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布洛克高清图(硬汉派大师劳伦斯)

劳伦斯布洛克高清图(硬汉派大师劳伦斯)(1)

莫里西酒吧的窗户被涂成了黑色。爆炸声足够响也足够近,震得玻璃哗哗响,打断了说到一半的话头,凝固了迈到一半的步子。侍者化作雕像,把盛着几个酒杯的托盘举过肩膀,一只脚悬在半空中。砰然巨响如尘埃落定般渐渐平息,店堂里好一会儿都悄无声息,像是在向它致敬。

有个人说了句:“我的天!”很多人才吐出了他们屏着的一口气。我们这张酒桌上,博比·罗斯兰德伸手去拿香烟,说:“听着像炸弹。”

斯基普·德沃说:“樱桃炸弹。”

“只是樱桃炸弹?”

“足够了,”斯基普说,“樱桃炸弹和军火没多大区别。同样的炸药,纸卷换成金属外壳,玩具就变成了武器。要是你点上这么一个小杂种,但忘了扔出去,就只能学习用左手过日子了。”

“但这听着比爆竹还厉害,”博比坚持道,“更像炸药或手雷之类的。要我说,听着就像他妈的第三次世界大战。”

“看看这个演员,”斯基普怜爱地说,“谁能不喜欢这家伙?在战壕里浴血奋战,冲锋跑下狂风呼啸的山坡,艰难地蹚过烂泥塘。博比·罗斯兰德,伤痕累累的老兵,身经百战。”

“你说的是‘身经百醉’吧?”有人说。

“真好笑,”斯基普说,伸手揉乱博比的头发,“‘哎,我听见了大炮的咆哮。’听过这个笑话吗?”

“是我说给你听的。”

“‘哎,我听见了大炮的咆哮。’你听到过在愤怒中打响的枪声吗?上次打仗的时候,”他说,“博比拿来了心理医生开的条子。‘亲爱的山姆大叔[1],请原谅博比无法报到,子弹会让他发疯的。’”

“那是我老爸的主意。”博比说。

“当然你也试过说服他放弃。‘给我一把枪,’你说,‘我要去保家卫国。’”

博比大笑。他用一条胳膊搂住女朋友,另一只手拿起酒杯。他说:“我只不过说了一句那声音听着像炸药。”

斯基普摇摇头。“炸药的声音不一样。各种爆炸的声音都不一样,都是轰隆一声,但有区别。炸药像个响亮的音符,但比樱桃炸弹平稳,它们发出的声音各有特点。手雷就完全不同了,它像个和弦。”

“要命的和弦。”有人说。另一个人说:“听听他说的,还挺有诗意。”

“我本来打算给酒吧起名叫‘马蹄铁与手榴弹’,”斯基普说,“知道俗话怎么说吧?‘快进来,躲开外面的马蹄铁与手榴弹’!”

“是个好名字。”比利·基根说。

“但我搭档不喜欢,”斯基普说,“卡萨比安说听着不像酒吧,而是像什么娘娘腔精品店,就是苏活区卖小玩意儿给私校崽子的那种店。但我不觉得。马蹄铁与手榴弹,念起来多顺口。”

“马粪蛋与打手枪。”有人说。

“也许卡萨比安说得对,搞不好到最后人人都会这么叫它。”他对博比说,“你不是说爆炸声各有特点吗?那你该听听迫击炮的响动。改天让卡萨比安给你讲讲迫击炮,是个绝好的故事。”

“我记住了。”

“马蹄铁与手榴弹,”斯基普说,“我们就该给酒吧起这个名字。”

但他和搭档给酒吧起的名字是凯蒂小姐[2]。很多人以为这是引用了《硝烟》[3]中的名字,然而他们的灵感其实来自西贡的一家妓院。大多数时候我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那儿喝酒,那家店在第九大道上,57街与58街之间。凯蒂小姐也在第九大道上,56街向南走几步就到。就我的口味而言,这里稍微大了点,也吵了点。周末我对它敬而远之,但到了工作日的深夜,等客人渐渐稀少,噪声等级也随之降低的时候,来这儿坐一坐倒也不坏。

那天晚上我到得比平时早。我先去了阿姆斯特朗酒吧,两点半左右,店堂里只剩下了我们四个——比利·基根在吧台里,我在吧台前,两个护士喝黑俄罗斯[4]已经相当上头了。比利锁上门,两个护士踉踉跄跄地走进黑夜,我俩溜达着去了凯蒂小姐,快到凌晨四点的时候,斯基普也打烊了,于是我们几个转战莫里西酒吧。

莫里西这儿要到上午九十点才休息。纽约市酒吧的法定打烊时间是凌晨四点,星期六夜间提前一小时,但莫里西是个非法营业场所,因此不受这种规矩的束缚。莫里西在51街上,十一和十二大道之间,这个街区全都是四层楼的砖砌房屋,莫里西占据了其中一幢,从街面爬上一段台阶就到。这个街区有三分之一的房屋空置,窗户不是碎了就是被木板钉死,有些房子的大门用水泥块...

酒吧所在的建筑物归莫里西兄弟所有。他们肯定没花多少钱。最顶上两层是他们的住所,底层租给了一个爱尔兰业余剧团,二楼在政府规定的打烊时间之后继续销售啤酒和威士忌。他们拆掉了二楼的全部隔墙,腾出一大片开阔空间。他们把一面承重墙拆得露出砖块,把宽幅的松木地板磨平抛光后涂上聚氨酯,安上柔光灯,用带框的爱尔兰航空公司海报和一幅皮尔斯于1916年在爱尔兰起草的《共和国宣言》(“爱尔兰的每一位男士和女士,以上帝及先烈之名……”)的复制品装饰墙面。一面墙边有个小吧台,店堂里有二三十张案板台面的小方桌。

我们把两张酒桌拼在一起。斯基普·德沃在座,阿姆斯特朗的夜班酒保比利·基根也在;还有博比·罗斯兰德和博比今晚的女朋友,睡眼惺忪的红发姑娘海伦;以及一个叫艾迪·格里罗的家伙,他在西40街的一家意大利餐馆看酒吧;另外一个叫文斯的家伙是CBS[5]电视台的音响师还是别的什么。

我在喝波本威士忌,不是杰克·丹尼就是早年时光,因为莫里西酒吧只储备这两个牌子的波本威士忌。他们还有三四种苏格兰威士忌、加拿大俱乐部,以及金酒和伏特加各一个牌子;两种啤酒,百威和喜力;一种干邑白兰地和两种杂牌利口酒,我猜是咖啡利口酒,因为那年喝黑俄罗斯的人特别多;三个牌子的爱尔兰威士忌——布什米尔、尊美醇和一个叫波厄斯的,最后这个牌子似乎从来没人点,但莫里西兄弟就是喜欢。你肯定认为他们会供应爱尔兰啤酒,至少离不了健力士,但蒂姆·帕特·莫里西曾经告诉我,他不待见瓶装的健力士,那东西糟糕透顶,他只中意桶装的生啤,而且这些生啤只能来自大西洋的另一头。

莫里西兄弟块头很大,额头又高又阔,满脸红锈色的大胡子。他们穿着黑色长裤和擦得锃亮的劳动靴,白衬衫一直挽到胳膊肘,围着长到膝盖的屠夫白围裙。侍者是个瘦削的年轻人,脸刮得干干净净,虽然穿同样的行头,但他穿上这套就像是戏服了。我猜他也许是莫里西兄弟的表亲。我猜必须和他们有血缘关系才能在这儿工作。

他们每周开七天,从凌晨两点左右到上午九十点。他们一杯酒三美元,比一般酒吧贵,但就规定时间外营业的酒吧而言,这个价钱还算合理,而且他们倒酒很大方。啤酒两美元。他们会调大多数常见的鸡尾酒,但如果要点彩虹酒[6],那你就来错了地方。

我猜警察没难为过莫里西兄弟。尽管门口没挂霓虹灯标牌,但这儿也不是左邻右舍保守得最好的秘密。警察知道它的存在,就在今晚,我还看见了北中城分局的两名巡警和几年前我在布鲁克林分局认识的一名警探。店里有两个黑人,两个我都见过;我在许多场拳赛的绳圈旁见过其中一个,他的同伴是一名州议员。莫里西兄弟为了开店肯定交过保护费,但除了出钱,他们还掌握一些很带劲的关系,与当地政坛息息相关。

他们酒里不掺水,他们倒酒很大方。品行证明书上有这两点,你说你还要什么呢?

外面,又一颗樱桃炸弹轰然爆炸。这一次距离很远,足有一两个街区,爆炸声也没打断任何交谈。我们的酒桌旁,CBS工作人员抱怨说他们正在赶制节目。他说:“星期五才4号,对吧?今天几号来着,1号?”

“2号都过两小时了。”

“所以还有两天呢。有什么好着急的?”

“他们搞到了这些该死的炮仗,而且手痒难耐,”博比·罗斯兰德说,“知道谁最可怕吗?该死的亚洲佬。我约过一个小妞,她住在南边。半夜三更你都能在她那儿买到罗马焰火筒,樱桃炸弹更是不在话下,什么都有。不仅7月,一年到头随便哪天都有。只要一说到炮仗,这些人打心底里都是小孩子。”

“我的合伙人想给酒吧起名叫小西贡,”斯基普说,“我对他说,约翰,老天啊,别人会以为这儿是中餐馆的,会有一家老小从雷哥公园[7]进来,点蘑菇鸡片和B栏的两道菜。他说中国和西贡有什么关系?我告诉他,我说,约翰,你知道,我知道,但对从雷哥公园来的人来说,所有斜坡都是坡,加起来只等于一个蘑菇鸡片。”

比利说:“公园坡[8]的人怎么你了?”

“公园坡的人怎么我了?”斯基普皱起眉头,思考了一会儿。“公园坡的人,”他说,“公园坡的人都是浑蛋。”

博比·罗斯兰德的女朋友海伦非常严肃地说她有个姨妈就住在公园坡,斯基普盯着她。我拿起酒杯。酒杯是空的,我左顾右盼找那个没胡子的侍者或两兄弟中的一个。

因此,门被撞开的那一刻我刚好正盯着门。楼下守门的一个兄弟踉踉跄跄地跌进酒吧,摔在一张酒桌上。酒洒了一地,还打翻了一把椅子。

两个男人随后冲进房间。一个身高大约五英尺九[9],另一个比他矮几英寸[10]。两人都很瘦,且都穿蓝色牛仔裤和网球鞋。比较高的穿棒球衫,比较矮的穿海军蓝的尼龙防风上衣。两人都戴着棒球帽,包脸的血红色方头巾在后脑勺上打了结,三角形的头巾遮住了嘴巴和面颊。

两人都拿着枪。一个拿着短管左轮手枪,另一个拿着长管自动手枪。拿自动手枪的那个举起枪,朝包着印花铁皮的天花板开了两枪。枪声不像樱桃炸弹,也不像手雷。

他们来得快,去得也快。其中一人跑到吧台里面,拿出了蒂姆·帕特存放当晚营业额的“加西亚与维加”雪茄盒。吧台上有个玻璃瓶,瓶身上贴着一张手写的告示,呼吁大家为北爱尔兰被囚禁的爱尔兰共和军战士的家属捐款,他捞出瓶子里的纸币,没碰剩下的硬币。

他去拿钱的时候,高个子用枪指着莫里西兄弟,逼他们掏空口袋。他拿走了他们钱包里的现金和蒂姆·帕特身上的一卷纸币。矮个子放下雪茄盒,到房间最里面,从墙上取下爱尔兰航空的一张莫赫断崖海报,露出上锁的暗柜。他开枪打掉锁,抽出合金保险盒,没打开就夹在胳膊底下,然后回来拿起雪茄盒,夺门而出,跑下楼梯。他的搭档继续用枪指着莫里西兄弟,直到他离开这幢屋子。持枪人的枪口指着蒂姆·帕特的胸口,有一瞬间我以为他会开枪。他拿的是长管自动手枪,还好他是朝铁皮天花板开了两枪,要是他朝蒂姆·帕特开枪,恐怕不太可能打不中。

对此我无能为力。

那一刻转瞬即逝。枪手从嘴里吐出一口气,吹得红头巾起伏不定。他退到门口,转身出去,跑下楼梯。

没人动弹。

然后蒂姆·帕特压低声音和他的一个兄弟聊了几句,就是在楼下守门的那个兄弟。过了一会儿,这个兄弟点点头,走向房间最里面洞开的暗柜。他关上柜门,把莫赫断崖的海报挂回墙上。

蒂姆·帕特和他的另一个兄弟说了两句话,然后清清喉咙。“先生们,”他说,用他粗大的右手捋了捋胡须,“先生们,请允许我花上几分钟解释一下你们刚刚目睹的戏码。我们的两个好朋友来借点钱,而我们愉快地借给了他们。我们没认出他们,也没记住他们的长相,假如上帝开眼,我们还能遇到他们,相信在座的各位也都不会有机会认识他们了。”他的指尖碰了碰他宽阔的额头,然后继续梳理胡须。“先生们,”他说,“希望大家给我和我的兄弟们一个面子,陪我们喝一杯。”

于是莫里西兄弟请大家喝了一杯。我要了波本威士忌。比利·基根要了尊美醇,斯基普要了苏格兰威士忌,博比要了白兰地,他女朋友要了苏格兰酸鸡尾酒。CBS工作人员喝啤酒,酒保艾迪喝白兰地。所有人都满上了,包括警察,包括黑人政客,以及一屋子的侍者、招待和夜猫子。没人起身离开,老板请客,两个蒙面持枪歹徒横行无忌算得了什么。

脸刮得干干净净的表亲和三兄弟里的两个给大家倒酒。蒂姆·帕特站在一旁,抱着的手臂压在白围裙上,一张脸毫无表情。等所有人都有酒了,他的一个兄弟过去对蒂姆·帕特小声说了些什么,然后给他看里面只剩下一把硬币的玻璃瓶。蒂姆·帕特的脸色变得阴沉。

“先生们,”他说,店堂里安静下来,“先生们,在混乱之中,有人拿走了捐献给基金会的钱,那些钱是用来接济北爱尔兰政治犯的不幸妻儿的。我们的损失算我们自己的,我和我的兄弟们会承担,不会有半句怨言,但北爱尔兰的同胞没钱买吃的了……”他停下喘了口气,声音变得更加低沉。“瓶子在大家手里传一圈,”他说,“要是有人愿意捐点,上帝一定会保佑他的。”

我又待了大概半小时,顶多半小时。我喝了蒂姆·帕特请客的那一杯,然后又喝了一杯,这就够了。我走的时候,比利和斯基普也走了。博比和他女朋友打算再待一会儿,文斯已经走了,艾迪加入了另一桌,企图勾搭在奥尼尔酒吧当女招待的一个高个子姑娘。

天空已经亮了,街道还空荡荡的,黎明时分,万籁俱寂。斯基普说:“好吧,至少基金会挣了几美元。弗兰克和杰西没从瓶子里掏走多少,客人挤出来的票子倒是快把瓶子填满了。”

“弗兰克和杰西?”

“老天在上,就是那俩红头巾。你知道的,弗兰克与杰西·詹姆斯[11]。他们从瓶子里掏走的都是一美元五美元的,但放回去的可都是十美元二十美元的,北爱尔兰可怜的妻子们和哭泣的孩子们这下有饭吃了。”

比利说:“你猜莫里西兄弟丢了什么?”

“天哪,我可猜不出来。保险盒里有可能装满了保单和他们的圣母像,但真要是那样倒也挺惊喜,对吧?我猜他们抢走的东西足够武装德里和贝尔法斯特许多英勇的小子了。”

“你认为劫匪是爱尔兰共和军?”

“妈的,”他说,把烟头扔进阴沟,“我认为莫里西兄弟是。我认为他们的钱都去了那儿。我猜——”

“哎,哥们儿!等一等。”

我们转过身。一个叫汤米·蒂拉里的男人在莫里西家的门廊上招呼我们。他是一条魁梧的壮汉,面颊和下巴肥厚,胸膛宽阔,大腹便便。他穿着一件夏天穿的酒红色运动上衣和白色长裤。他还打着领带。他几乎永远打着领带。

他身边的女人个子不高,很苗条,浅棕色的头发里有红色的挑染,穿着褪色的紧身牛仔裤和粉色的系扣衬衫,袖管高高卷起。她看上去很疲惫,还有点醉。

他说:“你们认识卡罗琳吧?你们当然认识。”我们和她打了个招呼。他说:“我的车就停在路口那头,装得下所有人。我送你们一程。”

“早晨挺舒服的,”比利说,“汤米,我想散散步。”

“哦,是吗?”

斯基普和我也这么说。“走一走,解解酒,”斯基普说,“放松一下,准备睡觉。”

“你们确定?我送你们回家一点也不麻烦。”我们确定。“那好吧,介意陪我们走到我停车的地方吗?刚才那出戏演得,我这会儿还心惊肉跳呢。”

“没问题,汤姆。”

“早晨挺舒服的,是吧?今天肯定很热,但这会儿确实不错。我发誓我以为他要开枪打死那个谁了——蒂姆·帕特。你们看见最后他脸上的表情了吗?”

“有一个瞬间,”比利说,“弄出什么结果都不奇怪。”

“我当时在想,肯定要开火了,有来有往,我四处看,想找张桌子躲到底下去。桌子居然都那么小,根本遮不住人,对吧?”

“确实没什么用处。”

“而我目标这么大,对吧?斯基普,你抽的什么烟,骆驼?介意我尝一根吗?我抽过带滤嘴的,过了这么一夜,什么味道都品不出来了。谢谢。是我的错觉还是店里真的坐着两个警察?”

“没错,确实有几个。”

“他们当不当班都必须随身带枪,对吧?”

他在问我,我说确实有这么一条规定。

“你觉得他们中的哪个会试着做点什么吗?”

“你是说拔枪干掉劫匪?”

“差不多吧。”

“这么做很容易害死人,”我说,“店里坐着很多人,乱开枪会出事的。”

“哦,我猜跳弹确实很危险。”

“你为什么说这个?”

他望向我,被我的厉声发问吓了一跳。“怎么了?可能是因为砖墙吧,”他说,“即便像他那样朝铁皮屋顶开枪,子弹都有可能反弹,造成什么损伤。不对吗?”

“我想也是。”我说。一辆出租车驶过,亮着下班提示灯,一名乘客坐在司机旁边的前排座位上。我说:“无论当不当班,警察在这种形势下都不能先开枪,除非其他人已经开始射击。店里有两个刑警到最后多半都已经抓着枪了,要是那家伙真敢向蒂姆·帕特开枪,他很可能要边躲子弹边朝门口跑。当然,前提是射击视野开阔。”

“还有他们得足够清醒,眼神不会拐弯。”斯基普插嘴道。

“有道理,”汤米说,“马特[12],你几年前不是阻止过一次酒吧抢劫吗?有人这么说过。”

“情况不太一样,”我说,“我动手前,他们已经开枪打死了酒保。而且我也没往店里开枪,我跟着他们跑到了外面的街上。”想到当时的情形,我没听见汤米接下来说的几句话。等我回过神来,汤米正在说他以为他也会被抢。

“今晚店里人很多,”他说,“上夜班的,还有关了自己的店来喝酒的,身上都带着现金。你以为劫匪肯定要翻大家的口袋,对吧?”

“我猜他们急着逃跑。”

“我身上只有几百块,但我更愿意留着,而不是给一个用头巾蒙面的家伙。你觉得松了一口气,因为你没有被抢,所以他们让大家传瓶子,给那个什么基金会捐款的时候,你会特别大方。我连想也没想就塞了二十美元给孤儿寡母。”

“全都是演戏,”比利·基根揣测道,“蒙头巾的歹徒是他们家的朋友,每隔几个星期就演这么一场,为了刺激大家捐钱给基金会。”

“我的天,”汤米说,嘲笑这个想法,“那也太夸张了吧?看,我的车,里维埃拉。很宽敞,装得下所有人,确定不改主意让我送你们回家吗?”

我们全都坚持要自己走一走。他的车是一辆栗红色的别克-里维埃拉,白色皮革内饰。他先开门让卡罗琳上车,然后绕到另一侧去开驾驶座的车门,她想从座位上探身给他开门,却没能把门打开,对此他做了个鬼脸。

他们开车离开后,比利说:“他们在阿姆斯特朗那儿待到了一点还是一点半,我没想到今晚还会见到他们。希望他别是要一直开回布鲁克林去。”

“他们住在布鲁克林?”

“他住在布鲁克林,”他对斯基普说,“他女朋友就住在这附近。他已经结婚了。没看见他戴着婚戒吗?”

“没注意过。”

“来自加罗林岛的卡罗琳,”比利说,“他就是这么介绍她的。她今晚脸色很难看,对吧?之前他走的时候,我心想他肯定是要送她回家了——现在想起来,我猜确实是这样。今晚早些时候她穿的是裙子,对吧,马特?”

“我不记得了。”

“我发誓她就是。总之是上班的打扮,不是她刚才这身牛仔裤和布鲁克斯衬衫。他送她回家,打了一炮,然后他们渴了,那时候店铺都已经打烊,所以他们去了附近的那家深夜酒吧,老板是蒂姆·帕特·莫里西的那一家。你觉得怎么样,马特?我的本事够不够当侦探?”

“绰绰有余。”

“他穿着原先的衣服,但她换了一身。现在只需要看他是会回家找老婆,还是会在卡罗琳家过夜,然后明天穿同一套衣服去上班。不过唯一的问题是,谁在乎呢?”

“我正要问这个呢。”斯基普说。

“是啊。不过他提的那个问题,我也问过自己。他们为什么没抢今晚店里的客人?身上有几百美元的客人肯定不少,有几个人估计还不止这个数呢。”

“不值得。”

“我们说的可是几千美元。”

“我知道,”斯基普说,“但想好好抢一遍,至少要花二十分钟,而且店里全都是醉鬼,天晓得有多少人随身带枪。我打赌房间里有十五把枪。”

“你说真的?”

“我不但是说真的,而且还是往少里说了。首先,我们有三四个警察。我们还有艾迪·格里罗,他就在咱们身边。”

“艾迪随身带家伙?”

“艾迪和几个重量级的家伙混世,这还没算上他工作那地方的老板呢。有个叫查克的家伙,我和他不熟,他在波莉笼子做事——”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带着枪到处跑?”

“假如带的不是枪,那就是他自己‘天赋异禀’。相信我,有很多人带着枪到处跑。你叫这一屋子人掏出钱包,有些人就会去掏枪。而且,他们进来出去一共花了多久?顶多五分钟?从门被撞开,子弹打进天花板,到他们出去,蒂姆·帕特抱着胳膊阴沉着脸站在那儿,从头到尾我估计都不到五分钟。”

“有见地。”

“另外,他们能从客人钱包里拿走的只是个小数目。”

“你真觉得那个保险盒里有那么多?你觉得有多少?”

斯基普耸耸肩。“两万。”

“你认真的?”

“两万,五万,随便你猜。”

“那可是爱尔兰共和军的钱,你前面才说过。”

“对,比尔,否则你觉得他们的钱去哪儿了?我不知道他们究竟能挣多少,但他们一周开七天,每天都生意兴隆,日常开销能有多少?他们买那幢楼多半还有退税,一半楼层留给自己住,所以他们不需要付房租,也没多少薪水要发。我确定他们既不报税也不缴税,顶多给底层的剧团做点利润,象征性地缴几个小钱。他们每周能从那地方挤出一两万来,你说这些钱都花在哪儿了?”

“为了能开门营业,他们要付保护费。”我插嘴道。

“对,当然要付保护费和政治性捐款,但不可能到每周一两万的地步。他们不开豪车,也从不出门去其他人店里花钱。我不觉得蒂姆·帕特会买绿宝石给年轻美貌的情人,他的兄弟们也不会把可卡因塞进他们的爱尔兰大鼻子。”

“滚你的爱尔兰大鼻子。”比利·基根说。

“我喜欢蒂姆·帕特的小小演讲,然后他还请大家喝了一杯。要是我没记错,这是莫里西兄弟第一次请客。”

“去他的爱尔兰佬。”比利说。

“天哪,基根,你又喝醉了。”

“赞美上帝,你说对了。”

“马特,你觉得呢?蒂姆·帕特认出了弗兰克和杰西吗?”

我想了想。“不确定。他那番话的言下之意就是‘你们别插手,我们自己会解决的’。也许和政治有关。”

“太他妈对了,”比利说,“背后是民主党改革派在搞鬼。”

“也有可能是新教徒。”斯基普说。

“好笑,”比利说,“他们看着可不像新教徒。”

“也可能是爱尔兰共和军的另一个派系。他们有好几个派系,对吧?”

“当然了,你很少会看见新教徒用方巾包脸,”比利说,“他们一般把方巾插在胸口,不对,是胸袋里——”

“天哪,基根。”

“去他的新教徒。”比利说。

“去他妈的比利·基根,”斯基普说,“马特,咱们还是送这个白痴回家吧。”

“去他妈的枪,”比利说,然后又忽然回到了正轨上,“我就出来喝杯睡前小酒,结果身边全是枪。马特,你带枪吗?”

“比利,我不带。”

“真的?”他扶住我的肩膀,“但你是警察啊。”

“曾经是。”

“现在是私家警察了。但就连保安、书店的警卫、在门口叫你去存包的家伙,他们都有枪。”

“主要是为了给人看的。”

“你是说我直接拿走一本现代图书馆版的《红字》,他们不会朝我开枪?你怎么不早说,那我就不用去付钱了。你真的不带枪吗?”

“又一个幻觉破灭了。”斯基普说。

“你那个演员朋友呢?”比利逼问他,“小博比是枪手吗?”

“谁?罗斯兰德?”

“他会在你背后放冷枪。”比利说。

“就算罗斯兰德带着枪,”斯基普说,“也肯定是道具,只会射出空弹。”

“在你背后放冷枪,”比利坚持道,“就像那个谁,博比小子。”

“你说的是比利小子[13]。”

“你算老几,凭什么告诉我我在说谁?他到底有没有?”

“有没有什么?”

“当然是枪了,我的天。咱们不是一直在说这个吗?”

“天哪,基根,别问我咱们一直在说什么。”

“你是说你也根本没在听?老天。”

比利·基根住在56街靠近第八大道的一幢高层住宅楼里。快走到那儿的时候,他挺直腰杆;和门童打招呼的时候,他像是清醒了过来。“马特,斯基普,”他说,“回头见了。”

“基根没事。”斯基普对我说。

“他为人不错。”

“他也不像装出来的那么醉。他只是借酒装疯,享受这个乐趣。”

“是啊。”

“知道吗?我们在凯蒂小姐的吧台里面藏了一把枪。约翰和我一起开店前,我工作的那个地方被抢过。那家店开在第二大道八十几街上,我在看吧台,一个白人男子走进来,枪口指着我的脸,然后掏空了收银机。他还抢了客人。当时店里只有五六个人,但他抢走了他们的钱包。要是我没记错,他好像还抢走了他们的手表。标准程序。”

“听着像。”

“我在越南打过仗,还是特种部队,从来没站在那儿被人用枪指过。事情发生时我没什么感觉,但之后我非常生气,你懂我的意思吗?我当时暴跳如雷。我出去买了一把枪,后来只要我在做事,这把枪就一直陪着我。以前是在那家酒吧,如今在凯蒂小姐。我还是觉得我们应该叫它马蹄铁与手榴弹。”

“你有执照吗?”

“枪?”他摇摇头,“没登记过。开酒吧的人费不了多少力气就能知道去哪儿买枪。我花了两天打听,第三天我口袋里少了一百块。我们开业后被抢过一次。那天是约翰当班,他没去拿枪,乖乖奉上收银机里的钱。劫匪没抢客人。约翰估计那人是个毒虫,说劫匪出去以后他才想到还有枪。也可能——也可能他想到了,但决定不用枪。换了我多半也会这么做,但很难说。不到事情临头,你就不可能真的知道,对吧?”

“对。”

“你离开警队后真的一直不用枪吗?据说一个人只要养成带枪的习惯,没了枪就跟没穿衣服似的。”

“我不是的。我觉得像是卸下了负担。”

“噢,我知道,终于卸下了负担,就好像减了些体重,对不对?”

“差不多吧。”

“好吧。对了,他不是存心的,他就是偶然提到跳弹。”

“嗯?哦,汤米啊。”

“硬汉汤米·蒂拉里,有时候挺混账,但人并不坏。‘硬汉汤米’,听起来就像管大个子叫‘小可爱’一样。我确定他没别的意思。”

“我确定你说得对。”

“硬汉汤米,他还有另一个外号。”

“‘电话汤米’。”

“对,或者反过来,‘汤米电话’。他在电话里卖各种烂玩意儿。我觉得成年男人不该做这种活儿。那是家庭主妇挣零钱用的,服务一个小时给你三毛五。”

“我看也有可能挣大钱。”

“显而易见。你看见他的车了。咱们都看见他的车了。咱们没能看见她给他开车门,但确实看见他的车了。马特,要不要上楼再喝一杯,算是给今天画个句号?我有苏格兰威士忌和波本,冰箱里好像还有吃的。”

“我看我还是直接回家吧,但还是多谢了。”

“不怪你。”他吸了一口香烟。他住旺多姆公园大楼,街对面往东去几个门牌号就是我住的旅馆。他扔掉烟头,我们握手告别,一个多街区外传来五六声枪响。

“我的天,”他说,“那是枪还是半打小炮仗?你能确定吗?”

“不能。”

“我也不能。考虑到今天是什么日子,多半是炮仗。也可能是莫里西兄弟逮住了弗兰克和杰西,或者天晓得什么东西。今天2号,对吧?7月2号[14]。”

“应该是。”

“今年夏天肯定够瞧的。”他说。

[1] 指代美国,是美国的绰号和拟人化形象。——编者注

[2] 为不影响阅读体验,本书的酒和酒吧名不加双引号。——编者注

[3] Gunsmoke,美国1950—1970年间著名广播剧与电视剧,剧中的酒吧女老板名叫凯蒂·拉塞尔小姐。——译者注(若无特别标注,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注)

[4] 伏特加和甘露咖啡利口酒调制而成的鸡尾酒。

[5] 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编者注

[6] 几种比重不同的酒调的鸡尾酒,倒在杯子里形成不同的颜色层。

[7] 在20世纪80年代,约有15%的华侨聚居在雷哥公园,还有大批移民来自亚非各国。

[8] 纽约市布鲁克林西北部的一个社区,分为北中南三个坡。

[9] 约1.79米。——编者注

[10] 1英寸=2.54厘米。——编者注

[11] 美国19世纪著名的匪徒兄弟。

[12] Matt,主人公马修·斯卡德(Matthew Scudder)的昵称。——编者注

[13] Billy the Kid, 19世纪美国知名罪犯、枪手。——编者注

[14] 7月4日是美国独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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