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苏联的国土面积(俄罗斯含前苏联)

10月24日(周一)晴

原苏联的国土面积(俄罗斯含前苏联)(1)

100多年来,俄罗斯(含前苏联)土地所有制由私有制到公有制又到私有制,经营主体由个人到集体再到个体。大体变迁如下:

一、十月革命前(1917年及以前)

十月革命前,俄罗斯土地是私有制。经营主体有地主(含贵族、寺院)、富农、中农、贫农。

二、苏联初期(1918--1928年)

苏联建国后,剥夺了地主的土地,组建国营农场,部分分给贫农和中农,富农保持原有土地,土地依旧是私有制。经营主体为国营农场、贫农(新中农)、中农、富农。

三、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29-1934年)

这段时期,主要是土地私有制向公有制过度,贫农(新中农)、中农以土地加入集体农庄(初期有共耕社、集体农庄、农业公社等,最后选择了集体农庄),富农土地逐渐被剥夺,富农也加入集体农庄。经营主体是国营农场、集体农庄、贫农(新中农)、中农、富农。

四、集体农庄时期(1935-1989年)

这段时期,土地全部为国家所有,集体农庄的土地是国家租赁给农民的。经营主体为国营农场、集体农庄。

五、俄罗斯时期(1990年以后)

1990年12月,俄罗斯联邦正式成立,并开始土地私有化改革,土地为私有制。经营主体主要有三类:一是农业企业。由国营农场、集体农庄、股份公司、合作社等组成;二是居民经济体。由农民和城市居民从事副业、菜园、果园等;三是农户(农场)。即农民以私有土地组建的个体和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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