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改革将公益三类改为一类(事业单位改革倒计时)

远看离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步伐越来越近,而按照此轮事业单位编制改革,事业单位即将被分成三大类,分别是:

事业编制改革将公益三类改为一类(事业单位改革倒计时)(1)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

而按照上面的分类来看,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应该都是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所以涉及到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编制都会将转变为“公益二类”!

笔者推测,具体将会涉及到以下6种“编制教师”:

第一种:高中教师

第二种:高校教师

第三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第四种:电大教师

第五种:幼儿园教师

第六种:老年大学教师

那么,为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会被此轮“事业单位编制改革”列为“公益一类”?

其实,我们从公益一、二类的分类可以看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指没有营收能力,主要依靠财政扶持,承担各种基本社会保障的事业单位。而“公益二类”与“公益一类”唯一的区别就是在于“有营收能力”!

我们知道,我国现执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针对所有的小学、初中都是免费入学,不收取任何学杂费。所有的初中、小学都没有自主营收能力,所以才会被单独拿出来,放在了“公益一类”!

而其他的类似于公办高中、公办幼儿园、公办中专、公办高校,都是有自主营收能力,所以才会被列为“公益二类”!

身份转变之后,编制可能被取消,进而采取合同制。

虽然官方除了“高校教师”确定取消编制之外,其他转为“公益二类”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编制,是否取消,还未得到官方确认!但是,在笔者推测,除了基础教育的“高中教师”、“中专教师”、“幼儿园教师”,其余的2类教师,都会面临着“编制取消”,进而采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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