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闯进小区(2国家级保护动物闯进居民家中)

近年来

随着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

及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

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大大提升

日前,崇义警方救助多个

国家保护动物

↓↓↓

家中飞入“野鸡”,群众报警了…

3月23日11时许

崇义聂都一群众家中

飞进了一只羽毛艳丽的“野鸡”

引来众人围观

因其外表与家养的珍珠鸡极为相似

被村民们误认为是普通的家养珍珠鸡

后经工作人员确认

原来这只“野鸡”

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闯进小区(2国家级保护动物闯进居民家中)(1)

随后群众立即报警求助

并将白鹇送至聂都派出所

经民警仔细检查

确认白鹇没有受伤

符合放生条件

于是大家一起在野外将白鹇放生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闯进小区(2国家级保护动物闯进居民家中)(2)

黄麂闯进鸡舍,群众报警了…

近日

崇义县公安局横水派出所接警称

家中鸡舍突然闯进一只黄麂

黄麂受惊

找不到出口

便在鸡舍内横冲直撞

村民见状便求助民警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闯进小区(2国家级保护动物闯进居民家中)(3)

接警后

民警对该野生动物黄麂进行救助

经检查后发现黄麂未受伤

于是将该黄麂放归大自然

经了解,黄麂系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闯进小区(2国家级保护动物闯进居民家中)(4)

暖心救助野生动物的故事

不断上演

这也充分说明了

咱们赣州人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

赣州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警方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否则,或将违法担刑责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我们也在此呼吁

请大家行动起来

保护野生动物

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共同维护好赣州美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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