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城中心区规划(天津市加强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

记者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7月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即日起施行,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天津新城中心区规划?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天津新城中心区规划(天津市加强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

天津新城中心区规划

记者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7月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即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提出城市核心区、中心地区、新城新区,历史文化街区,重点城市公园等公共开敞空间周边,重要河道两岸及近海开敞空间,以及对城市风貌和景观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区域,都应当纳入天际线管控范围。明确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应当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科学确定城市整体空间格局和风貌定位,构建多节点、组团式的空间形态,合理布局通风廊道、开敞空间等,加强对重点区域天际线的规划设计和控制引导。

《决定》明确从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方面加强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城市设计应当统筹重点区域建筑布局,对建筑空间形态进行整体管控,注重结合地形高差和周边环境,水平方向形成错落有致、统一协调、有节奏、有韵律的天际线变化,进深方向形成重点突出、层次丰富、视线通透、色彩适度变化的效果。建筑设计应当强化对建筑高度、面宽、体量和形体的控制,加强对建筑立面、建筑屋顶等的一体化设计,促进新老建筑体量、风格、色彩协调,形成有层次、有变化的色彩搭配,增强景观资源的可达性、可视性。

《决定》明确加强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的其他具体措施。一是明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拆改、增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原有的立面、色彩和形状,破坏天际线景观。二是户外广告、商业牌匾、景观照明等设置应当与建筑风格、立面形式以及城市风貌相协调。三是建设工程围网、围挡、架空管线等临时设施应当规范设置,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城市良好形象。(总台记者 陈庆滨)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