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特种行业(三大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它们的使用领域不同,属于不同领域的法律规范调整范围,但在生产生活中不少同志误把三者混淆,从而引发麻烦或闹出笑话基于此,编者对三者做了一个粗线条的对比,希望有所用处:,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三大特种行业?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三大特种行业(三大特种作业人员)

三大特种行业

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它们的使用领域不同,属于不同领域的法律规范调整范围,但在生产生活中不少同志误把三者混淆,从而引发麻烦或闹出笑话。基于此,编者对三者做了一个粗线条的对比,希望有所用处: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适用

法律

规范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5号,2008年6月1日生效)

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类型

证件

名称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只有相关人员取得有关“证书”后,用人单位方能让其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否则会导致特定法律后果的出现。另外,跨领域作业,应持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作业证书,否则会被定为“无证上岗”,如一般情况下,应急管理部门在特种作业领域不认可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证,市场监管部门在特种设备领域不认可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人员证。

主管

部门

应急管理

部门

市场监管

部门

住建部门

因编者时间和水平有限,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妥之处请批评斧正!

朋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