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区别(结合古代行省制度与郡县制度的区别)

众所周知,现在使用的行政模式是行省制,全国分省(直辖市、特别区)、市、县(区、县级市)、镇(乡)等几个地方行政单位。

周朝建立,分封各大诸侯,诸侯建立诸侯国。诸侯以下的士大夫,也有封地,称之为封邑或采邑。全天下自上而下的贵族皆是裂土分封,有自家的私有田产。

西周时期,天子威信尚能覆盖,到了西周末年和东周初期,天子式微,诸侯累世强大,此时不愿意听令天子了。各地诸侯下面的士大夫封地强大,也有抗衡诸侯之意。韩赵魏三家分晋就是典型例子。

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区别(结合古代行省制度与郡县制度的区别)(1)

战国形势图

一般认为,设立县制是楚国楚武王,楚武王灭掉一个叫权国的小国,改为权县,让之前的权归公(权国末代诸侯)任权县县尹。权归公于是私下招募兵马反叛,楚武王平叛之后不敢再让权归公任县尹了,改派大夫斗缗为县尹。这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县尹。

封邑是被封者的自留地,法理上讲属于私有财产。县则不是私有财产,是替自家主子(诸侯)去管理。法理上讲,县是诸侯王个人的私有财产,但诸侯王不可能有时间精力去亲自打理,所以要派人去代为管理。

「县,系也」《说文》。注:「此本是縣挂之縣,借为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别作懸,义无所取。」即是:县就是悬挂,就是系,意思君王的权力远系,县尹是直接替君王在行政,县字本意也说明县就是君王的自留地,不属于分封地。

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区别(结合古代行省制度与郡县制度的区别)(2)

秦代郡县图

秦始皇兼并六国之后,废除分封,统统要归皇帝管辖,则天下郡县,此时做了调整,郡大于县。二级行政单位,直接上通皇帝。

后来的王朝,都是在郡县制基础上,略有改动,或增加政级单位,由郡县二级到四五级。或改郡县名称。大体上可以统称为郡县制。

秦:郡、县(县以下乡、里严格上不算国家直接政权)(二级)

汉:州、郡、县(三级)

魏晋南北朝因循汉朝行政制度,未大改。

隋:州、县(二级)恢复秦朝二级行政单位

唐:道、州、府、县(四级),都护府、都督府(边境军事特别机构)

宋:路、府(州)、县(三级)

自秦至宋,统属郡县制,各朝各有不同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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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形势图

郡县制结束裂土分封,各自称王的局面。另一大好处是行政单位比较少,郡县官员直接由朝廷任命,上下言路比较通,治国轻松,极少的官吏就可治理幅员辽阔之国,效率也比较高。

但随着历史推进,其弊病也很多,如唐宋时,地方官吏考核不严格,又下放权力让地方考核,导致乡绅恶霸非常多,官民冲突巨大。

隋朝结束分裂局面,再一次统一中国,设立了三省六部,其实是五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但只有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真正掌权,秘书省掌管国家典籍,内侍省掌管宫廷事。三省六部是隋朝开始实行的中央机构,后面的王朝一直延续。

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区别(结合古代行省制度与郡县制度的区别)(4)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蒙元时幅员辽阔,难以驾驭,第一国策又是防汉,蒙古开始实行「行中书省」制度,简称「行省」,即全国按地方划出不同的版块,但不设立版块的最高行政机构,无最高行政长官。如某某行省下面各州府机构都有,官员也有,但并无某某省长或省委书记,而是最高领导人直接管辖。

蒙元前期,行省并无行政长官和机构,因为要防止一个行省的力量太过强大,万一造反难以驾驭,而分化成小州县由中央直接管辖,则没有地方直接的强大。其目的也是为了防汉。这便是行省制与郡县制的根本区别。

后期行省也与直接设立省机构没什么区别了,明朝建立,在改行省为布政司,由于布政司辖地基本因循蒙元,习惯上依旧称之为省。但有了省机构和省长官,但行政模式依然直接授权于中央。从此行省制度完成。

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区别(结合古代行省制度与郡县制度的区别)(5)

元行省制

因此,论地方经济之发展,郡县制强于行省制。论大国大一统,则行省制强于郡县制。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过程中,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无不赖于中央与地方行政制度的协调与完善,尤其地方政府是联系中央与民众的中介机构,基层地方政府更是直接管理的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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