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犯罪零容忍(使用锚钩非法捕捞)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23日讯(通讯员张琳丽 记者戴旻阳)12月21日,长航武汉公安汉阳派出所联合武汉市、武昌区渔政部门破获一起“锚钩”非法捕捞案。

非法捕捞犯罪零容忍(使用锚钩非法捕捞)(1)

民警现场查获的锚鱼工具。通讯员张琳丽 摄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简称《通告》)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拟饵复钩钩具、锚钩、耙刺等已被列入目录之中。自通告公布以来,长航武汉公安汉阳派出所密切与武汉市渔政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水上巡逻及法治宣传工作。

12月21日11时许,汉阳派出所联合武汉市、武昌区渔政部门在杨泗港长江大桥水域开展日常联合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疑似违规捕鱼,执法人员随即上前检查,只见5名违法人员在往江中投掷锚钩,民警当场将5名违法人员控制住,现场查获锚鱼工具5套、渔获物若干。

经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垂钓人员江某使用禁捕渔具正是《通告》中明文规定的禁用渔具锚钩。随后,民警依法口头传唤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江某等5人回所接受调查。经查,与江某同行的另外4名违规垂钓人员无渔获物,经现场批评教育后,已移交渔政部门处理,渔获物经证据固定后已现场放生,江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锚钩锋利无比,当水中有鱼通过时,锚钩将尖锐的钩刺穿插入鱼体,以挂刺的方式捕捉鱼类,其捕捉对象主要为较大的鱼类,会对鱼类造成严重伤害,即使鱼类侥幸逃脱,被锚钩划伤也很难存活,对鱼类资源有极大的破坏性。

长航公安提醒:十年长江禁渔,保护长江生态人人有责,莫踩红线,违者必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文人物为化名)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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