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规定(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武汉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规定(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基本条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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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猫叔的频道,今天给大家带来一篇关于湖北省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政策解析,相信很多校长们看到政策后都不知道从何下手着手去准备相关的材料,申办材料都有哪些?申报流程是怎样的等等相关问题。不要着急猫叔今天带你探索!

今天给大家带来《湖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内容!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应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 工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四)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专 业(按教学班)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五)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实验设施设备。有办公用房;理论课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六) 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以上就是办理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需要的资料,如果校长们对上述资料以及相关行业需要提交的额外资料不清楚的话也可以咨询猫叔为您提供!

本期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啦,各位校长在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过程中,如果有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咨询猫叔,猫叔将全力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协助您早日拿下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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