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采伐小区树木(擅自砍伐小区内10棵树木)

私自采伐小区树木(擅自砍伐小区内10棵树木)(1)

为了方便入户道路通畅,巴南区一装修老板竟砍掉了小区里的10棵树!

近日,巴南区城市管理局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对擅自砍伐小区树木的装修老板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砍伐树木价值的3倍罚款,共计4万余元。

私自采伐小区树木(擅自砍伐小区内10棵树木)(2)

今年6月,巴南区城管执法支队李家沱大队执法队员接群众举报,李家沱街道蓝光美渝森林小区产权单位的树木被人擅自砍伐。

执法队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有10棵树木被砍伐,其中包括7棵柚子树、3棵构树。这些树木全都变成了光秃秃的树桩,和周边树木形成鲜明的对比。

经现场调查,擅自砍伐这10棵树木的人是为该小区提供装修房屋服务的老板蒋某某。他为了方便入户道路通畅,在树木并不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形下,擅自对房屋周边的树木进行砍伐。

执法队员立即拍照取证,录音录像,现场测量受损树木,立案调查。经专业鉴定,被砍伐树木为10株断面直径不到40厘米的普通乔木,均无存活概率,总价值14450元。

巴南区城管执法部门依照鉴定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所砍伐树木价值3倍的标准,对蒋某某处以罚款43350元。

私自采伐小区树木(擅自砍伐小区内10棵树木)(3)

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小区绿地里的树木也属于城市园林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园林树木。违法砍伐城市园林树木的,将按照补偿费的三倍至十倍处以罚款。

市民一旦发现恶意破坏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可拨打12319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

来源: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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