它用在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状态补语,例如:

笑得很开心、睡得真香、气得肝儿疼、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第二种是程度补语,例如:

好得很、严重得多、爽得不要不要的

第三种是可能补语,例如:

看得懂、拿得动、吃得下、说得来

这种可能补语的否定形式是“v 不 补语”,例如,看不懂、拿不动、吃不下、说不来

以上是说三者大致的区别。

不过,实际情况要复杂一些。

因为,“的”和“得”还有别的虚词用法。

1.“的”还可以与动词、形容词结合,构成名词性“的”字词组,例如:

说的、唱的、开车的、剃头的;红的、黑的、便宜的、漂亮的

上面的例子都相当于一个名词,说的=所说内容、唱的=所唱内容、开车的=开车的人、剃头的=剃头的人;红的=红色的东西、黑的=黑色的东西、便宜的=便宜的东西、漂亮的=漂亮的人或事物。

2.“的”还可以作语气助词,例如:

好的、可以的、这是错误的、那是完全行不通的。

“得”除了作补语标志,还可以作实词,表示可能,读音为二声,读若“德”。例如:

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由于“的”有特殊用法1,有时候会跟补语标志“得”发生重叠,即用“的”或“得”都可以。例如:

你说的有道理。(你说的话有道理)

你说得有道理。(你说话有道理)

在这一点上,用“的”还是用“得”就很费脑筋了。实际上是两可的。

说个题外话,作为结构助词的“的、地、得”的区分,是现代学者人为规定的,它们的实质是人工的语法标志,只为书面语服务。

在口语中,我们中国人是不区分“的、地、得”的,它们发音完全相同,说话人不会说错、听话人也不会听错,所以,完全没有区分的可能和必要。

因此,可以说现代汉语中的结构助词“的、地、得”是人造书面词,不是真实的自然词,它们在口语中没有区别。书面上正确使用“的、地、得”,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现代汉语语法知识水平,但不能以此为据,断定一个人综合的文化水平。

与此类似的,还有三个字“它、他、她”,也是人造的书面符号,并不是自然语言中有这么三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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