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志地名篇(南昌县始名新说)

南昌县志地名篇(南昌县始名新说)(1)

南昌县志地名篇(南昌县始名新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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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昌县是汉豫章郡治,史界多认为南昌县与豫章郡同时始名于汉高帝六年;依据尽可能充分的和最新的方志史料,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对南昌县始名问题予以重新考察,认为南昌县应始名于秦始皇四次征讨开发百越之时;同时就秦时南昌县的范围、南昌县城的大致位置以及现南昌地名的由来予以了初步考证。

关键词:地域历史文化;南昌历史地名;南昌县始名;南昌县范围及县城

史家历来以为南昌县与豫章郡是汉高帝六年同时得名的,如《江西省南昌市地名志》称:“西汉高祖(公元前201年)立豫章郡,领18县,以南昌为治,南昌之名始于此,寓‘南方昌盛’之意。”其所依据的最早史料有两条,其一是雷次宗《豫章古今记》记载:“郡县城部······至汉高五年,颍阴侯灌婴追灭项羽,遂定江南,是年始立为郡,郡城即灌婴所筑。”其二是郦道元《水经注》“汉高祖六年,始命灌婴定豫章置南昌县。以为豫章郡治,此即灌婴所筑也。”此二人均认为豫章郡与南昌县皆为汉高帝所置。只不过雷次宗仅说“郡县城”而未说“南昌县”,而郦道元却明说了“南昌县”。我们认为这些说法值得商榷,尤其是现在,南昌既是省会城市,又是历史文化名城和革命英雄城,对于它的始名等问题更应该早些厘清。

一、南昌究竟是汉县,还是秦县

以往史家多数认为南昌是汉县,如《元和郡县图志》所云:“南昌县,汉高帝六年置。”但范涞《明万历南昌府志卷三·州县沿革概述》却载:“南昌县,自秦汉置郡县以来,已定厥名,在秦为九江郡,汉属豫章郡。”其在《卷二十四纪事》载:“始皇二十四年王翦灭楚,虏负刍。明年置九江郡,南昌隶焉。南昌之名始此。”明确南昌县为秦置。此地方志1991年由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据日本内阁文库藏明万历十六年刻本影印刊印,历来为史家忽视,虽然不知其依据何在,但至少为我们提供了南昌并非是汉县的一个佐证。

目前史料中最早出现“南昌”地名的史料是《史记》。《史记·淮阴侯列传》曰:“淮阴侯韩信者,淮阴人也。······常数从下乡南昌亭长寄食数月。”其中出现的“南昌亭”是否就是现在的南昌之地呢?

《史记集解》张晏曰:“下乡,县,属淮阴也。”《史记索隱》司马贞案:“下乡,乡名,属淮阴郡。”按秦行政区划,县以下设乡,乡以下设游徼、三老、啬夫、有秩,三老以下设亭,亭以下设里。那么“南昌亭”究竟在何处呢?据《太平寰宇记》云:“古南昌亭在山阳县西南三十五里。”《大明一统志·淮安府》亦载:“南昌亭。在府城西三十五里,史记韩信微时,从南昌亭长寄食。”明代淮安府治为山阳县,山阳县为今淮安市楚州区。据此可知,“南昌亭”应在韩信故里淮阴(即今淮安),但秦时淮阴属九江郡。

不过,《史记索隐》又引西汉陆贾《楚汉春秋》注“南昌亭长”应作“新昌亭长”。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司马迁弄错;另一种可能是陆贾弄错,两者孰是孰非,颇难判断。因此,后世史家一般并不否定《史记》之所载淮阴“南昌亭”的存在。但如果陆贾说法属实,那么“新昌亭”又在何处?《汉书·地理志》只载秦有“新昌县”,属辽东郡,应与此“新昌”无关。而《元和郡县图志》又云:“浮梁县,武德五年析鄱阳东界置新平县,寻废。开元四年,刺史韦玢再置,改名新昌。”又《太平寰宇记》:“新昌县,本高安县管,古宜黄县地盐部镇。皇朝太平兴国六年以······置新昌县。”但问题是,以上两个“新昌”虽然与南昌有点关系,但皆为后起之地名,是否与陆贾所言“新昌亭”有关,也难以核实。

总之,我们认为,不管南昌亭在哪里,作为一个行政地理地名,“南昌”此地名至少在秦代已经存在了。其中有很大可能是先有“南昌亭”,后有“南昌县”。

那么,是否如范涞《明万历南昌府志卷三·州县沿革》所言,南昌县确为秦所置呢?

事实上,由于《汉书·地理志》没有记载秦置县的名称和数目,因此史家历来对此众说纷纭,对于江西境内秦县的名称和数目也分歧较大。《元和郡县图志》载唐江南西道三十八县中只有鄱阳为秦置县,《太平寰宇记》等也皆持其说。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秦》以为鄱阳、庐陵为秦县,而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认为鄱阳、新淦(樟树市)、庐陵、鄡阳(都昌)为秦县。南昌县虽为豫章郡治所,但被众多史家排除在秦县之外。

不过,有几条史料很值得我们注意。

其一是应劭《汉官仪》曰:“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令。荆扬江南七郡唯有临湘、南昌、吴三令尔。”另范晔《后汉书·郡国四》也引雷次宗《豫章记》曰:“南昌,江、淮唯此县及吴、临湘是令。”这就有个疑问:吴县为秦会稽郡治所,临湘县为秦长沙郡治所,皆为秦县,为何作为豫章郡治所和首县的南昌县却非秦县?

其二是宋欧阳忞《舆地广记》载:“南昌县,秦为九江南部”另《清道光29年南昌县志》亦载:“豫章之先本春秋吴楚边鄙,秦并天下为三十六郡,属九江南部都尉,寂无称焉。”所谓都尉,是一郡分管军事的行政长官。《汉官仪》载:“都尉,秦官也。本名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职,秩比二千石。孝景时更名都尉。”按汉制,都尉所在地一般为县,且常与郡治各为一县。《元和郡县图志》载:“新淦县,本汉旧县,豫章南部都尉所居。”可知汉豫章郡治所为南昌县,南部都尉为新淦县。汉承秦制,秦九江郡治所在寿春,其南部都尉又在哪里呢?谭其骧等引《水经注》“秦以为庐江南部”,指出南昌就是秦庐江郡南部都尉所在地,而庐江郡则是从秦九江郡析出。

以上几条史料说明,虽然目前还没有直接的史料证明南昌是秦县,但和庐陵、新淦、鄡阳等相比,无论是从地理位置和开发程度来看,南昌县为秦置的可能性应该更大些。

按《汉书·地理志》,南昌县为汉时十八古县之首,据范涞《明万历南昌府志卷三·州县沿革概述》所载:“其境地所包甚广,今郡属八邑与筠(州)之高安、新昌(宜丰)皆其所析焉。”据此可知,其地辖古代抚州、丰城、奉新、上高、宜丰、高安、进贤、新建、南昌等广大地区。此地处赣江、抚河下游,濒临鄱阳湖,地形平坦,水源丰富,适宜农耕渔捕。据考古资料显示,该地区发现了十多处新石器时期文化遗址,为赣江流域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1950年南昌城东南齐城岗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了大批石磅、石斧、石箭头和纺轮等生产工具,以及鼎、罐、豆、壶等南方印纹文化陶质生活用器,很具代表性,表明南昌地区在商周以前就已经得到百越原住民的充分开发,干越民族早已在此地农耕渔捕,繁衍生息。

我们认为,南昌作为一个行政地理区划地名的最终确立,应该源于秦始皇对百越地区的四次征讨与开发,其大致时间应在秦始皇二十三年(公元前224年)以后。第一次秦王政二十三年,命王翦“平荆地为郡县”,次年,始置九江郡,南昌属焉。第二次是秦始皇二十八年,据《淮南子·人间训》载:秦始皇二十八年“(秦始皇)又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第三次是秦始皇三十三年,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三郡时,“以适(谪)遣戍”。第四次是秦始皇三十四年,又“适(谪)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而秦人进入南越的主要路线就是中转江西地区,其中番禺、南野、余干之军皆驻扎或路过江西地区,而余干之水即是赣江下游流域和鄱阳湖地区,当然包括南昌地区。

无疑,在秦始皇四次大规模地(尤其是第二次)征讨开发百越的过程中,作为秦军南进中转之地的南昌地区,理所当然首先应处于秦朝的行政区划之中,成为秦九江郡之属县或秦庐江郡之南部都尉之所在地。

综上所述,我们有理由认为,“南昌”之名并非始于汉高帝六年置南昌县,而应始于《史记·淮阴侯列传》之所载“南昌亭”,后于秦始皇开发征讨百越时被延用于秦之南昌县或南部都尉。正如范涞《明万历南昌府志卷三·州县沿革概述》所载:“南昌县,自秦汉置郡县以来,已定厥名。”

南昌县志地名篇(南昌县始名新说)(3)

南昌县志地名篇(南昌县始名新说)(4)

二、秦南昌县城的位置

如果南昌县为秦所置,那么其最初的县城又在哪里?

以往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秦南昌县城的位置始终没有改变,一直在今日之南昌市区内,其代表即郦道元的灌婴筑城说;另一种说法则是秦南昌县城的位置最初并不在今日之南昌市区内,只不过后来从别地移至今日之南昌市区内。范涞《明万历南昌府志卷三·州县沿革概述》载:“(南昌)县治,旧《图经》云:‘三改五移。’其始置县也,在郡西南,隋开皇徙之城北。唐贞观徙附郡城。明初又移今治。”其中《图经》应是宋《豫章旧图经》,现虽已散佚,但其史料价值极高。《豫章旧图经》所谓”三改五移”,应是指宋以前南昌县名经过的三次改名和南昌县城经过的五次迁移。其中县名的“三改”,《元和郡县图志》详载:“南昌县,汉高帝六年置。隋平陈,改为豫章县。宝应元年六月改为钟陵县。十二月改为南昌县。”

我们认为,如果南昌县为秦县而非汉县,那么南昌县城必然要早筑于汉灌婴城,因此,后一种说法的可能性远大于前一种说法。也就是说,秦时的南昌县城并不在汉时的灌婴城内,而先在“郡西南”,后在“郡城北”,至唐贞观时,才“徙附郡城”,移至豫章郡城内。

据此,可以推断,最初的南昌县城应在“郡西南”。那么,《豫章旧图经》所言“郡西南”究竟又在哪里呢?

我们认为,此“郡西南”应指“郡城西南”,即“豫章郡城西南”,其范围很广,包括今天南昌市区西南之南昌县、丰城市乃至更远之樟树市,因为在南昌县置县之初,这些地方都属于秦九江郡南昌县所辖地区。

根据《豫章旧图经》关于南昌县城“三改五移”之说和这些地方的历史古迹、考古发现分布,可能成为秦时南昌县城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处汉代以前的古迹和古城遗址:

1.丰城古跖口城遗址。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四 江西二》载:“跖口城,府西南七十里。”万良田《丰城县古“跖口城”初探》一文,认为此城位于丰城曲江乡郭桥村偏东,处抚河云韶水、瑞河锦江水与赣水出丰城境的交跖口,其西南罗湖村就是著名的汉代洪州窑遗址。根据出土文物资料显示,可以初步判断为战国中晚期古军事要塞。我们认为,此城亦极有可能为秦九江郡南部都尉或南昌县城所在地。

史料中最早谈及南昌县城的是郦道元《水经注》,其云:“盱水(今抚河)出南城县,西北流径南昌县南,西注赣水,又有浊水(今锦江)注之,水出康乐县,故阳乐(今万载)也。浊水又东径望蔡县(今上高),浊水又东径建成县(今高安)。浊水又东至南昌县,东流入于赣水。赣水又历白社西,有徐孺子墓。······赣水又北历南塘,塘之东有徐孺子宅,际湖南小洲上。赣水又径谷鹿洲,即蓼子洲也。赣水又北径南昌县故城西,汉高六年,始命灌婴定豫章置南昌县,以为豫章郡治,此即灌婴所筑也。”

我们注意到,郦道元此段叙述中出现了两个南昌县城:一个是位于盱水(今抚河)、浊水(今锦江)和赣江交汇处的“南昌县”城,此“南昌县”城恰恰就在今丰城古跖口城遗址所在地。一个是位于赣江东面的“南昌县故城”,而郦道元认为此“南昌县故城”就是汉时豫章郡城“灌婴城”所在地。但此城并非最初的南昌县城,只不过是郦道元误以为汉时的南昌县城和豫章郡城为同一城而已。清乾隆54年《南昌府志卷三城池》就指出:“南昌县故城,东汉置。《水经注》以为豫章郡治,此即灌婴城。”如果“南昌县故城”真是东汉所置,那么,灌婴筑城就可能就根本不存在。

2.故(新)淦县城。据王象之《舆地览胜34卷古迹》载:“故(新)淦县城。《寰宇记》云:‘在清江县南六十里,汉之理所,隋开皇十年移于今理,此城遂废。’《舆地志》云:‘豫章南昌都尉所治之地也,今属清江县’。”据此可知,“故淦县城”乃西汉豫章郡南部都尉所理所,其前身很可能就是秦九江郡南部都尉或南昌县城所在地。此清江县即今樟树市,乃南唐时析高安东南部、新淦北部而建。《太平寰宇记·洪州》载:“清江县,本吉州肖摊镇。伪唐外元年中,以其地当要冲,外为清江,县以大江清流为名。仍析高安之建安、修德两乡,吉州新淦之易阳一乡,以实焉。”

3.废新淦县城。据王象之《舆地览胜34卷古迹》载:“废新淦县城。按《舆地志》云;‘南昌都尉所理之城’。隋开皇十年移于今理,此城遂废。今在新淦县北一百二十里。今《清江志》有‘废古新淦城在清江县东三十五里,为清江镇’意者,即此城也。”此城距今筑卫城文化遗址不远。

4.废尉城。据王象之《舆地览胜34卷古迹》载:“废尉城。在清江县东三十里崇学乡。”此城距今筑卫城文化遗址亦不远。

5.废吴城。据王象之《舆地览胜34卷古迹》载:“废吴城。在清江县西十里建安乡。”

6.又废吴城。据王象之《舆地览胜34卷古迹》载:“又废吴城。在清江县西南十五里思贤乡。”此二城距今吴城文化遗址不远。

7.故丰城。据范涞《明万历南昌府志卷二十三》载:“故丰城。《豫章志》云;在剑池登仙乡。”又据宋王象之《舆地览胜34卷古迹》载:“古丰城。按《豫章记》,雷焕见赤气于牛斗之间,谓宝物之精,掘县狱基,得龙泉太阿剑。”丰城乃三国吴析南昌西南而置,但根据考古资料显示,其开发程度似高于南昌市区,乃汉洪州窑所在地,西楚置豫章郡时,此地很有可能为豫章郡治所在地。

当然,以上几处古迹与遗址只能作为参考,秦南昌县城位置的最终确定,只能有待于更新的历史资料和考古资料,我们所能做的只是确认其大致方位,进而证明:南昌县是秦置而不是汉置,其最初的南昌县城也不是汉时的灌婴城。

实际上,灌婴筑城只是一种传说,仅见于古代稗史杂记,并非真有其事,早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如南宋学者赵与时《宾退录》云:“考纪及传,灌婴踪迹未到江南,凿空著书,可付一笑。······流俗所传不为全无所据,但误其姓耳。”目前江西史界颇有学者附和赵氏。

我们认为,作为指挥方面大军的汉军统帅,灌婴不大可能亲自去参与“筑城”之小事;所谓“灌婴筑城”只是后人处于敬仰灌婴而虚构出来的,真正的“筑城者”,或许是灌婴的下属或地方官,譬如程婴、罗珠、章文之类。

可以肯定的是,虽不能确定为何人何时所筑,雷次宗所说的“豫章郡城”确实存在,而且它就位于现在的南昌市区内,但并不在“郡西南”,而是在“城东”。雷次宗《豫章古今记》载:“汉豫章城,颍阴侯灌婴所筑,亦曰灌婴城,即今城东之黄城寺。”《大明一统志》载:“在府城东,汉灌婴所筑,今为黄城寺。”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八十四 江西二》:“亦曰灌婴城,即今城东之黄城寺(今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乡有黄城村,也称‘隍城村’)”。又可以肯定的是,当时的南昌县城和豫章郡城是各自独立的,直到唐贞观年间,南昌县城才“徙附郡城”,成为“附郭县”。

南昌县志地名篇(南昌县始名新说)(5)

南昌县志地名篇(南昌县始名新说)(6)

三、关于现今南昌地名的由来

关于现今南昌地名的由来,历来说法不一。郭子章《郡县释名》以为“因西南有南昌山得名”。吕式斌《今县释名》则以为“南昌为秦九江郡南部,故名南昌”。黄长椿认为南昌设县“因地居中原的南方,用南昌作县名是取南方昌盛的意义”;还有人认为汉立南昌县时“取昌大南疆之义”。

史料显示,古代以“南昌”为名的地方并不少见。如前所引《史记》之“南昌亭”、秦之“南昌县”,唐代岭南道还设有“南昌郡”(即今广西博白市)。可见,“南昌”只具有一般的字面义,“南”仅表示“南面”,“昌”仅表示“昌盛”,犹如“南宁、西安、北平、东昌”之类,一目了然。

当然,任何地名都具有其独特的实体,而地名也必须包含实体的某些特征意义,南昌县在命名之初,其地域仍处南越边境,秦始皇为开发征讨南越,扩大疆域,选择“南昌”来命名征讨南越的中转之地,也是合情合理的。

结语

综上所述,南昌县并非如《《江西省南昌市地名志》所言始名于汉初高帝时期,南昌县应始名于秦始皇时期,是秦始皇开发征讨南越过程(公元前224-前212年)的结果,而并非如传统观点所言是灌婴定豫章的结果。南昌县始名问题是南昌历史文化研究的根本问题,由于史料欠缺,一直悬而未决。我们认为,根本问题倘能得以解决,其余枝节问题当迎刃而解。本文所述为笔者一管之见,仅供大家参考。

文章作者:邵百鸣

文章来源:《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

选稿:何铂羽

编辑:汪晨云

校对:刘 言

审订:徐 萍

责编:吴雪菲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南昌县志地名篇(南昌县始名新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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