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如何正确结转已售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至当期损益)

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如何正确结转已售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至当期损益)(1)

存货中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销售时相应结转营业成本?

关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规定的很清楚:

  • 计提:“第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结转:“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
  • 转回 “第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之“1471 存货跌价准备”相关指引,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 计提:(一)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 结转:发出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等科目。
  • 转回: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怎么样,同志们,准则及指南的相关描述很清晰是不是?但笔者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存货中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销售时相应结转营业成本?

我们来看个极端情况,已提100%存货跌价准备,按高于或等于成本价出售的情况下,直接按准则及指南的规定进行核算:

借:营业成本100%

贷:营业收入100%

借:存货跌价准备 100%

贷:营业成本100%

怎么样,上述影响累计为确认营业收入100%、确认营业成本0%,毛利率100%。从毛利率的角度看,香不香?有没有ZZ空间?不用额外资金流,不用额外折腾,简单易行提高毛利率是不是?

如何正确结转已售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至当期损益?

如何客观公允地还原存货跌价准备对营业成本的影响?笔者认为,当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出售时,应该区分售价与成本之间的关系:

  • 售价大于等于成本时,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该视同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 售价小于成本时,分为两种情况:(1)售价大于等于存货净额(存货-存货跌价准备),应该视同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售价小于存货净额(存货-存货跌价准备),将存货净额减去售价的差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将售价部分,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科目。
  • 全部损失的情况,不需要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与营业成本和资产减值损失等损益类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上述逻辑,整理为下表格,供君参考。↓↓↓

已售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至当期损益决策表

售价Vs.成本

售价Vs.存货净额(注)

存货跌价准备账务处理金额

结转:营业成本

转回:资产减值损失

大于或等于成本

大于

存货跌价准备

低于成本

大于或等于

存货跌价准备

小于

存货净额减去售价

售价

全部损失

小于

存货跌价准备

注:存货净额=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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