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法的基本方法(春秋笔法乱臣贼子惧)

请问阁下春秋几何?

都知道这是一个人问另一人的年龄,但真正用耳朵去感知这么优雅问法的,估计没几个人。更何况受流风所薰,年龄已成为个人隐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女性,问年龄乃是大忌。

笔法的基本方法(春秋笔法乱臣贼子惧)(1)

客观地讲,“春秋”作为一个名词,我们更熟悉的还是春秋战国这一称谓。那是一段热血的历史,也是一段迷狂的历史,一切似乎都在建立,一切也都似乎在被摧毁。为了记下这特殊年代发生的一切,各国史官手中的笔,时时刻刻都在刻划着。

那个时候纸张还等不来蔡伦的发明,史官手中的笔,是一把把锋利的小刀,是可以让人溅血五步的“兵刃”。但事实是史官经常处于被杀的地位。

我们最热爱的史学大家司马迁就曾受过“腐刑”。什么是腐刑?就是把男人的标志给割掉。这显然是对男人最大的侮辱了。司马迁之所以遭受这莫大的耻辱,就是因为他要说真话。而历史上因说真话而丢掉性命的,最有名的当属文天祥《正气歌》里写的“在齐太史简”中的齐国太史了。

讲的是齐庄公因贪恋大夫崔杼之妻棠姜的美色而引发的情色大戏。俗话说,纸包不住火。这种私通的事,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其实不然。崔杼发觉后,心里当然奔腾着一万个杀人的冲动。可给他编织绿帽子的是一国之君,岂是那么容易报复的?崔杼只好隐忍待发,但机会不久就来了,在崔杼精心策划的捉奸大戏中,齐庄公终于成为了一个快活的风流鬼。事后,齐国太史公如实记载了这一事件,崔杼一怒之下,杀了太史。太史的两个弟弟毫不妥协,也如实记载了这件事,结果与哥哥一样,都被崔杼给杀了。太史的第三个弟弟义无反顾地拿出了手中的小刀,崔杼说,“你三个哥哥都死了,你难道不怕死吗?把庄公之死写成暴病而亡吧!”太史三弟正色而答:“据事直书,是史官的职责,失职求生,不如去死。你做的这件事,迟早会被大家知道的,我即使不写,也掩盖不了你的罪责,反而成为千古笑柄”。崔杼无话可说,只得放了他。太史三弟走出来,正遇到南史公执简而来,南史公以为他也被杀了,是来继续写这件事的。

笔法的基本方法(春秋笔法乱臣贼子惧)(2)

过去史官跟现在的手艺人一样,都是家族职业。所以,后世的司马迁也好,班固也好,家族世代写史。

可惜的是,这些史官写的“史记”,都被秦始皇一把火给烧了。只有这本《春秋》侥幸逃脱升天。

它其实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国史,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开始,到公元前479年孔子去世为止。

据传是由孔子修订而成的,因此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儒家典籍“六经”之一,也就被尊称为《春秋经》了。

《春秋》一书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简练,然每个句子几乎都暗含褒贬之意,这自然是了不得。所以后人称这种写法为“春秋笔法”、“微言大义”。赞美归赞美,但识读困难却不得不承认,于是就出现了很多对《春秋》所记载的历史进行补充、解释、阐发的书,这类书被称为“传”。代表作品即“春秋三传”——《左传》、《公羊传》、《谷梁传》。

我们以录选到中学语文课本上的《曹刿论战》一文为例,且看这三本书与《春秋》本身的区别——

《春秋》是这样的:

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左传》是这样的:

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笔法的基本方法(春秋笔法乱臣贼子惧)(3)

《公羊传》是这样的:

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谷梁传》是这样的: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不日,疑战也。疑战而曰败,胜内也。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左传》最为生动;《公羊传》最无趣,完全是《春秋》的复制粘贴;《谷梁传》则解释了一大堆,也就是告诉我们《春秋》上这一句,含着哪些微言大义。

这一句究竟含着哪些微言大义呢?

一是只说了十年春,没有具体到哪一天,所以《谷梁传》说,“不日,疑战也”,就是说,齐国这一战搞的是突然袭击,不地道。这就刺了他一笔,非仁义之师也。再刺一笔是说“败”,因为是以诈相袭,结果失败了,所以用使动用法,使敌人失败。为什么不言“胜”呢?《公羊传》解释说,称自己的主动行为,正义的用兵,才用“胜”!

呵呵,这个倒有点意思。它如此一解,就把《春秋》捧到天上去了,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到了宋代更是吹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比如宋大儒程颐就说,《春秋》除褒善贬恶外, 更是“经世之大法”。他的这一褒词,直接催生了宋代理学的诞生。

笔法的基本方法(春秋笔法乱臣贼子惧)(4)

好在明亡清兴后,在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的反省中,逐渐对儒家的这些经典有了清醒的认识,清乾隆年间学者袁谷芳说《春秋》只不过是孔子抄袭鲁史而已,根本不是亲手写作的唯一作品,而所谓“微言大义”大多牵强附会。

就这样,汉代风行一时的《春秋》,在清朝逐渐褪去经典儒学色彩,重新回归史学著作的行列。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历史学界最热的“清华简”,通过识读完全支持上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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