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大法官(我是小城大法官)

《小镇大法官》剧中的荷塘镇虽然地方不大,事儿却不少,各种民事诉讼案件层出不穷,例如真假离婚案、老人赡养案、土地开发案等每天晚上,我都会和爱人早早的守候在电视机前,一集不落的看完王德忠作为荷塘法庭的老法官,有自己的一套工作方式和方法,他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深入到每个当事人的生活去为他们调解,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每个案件的完美解决,不仅体现了法律的重要性,也因为王德忠的用心而更显人情味儿,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小镇大法官?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小镇大法官(我是小城大法官)

小镇大法官

《小镇大法官》剧中的荷塘镇虽然地方不大,事儿却不少,各种民事诉讼案件层出不穷,例如真假离婚案、老人赡养案、土地开发案等。每天晚上,我都会和爱人早早的守候在电视机前,一集不落的看完。王德忠作为荷塘法庭的老法官,有自己的一套工作方式和方法,他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深入到每个当事人的生活去为他们调解,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每个案件的完美解决,不仅体现了法律的重要性,也因为王德忠的用心而更显人情味儿。

王德忠虽然生活在小镇,收入微薄,却每天心情舒畅,为什么,就是因为他能帮老百姓实实在在的解决难题,百姓信任他、爱戴他,这种心灵上的愉悦,同样是一名法官的我感同身受。

我所在的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地处祖国最北疆,是全国法院系统中最基层的法院,辖区内有城区,有乡镇,有农村,有矿区。虽然每起案件标的额都不大,但是却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就像剧中一起离婚案件中,年轻的法官姜浩主张按司法程序判决,王德忠却说:“咱们这里,断的都是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小事;而咱这个地方,就是个说话的地方,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法,而且每个人认为自己心里这个法,是正确的、是有理的。有的是打着说、有的是闹着说、有的是哭着说、有的是怨着说,从白天说到黑天,不停的说,说着说着他就累了,累了他就走了。所以说咱呢,就得听他心里这个法,听他心里这个理儿,这就像喝茶一样,第一口永远都是苦的,但是越喝,越有咂摸头儿,越喝,越甜。”

2007年,我审理了一起再婚老人的离婚案件。该案中,男方67岁,女方60岁,双方共同生活了20年。但近年来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男方执意离婚,女方坚决不离,称要“靠死男方”。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甚至曾经大打出手,男方的手被打伤了,女方的肋骨被打折了,公安部门对双方都进行了治安处罚。双方矛盾非常激化,男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女方此时也同意离婚,但双方争执的问题焦点就是一套共同居住的房子。男方称,房子是单位分配的福利房,90岁的老母亲和他们一起居住,房子是单位所分,女方无权拥有。女方称,与丈夫生活了近20 年,房子应分给自己一半。自己是乳腺癌患者,女儿也与他们生活在一起。没了房子,无处栖身。两位老人为了争夺房子,以死相逼。

在男方起诉后的第二天,女方找到我,她说:法官啊,你和我女儿差不多大,我就叫你声“闺女”,我都这么大岁数了,离婚我不怕,可是怕的是老了老了连个住的窝都没了。我知道你们法官也不容易,我的事让你们受累了。说着,老人竟然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包用手绢包着的皱皱巴巴的钱,希望我收下。看着老人颤抖的双手和绝望的眼神,我的眼睛湿了,我说:大娘,这钱我不能要,请相信法院,相信我,我一定会为你们双方找到一个圆满解决问题的方法。

那段时间,我的眼前总会浮现老大娘那张饱经沧桑的脸和绝望的眼神。我放弃了休息日,一有时间就上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但男方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拒绝调解。这起案件本可以当庭宣判,但考虑到双方已年迈,健康状况不佳,一旦着急上火,可能发生意外。我没有放弃,仍然是有时间就去男方家看一看,男方终于同意调解。我又找到男方的儿子和女方的代理人,一起做男方的调解工作,从“一日夫妻百日恩”,讲到双方共同生活20年的夫妻之情;从离婚女人特别是老年离婚女人所处的困境,讲到女方现在的处境……经过锲而不舍地一次次调解,男方最终让步,不仅将房屋折价对半分劈,还给予女方一次性经济帮助款,这笔款项足以让女方购买一处小面积的房屋。女方在收到调解款后,激动地说:蓝法官,你真是我们老百姓的主心骨啊!感谢你的耐心调解,让我不至于流落街头,有了安身之所。”

工作中,总会遇到一些当事人,他们情绪激昂,愤怒难耐,牢骚满腹,更有甚者破口大骂,他们觉得自己没有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对待,他们委屈。刚开始遇到这种情况,我觉得法律规定就在那,一切依法判决,当事人还有什么可怨的?可后来再想想,也就释然了,群众受了委屈去哪里?去找谁?找到了我们就是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应该尽一切力量想办法帮助他们解除存在的问题和烦恼。法律固然重要,而人情也必不可少,法与情的完美结合是对民众最基本的责任。

身为一名“小城大法官”,我在感同身受的同时,从剧中获取力量。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当事人脸上的笑容就是我们最大的慰藉。看到剧中的法律工作人员,就仿佛看到千千万万个自己。无怨无悔的置身于群众中,牺牲小我,实现大我,真正的为我国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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