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不交社保怎么仲裁(公司长达十年未交社保)

深圳市陶汇实业有限公司汇丰花纸彩瓷厂与退休员工之间仲裁案例,我们来看看仲裁的时效性是多么重要!

一审

案例中原告从2008年入职汇丰,2016年到达退休年龄,2019年公司以年龄到了为由辞退员工,但是直到2020年8月才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仲裁庭,索赔45.98万元的赔偿。

被告汇丰是这样答辩的:1.原告的诉求已过诉讼时效,原告于2016年4月14日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截止到原告提起诉讼之日已经超过1年的诉讼时效。2.原告于2008年11月1日入职,2016年4月14日达到退休年龄,即使被告按照法定按照法律规定为原告缴纳社保,但原告社保记录未满10年,原告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无法享受在深圳的养老保险待遇。3.原告未举证证明其在入职前缴纳社保记录,因此被告未按照法律规定给原告缴纳社保记录,也不是原告的原因导致缴纳社保未满10年,即原告没有任何损失,应给予驳回。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1月1日,原告宿敬仁入职被告深圳市陶汇实业有限公司汇丰花纸彩瓷厂处,期间于2016年4月14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原告继续在被告处一直工作至2019年5月8日。2020年5月20日,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被告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损失446120元。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5月27日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原告此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认为,原告宿敬仁于2016年4月14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与被告的劳动关系就此终止,此后原告在被告处继续工作,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原告在其达到退休年龄时应当知道被告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行为对其权利造成损害,其虽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在被告处上班,但双方此时建立的为劳务关系,该事实不能构成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因此,原告在2020年5月20日才就养老保险待遇提起仲裁申请,已经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丧失了胜诉权,本院采纳被告提出的时效抗辩,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十年不交社保怎么仲裁(公司长达十年未交社保)(1)

二审

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宿敬仁于2016年4月14日已达到退休年龄,当时应当知道汇丰彩瓷厂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行为对其权利造成的侵害。宿敬仁虽然继续在汇丰彩瓷厂上班,但双方建立的为劳务关系,该事实不能构成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因此,宿敬仁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仲裁时效起算时间应为2016年4月14日。宿敬仁直至2020年才向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已经超过了一年法定仲裁时效,汇丰彩瓷厂已提出了时效抗辩,一审法院驳回宿敬仁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终审

驳回宿敬仁的再审申请

结论

劳动仲裁是有时效性的,如果有相关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

从道义上讲,这位当事人肯定是知道一直没有缴纳社保的,但是直到离开1年后才开始申请,应该是有人在背后捣鼓。

以前很多公司都没有缴纳社保,如果开了这个头,这家公司应该就不用干了,就等着接收仲裁申请然后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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