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如何教(书法的学习)

书法的学习

书法如何教(书法的学习)(1)

一、碑与 帖

(一)碑帖之分

1.碑帖

碑,即刻石书法,包括碑碣、摩崖、墓志、造像、界石、塔铭、刻经等,多以拓片形式存在。

帖,原指缣纸上的墨迹书法,后也指这些墨迹的影印或翻刻本。

碑与帖,书法风格面目不同,此因它们的本来功用不同。碑刻是严肃的事情,所以书法亦多朴厚庄重;而帖书多为信札随笔,所以无多拘束,挥洒自然。

从书法学习实践而言,从碑入手还是从帖入手,的确会产生风格上的明显差异,但是,这种差异,大多还只是停留在临书范本的章法和结体等基础阶段,倘若具体而微到用笔,则无论是碑是帖,都会统一起来。至于南北之争,只是一个面目和风格上的粗略的区分而已,假使针对不同书家的不同作品,就会因不同的欣赏者而产生出不同的感受来,所以宜乎辨证对待,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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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北之争

自宋徂清,书法学上有一公案,即所谓“北碑南帖”或谓“南北书派”的问题。宋人赵孟坚及清人阮元都有论述,认为北派和南派各自衍成体系:北派以碑学为宗,以赵、燕、魏、齐、周、隋为序,代表书家有锺繇、索靖、崔悦及欧阳询、褚遂良等:南派以帖学为宗,以晋、宋、齐、梁、陈为序,代表书家有王羲之、王献之、智永、虞世南等。由于对南北书风的认识角度不同,对碑帖派系特点的理解不同,后人对上述说法一直多有异议。

清包世臣著《艺舟双楫》,其后,康有为作《广艺舟双楫》;道咸后,碑学中兴,至咸同间,碑体书法蔚为风气,此与二人的尊碑鼓吹关系甚大。在包、康二人之前,朴学大师阮元作有《南北书派论》和《北碑南帖论》,指出“古人书法未有不托金石以传者”,“短笺长卷,意态挥洒,则帖擅其长;界格方严,法书深刻,则碑据其胜”,为晚清“尊碑论”奠定了基础。

康有为“尊碑”而“卑唐”,认为阮元关于碑体书法的认识完全正确,云“此盖通人达识,能审时宜,辨轻重也”。康氏在艺术观念上讲究“时宜”,与其在政治上主张改良相侔不乖。“碑学之兴,乘帖学之坏,亦因金石之大盛也”,“乾、嘉之后,小学最盛,谈者莫不藉金石以为考经证史之资”,“南北之碑,多嘉、道以后出土者”,“出碑既多,考证亦盛”,这些事实,都是康有为“尊碑”的客观条件。“迄于咸、同,碑学大播,三尺之童,十室之社,莫不口北碑,写魏体,盖俗尚成矣”,时风虽已至此,康有为却没有忘却“物极必反,天理固然”这一自然法则。

在《广艺舟双楫》中,康氏梳理六朝碑版流变之迹,综论其得失,使碑学独立,与帖学对峙。他发现,流传下来的法帖真品,已不多见,所以古人面目模糊,师之难工;而另一方面,清之法碑者,则知情善变,各能独绝。因为无帖,所以“不得不”尊碑,这是客观原因所决定。同时,康氏列举出尊碑的五大理由:“尊之者,非以其古也;笔画完好,精神流露,易于临摹,一也;可以考隶楷之变,二也;可以考后世之源流,三也;唐言结构,宋尚意态,六朝碑各体毕备,四也;笔法舒长刻入,雄奇角出,应接不暇,实为唐宋之所无,五也。”前三条,是从书学研究的资料方面出发,而后两条,则为书法实用角度着眼,言之有物。

《世说新语·文学第四》记述:“褚季野语孙安国云:‘北人学问渊综广博。’孙答曰:‘南人学问清通简要。’支道林闻之,曰:‘圣贤故所忘言,自中人以还,北人看书如显处视月,南人学问如牖中窥日。’”南人北人,其性格固有差别,倘能综合之如“南人北相”或者“北人南相”,则是有福之人。南帖与北碑,其区分虽也容易,但若能跨越地域特征而融合南北,是为“全其性”,其书法营养当然齐全,面目自然可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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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习书步骤

1.选帖

古人临习书法,以墨迹为上选,然而因为其毕竟难得,所以,原拓佳本,即便只留下残破数行,也甚宝之,专心揣摩,潜心研习,而后有成。今人则无此遗憾,因为,历代碑版法帖出版者不计其数,应有尽有。不过,习书之初,如何选帖又成了问题。

于帖本身,质量越高越好,即帖需要经典、标准、清晰,便于临摹,便于体会笔法等书法要素,所谓“善本”为上选,如宋拓本《十七帖》(见图49)即是。面对传世“善本”,如临真面,自然会令人肃然起敬。“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斯为下矣”,择善而从,对于学习书法的选帖一事尤然。

重要的是,应该选取自己喜欢的书体和字帖。篆书、隶书、章草、楷书、行书,喜欢哪种书体,就可以优先临习之。性之所近,乐而不疲,才有耐力对待,才容易进步。先临写哪种书体,也大可不必拘泥于成见。不要人云亦云,适合于别人的字帖,未必就适合自己。不过,一旦选定某家某帖,最好临写一段时日,能背临尤佳,莫可朝三暮四、一曝十寒。

出奇,是选帖的另一奥妙,能在他人习以为常的地方,发现常人注意不到的书法特点,然后夸张之、发挥之、完善之,就能方便地走出自己的书路。齐白石的篆书和篆刻,取法《祀三公山》和《天发神谶》,整理完善,面目为之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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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读贴

读帖,不说看帖,道理正在于其用心。古代书家都深谙读帖三昧,视之为创作之津渡。宋姜夔在《续书谱》中说:“皆须是古人名笔,置之几案,悬之座右,朝夕谛观,思其用笔之理,然后可以临摹。”黄庭坚在《论书》中说:“古人学书不尽临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入神,则下笔时随人意。”读帖而琢磨、而“书空”(不动笔墨而心中临摹),对时间宝贵者是一捷径。

读帖一点也不比临帖次要,而实际上,某帖的主要风格、章法、结体、用笔、使转等等特点,往往是在读帖时就领会到的。当然,这种读帖,是认真细致的,是内行的看门道,不厌其精微,不厌其细妙。临某帖,须得其要领,因此读帖的过程至为关键。如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为“欧体”代表作,其书刚健险劲、法度森严,秀丽中暗含奇崛,读之应见,临之始得。

读帖,固然是个理性的过程,但也有个熟能生巧的问题。读帖过程,是“眼高手低”道路的必然台级,是提高欣赏和审美判断力的必然训练。习惯了读帖的理性思维之后,便能使临帖的过程事半功倍,最终获益于书法的创作阶段,所谓“意在笔先”、“心摹手追”,信非虚语,惟真读帖者体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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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帖

学习中国书画艺术,都讲究临摹。临摹,是掌握基本技法的主要手段和重要阶段。学习书法,临帖是脱离纸上谈兵的必经之路。

临与摹有异。清周星莲《临池管见》谓“初学不外临摹,临得其笔意,摹得其间架”。朱和羹《临池心解》谓“临书异于摹书。盖临书易失古人位置,而多得古人笔意;摹书易得古人位置,而多失古人笔意。临书易进,摹书易忘,则经意与不经意之别也”。“ 经意与不经意之别”,此语颇为中的。

初学书者,一般都经由描摹到临写的步骤。描红、拓摹(仿影)和双勾等方法,都重于“摹”,在儿童学书法的初期常使用。这些方法的优点,是具体、贴切,可以帮助学书者注意到起笔、收笔、转折、点画等细节结构,提高认识和分析书法造形的能力,但是,因为这些方法过于死板和机械,不利于最终离帖创作。临,又分为对临、背临、意临。对临,就是面对、对照、比较着临帖;背临,类似对临,只是字帖在心中而不在眼前。临的目的,就是要使自己所写与帖本身尽量一模一样,这比描红等方法当然要难,所以也更有效。

值得一提的“意临”,即临摹原帖的意思;然而,这种方法需要理智地使用,否则,往往事与愿违。有一种常见现象,就是很多书家在“意临”某种碑帖时,会赋予个性特征和书法面目,这不难理解,乃习惯使然;如伊秉绶临的《张迁碑》(见图50),就完全是他自己的隶书。但初学书应慎之,不可为“意临”这种看似高明、简便、捷径的方法所蒙蔽,初一上路就变味、走样,会弄巧成拙,事倍功半。

临摹字帖所用的九宫格、米字格、田字格、回字格、斜叉格、口字格等,均是为了使临摹的字形结构布置匀称,对于提高临摹效率有一定帮助,但应尽早摆脱“拄拐棍”的习惯,要眼中有格,心中有数。

“双勾”,是设计字形、笔法、章法的好办法。经过这样的练习,每个字怎么写好看,心里都有了底,于是在提笔时胸有成竹。

临帖的意图,不是要临某种碑帖可以达到一模一样,这只是前层次的要求。临帖的最终目标,是要掌握笔性和墨性,获得想写一个什么样的笔画就能写出来的本事,不走形。临帖只是手段,是实现心手双畅、手笔相应的一种方法。宋姜夔《续书谱》云:“夫临摹之际,毫发失真,则精神顿异。”孙过庭《书谱》云:“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临摹,务必要逼真,如此才能掌握笔墨造型的功夫。临摹的“像”,只是手段,最终的目的是达到笔墨的操纵自如。临摹,就在于修练笔性,这也是可以任意选一种书体来临摹的理由。

齐白石论临帖时说过:“苦临碑帖至死不变者,为死于碑下”(《与胡佩衡论书法》);“我是学习人家,不是摹仿人家。学的是笔墨精神,不管外形像不像”(《与胡橐谈临摹》)。中国笔墨传统,讲究“师心而不师迹”,但是,这种说法,千万不可做片面的理解。“师心”是表现不出来的,是只能意会、只能仿佛的;而“师迹”,才是最客观的、直接的,是可以看得见的。能师迹,才能师心;切莫好高骛远,“师心”不能,“师迹”不成,白白耗费功夫、浪费笔墨。

手下有无工夫,与心中有无书法,是两回事,两者俱佳,而后可以作书法。手下工夫,可以靠临摹练得,然而心中有无书法,则需多方面修养。一般人,只能“照葫芦画瓢”,没有一点举一反三的本事,脱离了字帖,从临摹阶段到实际的创作时,就什么都忘了,学到的东西都用不上了,最多能回到原帖的模样,甚者一合上字帖,连原帖都想不起来。

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有人楷书写得好,行草书确无足观,或者根本不成样子,这是因为不同书体有不同的结构特征和用笔特点,是不完全相同的。各体兼善的书家,毕竟是少数。

临帖获得的功夫,类似于造房子或做家具的手艺,给你图纸,你就应该能实现,否则,功夫就还不到火候。至于“图纸”,则是设计能力,包括章法的、字法的、笔法的、墨法的以及文化、修养、天性等多方面。要使“图纸”有新意,要使自己写出的书法属于自己,就不能搬用别人的、抄袭过去的、照样已有的,此则不是完全可以靠临摹工夫可以得到的。

临摹的过程中,应该时刻培育着、酝酿着、激发着、设计着自己日后的书法面目——“我的字应该是什么样子”——只有这样有的放矢,或许才可能有所成就。倘若连这种初衷都没有,大概临再多的碑帖也没有大用。“水到渠成”,有意义的“渠”,应该是有所规划的。当然,只是为了娱乐身心、不求书法有所进境者,无可厚非,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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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理法

(一)谈规矩

1.难度标准

规矩是人的行为标准。没有标准的东西,就无法衡量好坏,也无法学习。规矩,既是一种传统的既定的法度,又是衡量学习者水平的尺度。有了规矩,才有了共同追求和比赛的目标,才有了难度这一指标。没有难度的艺术,绝对不是高明的艺术。闻一多说作诗是“戴着镣铐跳舞”,歌德说“在限制中才显示能手”,都说明规矩的作用。

传世的古人书札法帖,信手一挥,却是杰作,笔笔甚妙,它的难度是暗含的,是书家平日学问修养与艺术技法修炼到相当火候时的偶然流泻。今人的笔墨,讲究制作,一张现代书法,据说要经过若干程序、步骤才能完成,又是喷水又是甩色又是揉搓,才能达到某种效果,其间付出了相当大的劳动量,够“难度”;但这种“难度”,只是针对它这一张作品而言的,至于这个制作过程本身,则谈不上难度。谁都可以如法炮制,甚至创造出更为丰富、复杂、新鲜的魔术般的效果,但已不是真正意义的书法艺术了。高超的艺术,让人看后望而却步,而不是信心陡增。

《国语·晋语》记云:“文公谓郭偃曰:‘始也吾以治国为易,今也难。’对曰:‘君以为易,其难也将至矣;君以为难,其易也将至矣。’”知道书法艺术的奥妙与难能处,才能勇猛精进,逐渐并尽快进入一个高境界;如果在拿笔之初,就不给予重视,以之为玩笑,则永远是初学者,难以味得其妙。

创新不易,让大家都说好,太难了。但是,“难度”恰恰是衡量艺术高超与否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高超的艺术,一定很难达到其水准;制作起来有相当难度的艺术,却未必可以算作高超的艺术。比如,一幅书法,规整得跟计算机打印的一模一样,可见作者的写字工夫,但这算不上高超艺术。劳动量和难度是两回事。劳动量,并不能代替难度;艺术难度,主要体现在创作过程中方法与规律的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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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守规矩

行为时刻符合标准,是不容易做到的,所以有人觉得遵守规矩它便是一种拘束,想挣脱它。但是,有规矩而不守之,就等于没有了规矩。抛弃了规矩,就等于主动退步。

书法的规矩,以传统的书法模式和欣赏习惯存在,是一些经验的总结、大致的约定和相对的认同。只要是书法,只要还是用毛笔写字,就要服从这种特别的“规定”。当然,这种规定不可能像对人的行为准则那样的硬性化,在书法艺术的众多法则里面,恰恰是没有绝对的规矩,没有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的规定;然而,并不因此否认书法艺术没有规矩和难度指标,“于无声处听惊雷”,于平常处见精神,才是高明。对于规矩,没有入,就没有出。要想出新,必须知道什么是新,要知道什么是新,就必须知道哪些东西是旧,必须知道什么是条条框框,即规矩,循规蹈矩,是初学者的正道。

马一浮《复性书院讲录·卷一·学规》说:“在昔书院,俱有学规,所以示学者立心之本,用力之要”,并设立四条规矩“一曰主敬,二曰穷理,三曰博文,四曰笃行。主敬为涵养之要,穷理为致知之要,博文为立事之要,笃行为进德之要”,告诫学子务必遵守,否则“书院照章考察验其言行,若立志不坚,习气难拔者,随时遣归,决不稍存姑息”。规矩于人有益,而人总不愿“就范”,原因就在于人有惰性,惰性害人,人人难逃,否则,皆出类拔萃了。规矩,没有什么神气的,只不过是帮助人改掉不好的习惯罢了。诚如马一浮所言,“学问之道无他,在变化气质,去其习染而已矣”(引同上);如此看来,规矩无他,乃为率性,本是教学之道而已。倘若不以为然,大师马一浮说:“诸生若于此信不及,则不必来书院。疑则一任别参,两月以后,自请退席可也。”有涵养的大师何以会如此不客气呢?乃是因为他知道“因材施教”的道理,真不是那块料子,也就不必费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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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善用规矩

子曰:“过犹不及”(《论语·先进》)。

规矩的发明并不容易,它本是一种利事工具,本不是为制约人的行为而设定的。在执行旧规矩的同时,发展和完善新规矩,才是良谋。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规矩其死,在于既定;规矩其活,在于善用。善对规矩者,不迂不妄,中而用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写书法,尤其在入门阶段,要掌握起码的规矩常识。大涤子所谓“无法而法,乃为至法”的境界,绝非一般人所能仿佛和企望。试图毁弃规矩的人,要么是才高八斗的叛逆者,要么就是无能的狡猾者。

唐王维《山水诀》有谓:“善学者还从规矩,妙悟者不在多言。”此语颇为中肯。艺术,不论绘画还是书法,“规矩”是前人经验的高度总结和概括,善于学习者,从“规矩”入手显然要省不少力气;而且,“规矩”一词,不应当作僵化的理解,因为“规矩”如同“传统”,其之所以优秀,就在于其中已包含着学习者可以各自体悟变化的基因。黄宾虹《中国山水画今昔之变迁》谓“言笔墨者,舍置理法,必邻于妄;拘守理法,又近于迂。宁迂毋妄,庶可以论画史变迁矣。”

(二)生熟之辨

卖油翁的非凡,就在于“惟手熟耳”;庖丁解牛的伟大,就在于熟能生巧、“技进乎道”。

唐孙过庭《书谱》有云:“夫运用之方,虽由己出;规模所设,信属目前。差之一毫,失之千里;苟知其术,适可兼通。心不厌精,手不忘熟。若运用尽于精熟,规矩谙于胸襟,自然容与徘徊,意在笔先,潇洒流落,翰逸神飞。”此论精妙,无可加一言矣!

清方薰《山静居画论》云:“书画至神妙,使笔有运斤成风之趣,无他,熟而已矣”,“所谓熟字,乃张伯英草书精熟,池水尽墨。杜少陵‘熟精文选理’之熟字”,“用笔亦无定法,随人所向而习之,久久精熟,便能变化古人,自出手眼”。今人启功先生认为写好字贵在能熟练,其《论书札记》中有云“每笔起止,轨道准确,如走熟路;虽举步如飞,不忧蹉跌。路不熟而急走,能免磕撞者幸矣。此义可通书法”,此语可谓通俗易懂,言简意赅。

熟,未必俗。生,未必拙;拙,亦未必好。“熟”的涵义,并不简单。宋欧阳修《试笔·作字要熟》云“作字要熟,熟则神完气足而有馀”。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云“晋唐人结字,须一一录出,时常参取,此最关要”,“作字须求熟中生”,“书道只在巧妙二字,拙则直率而无化境矣”。

古人作字,无不巧妙;即便看似生拙、平正,也是巧妙、奇险非常。欲得“巧妙”,谈何容易!人人皆云“求生拙”,但是生拙又何尝容易?事实上,根本没有绝对的生拙,其中必有巧妙存在。儿童的生拙,与老年人的生拙,都是自然的生理原因所致,青壮年是学不来的,强学便是做作、伪装,就是半生不熟的“夹生饭”。

熟,是永无止境的,是不可以随便称呼的,所以,不可以“熟即近俗”之观念而耽误自己,惟自己的懒惰找到理论根据。清姚孟起《字学臆参》云“熟能生巧,凡事皆然。书未熟而专事离奇,魔道也。弄巧成拙,不如守拙”,此言中肯极矣!求“熟”,并非怂恿和夸奖“字匠”,因为字匠的“熟”是表面的、浅层的。

未熟基本而驰骛笔墨,今人作品病处多在此,看似龙飞凤舞,看似王铎、傅山,只是皮相而已;若走近处细审其结字草法、点画使转、起笔收笔,不堪推敲之处俯拾即是,造形稚嫩、位置适当、笔墨敷衍、法度荒疏,所谓捉襟见肘、举止失态,正此之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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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予书以“法”

道、学、法,是谈书法时应该区分的三个概念。

书法可以称得上“道”,基本就已经很玄虚了,所谓观“夏云奇峰”或者“担夫争道”而有感悟,于是书法大进,那毕竟不是常人所能实现的。“道”恍兮惚兮,但绝对不是空虚,难以比喻形容,但的确有内容实在。日本人谈书法讲究“道”,但限于文化底蕴,心有馀而力不足,所书大多只是些表面化的、形式化的东西罢了,不值羡慕,更不必害怕。

称书法为“学”,则是从内涵、学问、修养等文化角度来赏析和品味书法的。既然称“学”,就与“法”不一样,所以,有“学”之人,不必有“法”,懂书学的人,不见得能写好字;当然,学者型书家,“学”与“法”兼善双美,肯定是极其难得的。书法界自从有了书法博士这个专业,很多人就开始怀疑并埋怨,说:制造了一批会英语而不会书法的书法博士。其实,所谓的书法博士,是书法“学”方面的博士,所以,正如铁道部长不必会开火车一样,书法学博士未必就能写出像样的书法,这是符合逻辑的。倘若强求书法博士一定要能写好书法,或者认为书法博士的书法就一定好,愿望虽好,但无疑都是片面的。

书法,需要“学”作基础支撑,没有学养的书法,终觉肤浅隔膜,总是一种缺憾;但是反之,不能以学代法。很多书法名家,包括书法学博导、博士、教授,学问过关大概不成问题,然而他们的书法,有的却实在难以过关。在外面逢场的恭维话,谁都会说,但让人心理私下佩服,则是另一回事。没有大名便罢了,假使有了“大师”的名份,就难免同时受到众人的高标准、严要求,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书法之有“法”,是必须的;“法”,是最直接的,是“学”或者其他东西所不可替代的。书法,有着一整套章法的、结体的、笔法的、墨法的等方面的规律,这些规律归属于“技”——没有这个“技”的积累和成熟,永远别想进境甚或接近“道”。

衡量当代名家作品的质量,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他们的作品与传世经典法帖比并对照,其差距,立刻显形,至于诸如章法之流俗、结体之鄙陋、草法之乖违、用笔之拙劣、用墨之浮薄等等病态,俯拾即是。是否下过工夫,蒙不懂传统的外行还可以;倘若作者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那么,不是眼力问题,就是心理问题。很多名家,只因早已习惯了出席各种热闹活动,没有机会来虔诚地面对传统的精华,没有时间来静心地继续修炼,其技法水准和认识层次,仍停留在八十年代初期书法热的阶段,这真是遗憾。更堪担忧的是,由于当代师辈的失职,没有达到当代书法应该达到的水平,而后来学生,却不得已认之为模范,效而法之;“取法乎中,斯为下矣”,“笔墨当随时代”,噫,危乎矣!

三、笔墨

(一)执笔、腕法与肘法

执笔、腕法与肘法,直接或间接关乎用笔用墨,关乎书法。晋卫夫人《笔阵图》云“凡学书字,先学执笔”。传统所谓“五字执笔法”——擫、押、钩、格、抵——五指执笔,须各尽其力。执笔方法甚多,若拨镫法、五指法、三指法、两指法、凤眼法、回腕法、平覆法等,但是,讲究执笔之法,目的在于利于用笔。只知一大堆执笔办法,而不知用笔,究竟没有用处。

相传执笔要握紧,以至于从背面忽然拔之也不出,此说是偏见。全身之力,应该协调于肩、肘与腕、指,要善于配合发力,将其贯注于笔端,单纯在笔管上使傻力气是没用的。而且,纸上写出的字,其笔画有无力感,完全在笔画的使转变化与搭配关系中,与握笔的力气更无多少关系。

宋姜夔《续书谱》云“不可以指运笔,当以腕运笔。执之在手,运之在腕”,可见“执”与“运”的不同功用。腕法有三种,为:枕腕、提腕、悬腕。腕法之妙,最显著于悬腕之时,其圆活灵便与否,影响倒用笔的筋脉与气势。悬腕,有时是必须的,如写大字、行书或草书,但有时未必见佳,如写小字,悬腕就难能。清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云“抽掣既紧,腕自虚悬,通身之力,奔赴腕指间,笔力自能沉劲”,悬腕而能注力自如,为得法。元郑杓《衍极·天五篇》云“掌指,法之常也;肘腕,法之变也”,甚为机要。作书时执笔须与腕肘同用始为得之。清蒋和《书法正宗·笔法精解》云“运用之法:小字运指,中字运腕,大字运肘”。肘法亦有三种,为:伏肘、提肘、悬肘。腕之力发于肘,故悬肘与悬腕是相关的。

指、腕与肘之运用,宜具体对待,同时照顾自己的书写习惯,可不为法所缚。宋人姜夔《续书谱》论方圆有谓:“方、圆者,真、草之体用:真贵方,草贵圆;方者参之以圆,圆者参之以方,斯为妙矣”。元李溥光《雪庵八法》云“运笔之法有八,曰:落、起、走、住、叠、围、回、藏”,此八法,尚不足含括运笔之奥,亦不足以阐明腕法之妙。明人项穆《书法雅言》论中和云:“圆而能方,方而后圆,正能含奇,奇不失正,会于中和,斯为美善。”试想,笔法如此通融者,其执笔、运笔可以拘泥乎?书法如此圆活者,其腕法、肘法可以拘泥乎?

(二)用笔

1.笔法纷呈

用笔,即运笔,是笔法之关键。笔法,终归是通过笔画的形态来表现,而笔画的形态,方与圆、尖与钝、重与轻、快与慢、粗与细、薄与厚、藏与露、迟与急、疾与涩、曲与直、虚与实、擒与纵,等等,均出于用笔。

汉蔡邕《九势》有云:“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笔软”,并不是指用软毫笔如长锋羊毫,而是指肩、肘腕、指要灵活,一句话,用笔要灵活。晋卫夫人(铄)《笔阵图》有谓:“三端之妙,莫先于用笔;六艺之奥,莫重于银钩”,“下笔点画波撇屈曲,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并列出篆法、章草、八分、鹤头、古隶六种用笔之法。唐张怀瓘《玉堂禁经》提出“用笔十法”,为:偃仰向背,阴阳相应,鳞羽参差,峰峦起伏,真草偏枯,邪真失则,迟涩飞动,射空玲珑,尺寸规度,随字变转;并引《翰林密论》所谓迟笔、逆笔、涩笔、倒笔、转笔、涡笔、啄笔等十二种“隐笔法”,云“用笔生死之法,在于幽隐。迟笔法在于疾,疾笔法在于迟,逆入平出,取势加攻,诊候调停,便宜寂静。其于得妙,须在功深,草草求玄,终难得也”。

清包世臣《艺舟双楫》这样描述用笔的用力之法:“纸犹石也,笔犹钻(錾)也,指犹锤也”,“锋既着纸,即宜转换”,“笔得势而锋得力”,“始艮终乾者,非指全字,乃一笔中自备八法也”。“行处皆留,留处皆行”,“古人必逐步顿挫,不使率然径去,是行处皆留也”,此“逆入平出”之道也。逆入平出、欲行还止、正去又留、若疾而涩,书法用笔之道,端的在此。

“屋漏痕”、“锥划沙”、“印印泥”、“折钗股”,都是讲中锋,讲藏锋,讲力度,讲弹性。清宋曹《书法约言》云:“有藏锋有露锋,藏锋以包其气,露锋以纵其神。藏锋高于出锋,亦不得以模糊为藏锋,须有用笔,如太阿截铁之意方妙。”刘熙载《艺概·书概》有谓:“孙过庭《书谱》云:‘篆尚婉而通。’余谓此须婉而愈劲,通而愈节,乃可。不然,恐涉于描字也。”用笔之力度,亦由此而具体显现;然而,笔力之力,非物理所谓力量。莽汉不可谓无力,但不知用笔,写字亦柔弱不堪,殊为乏力,此可证用笔得力度之难。古今书法既异,所以辨其优劣者,惟笔力而已。笔力不到,心手乖违,会出现病笔,如前人所列用笔“八病”:牛头、鼠尾、蜂腰、鹤膝、竹节、棱角、折木、柴担。宋黄庭坚《山谷文集》云“凡书害姿媚是其小疵,轻佻是其大病,直须落笔一一端正。至于放笔自然成行,则虽草而笔意端正。最忌用意装饰,便不成书”,所谓“轻佻”,病根在用笔的浮薄孱弱。

“笔笔中锋”之说,须贴切理解。笔锋之使转运行,未必总能在点画中间行走。事实上,观诸书法史上的书家及其书体,用笔是变化不居的,是灵便自如的,既可用中锋以得厚重,又可用侧锋以求风采;例如隶书之捺脚、章草之“燕尾”,甚者金农的方笔“漆书”,如何能用“笔笔中锋”写出?现代沈尹默《书法论丛》云“历代书家书法,结构短长疏密,笔画肥瘦方圆,往往因人而异,而不能不同的是,就是‘笔笔中锋’”,此言尚需引申。有才气、有本领的书家,只是以中锋为根本、为基础、为主笔,八面出锋,或藏或露,即便偏锋侧锋,也可得中锋之效果,不会苦言“笔笔中锋”而墨守之。

用笔之法,体现于笔锋之灵活善变。清刘熙载《艺概·书概》云“笔锋有中锋、侧锋、藏锋、实锋、虚锋、全锋、半锋”,八种笔锋,各自殊态,各有用途。笔锋之用,几乎所有动作均可借以思悟,若迟锋、逆锋、涩锋、倒锋、转锋、涡锋、啄锋、隐锋、偏锋、筑锋、过锋、出锋、缩锋、抢锋、挫锋、趯锋、裹锋、簇锋、转锋、绞锋、捻锋、搓锋、摆锋、荡笔、摇锋、导锋、抵锋、折锋、翻锋、断锋、提锋、回锋、挈锋、按锋、顿锋、蹲锋、衄锋、驭锋、驻锋、淹锋、揭锋、渴锋、拖锋、打锋、截锋、拽锋、战锋、蹙锋、息锋、憩锋、押锋、结锋、振锋、拓锋、抽锋、拔锋、抛锋、铺锋、搭锋、越锋、度锋、飞锋、纵锋等等。周星莲《临池管见》云:“总之,作字之法,先使腕灵笔活,凌空取势,沉着痛快,纯任自然,不可思议。能将此笔正用、侧用、顺用、逆用、重用、轻用、虚用、实用,擒得定,纵得出,遒得紧,拓得开,浑身都是解数,全仗笔尖毫末锋芒指使,乃为合相。”笔锋灵活圆通,笔画多姿,亦自有生趣,否则即使心端笔正,谨于规矩,亦是乏味僵呆而已。

现代胡小石《书艺略论》言及用笔,有“三分”之说:“用笔轻者,其效果为超逸秀美;用笔重者,其效果为沉着温厚。书之使笔,率不令过腰节以上。二分笔身,分处为腰。自腰及端,复三分之……”此说具体而微,甚精妙。

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论用笔得失,谓“凡画,气韵本乎游心,神采生于用笔,用笔之难,断可识矣”,“意存笔先,笔周意内,画尽意在,象应神全”,“画有三病,皆系用笔:一曰板,二曰刻,三曰结”。用笔之难,就在于它在法度中见圆活、融通;“方圆穷金石之丽,纤粗尽凝脂之密。藏骨抱筋,含文包质”(王羲之《用笔赋》)。

元赵孟頫《兰亭跋》云“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此“不易”,当辨证理解。千古不变者,皆使用毛笔罢了;而掌握用笔之诸端奥妙,是不容易的。用笔之妙,在乎“八面出锋”,各具其态,至于一般人用笔,因结字造形等诸多原因,表现得过于简单肤薄而已。

结字、笔画之具体形,所以实现者,亦依用笔;反之,如何用笔,亦据字形本身。例如,笔画为方,用笔顿、翻而外拓,以方之;其笔画圆,用笔提、绞而中含,以圆之。不同书体,所用笔法自然不会相同。作篆书的笔法自然与作隶书的不同,作楷书的笔法自然与作草书不同。书法活者,其用笔不得不活,此不可胜言矣。

2.“永字八法”

张怀瓘《玉堂禁经》论用笔法,云“书之为体,不可专执;用笔之势,不可一概。虽心法古,而制在当时,迟速之态,资于合宜”,并以“永”字为例:“大凡笔法,点画八体,备于‘永’字。”

“八法”——点为侧,平横为勒,直为弩,钩为趯,仰横为策,长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磔。颜真卿有《八法颂》云:“侧蹲鸱而坠石,勒缓纵以藏机,努弯环而势曲,趯峻快而如锥,策依稀而似勒,掠仿佛以宜肥,啄腾凌而速进,磔仰趞以迟移。”八法的各笔画,古人状物以喻其形,于书法实践中需体会得之,如卫夫人《笔阵图》谓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谓直如“万岁枯藤”,

“永”字的八个点画,确实很有代表性,但不可能包括书法的所有笔画范式和模样。因为,点有各种姿态之别,横画有长短勒策之别,直竖笔有悬针垂露之别,钩趯笔有大小藏露之别,撇笔有啄掠快慢之别,捺磔笔亦有长短收放之别。单看一画之起笔,就有方圆、尖钝、轻重等区别,用笔也要相应灵活、变化,“异势”、“异法”。

(三)用墨

用墨对绘画至为重要,书法不同于绘画,但是,用墨之法,对于书法也同样不可缺乏。用墨之法,通过在纸上显现出的墨迹图像表现出来,它讲究技术性,须练习始得。

所谓“墨分五彩”,即渴、润、浓、淡、白。墨之浓淡,在于用水,会用水,墨才能有层次,才活。元陈绎曾《翰林要诀》云“字生于墨,墨生于水,水者字之血也。笔尖受水,一点已枯矣,水墨皆藏于副毫之内,蹲之则水下,驻之则水聚,提之则水皆入纸矣。捺以匀之,抢以杀之,补之,衅以圆之”,此为实践之法,很具体、有用。黄宾虹《画语录》中也谈及用水奥妙:“古人书画,墨色灵活,浓不凝滞,淡不浮薄,亦自有术。其法先以笔蘸浓墨,墨倘过丰,宜于砚台略微揩拭,然后将笔蘸清水,则作书作画,墨色自然滋润灵活;纵有水墨旁沁,终见行笔之迹,与世称肥钝墨猪有别。”

用水之妙,可于宿墨用法中最悟之:墨色虽淡,然沉稳、厚重,不轻浮,此虽于用笔有关,然与用水亦有关。善用水者,若天厨之调味,随机而化,因势利导,于是笔墨得体,风调雨顺,浓处不枯,淡处不薄,有节奏,有韵律。不善用水者,忽而凝滞枯燥,忽而臃肿肤薄,浓淡失序,浮烟瘴气;或者投机取巧,浓墨中羼水,而后调匀,此则笔画不浓不淡,殊为乏味矣。

宋姜夔《续书谱》云:“凡作楷,墨欲干,然不可太燥。行草则燥润相杂,以润取妍,以燥取险。”不同书体,不同笔法,所用墨法亦因之而分别。用墨之道,以彰笔法为工,以显神采为上。

(四)“笔墨”不可分

笔法和墨法,虽然不是一回事,但它们是不可分的。笔法,通过墨法来实现;墨法,通过笔法来显形。

例如:浓墨法,理应厚重,但是,如果使用飞白、偏锋(侧锋)等笔法,也同样表现出轻浮、浅薄之相;淡墨法,虽说本该轻薄,但是笔法中锋,功力入木三分,则同样可以达到厚重之感。再如:笔法想方,但是墨用水量极大之淡墨,下笔洇染模糊一片,“方”不起来。“墨分七彩”,不能曲解和偏执,倘若把书法当作画来作,在一幅书法作品中忽浓忽淡,像花脸。

现代黄宾虹《致治以文说》文云:“画有雅俗之分,在笔墨不在章法;章法可以临摹,笔墨不能强勉”。

清包世臣《艺舟双楫·述书上》记述曰:“道固归于墨不溢出于笔,而学之则自墨溢出于笔始。”何以如是说?这是实际情况:初学者不能驾驭笔墨(用笔和用墨),总是不停地蘸墨,下笔墨重,刚写两个字笔又干涩了。原因至少有两个:一,心中无数,不知笔毫能蓄多少墨;二,下笔犹豫猥琐,笔法不斩截。这样,表现出来的线条效果就像上面包氏所说的——“墨溢出于笔”,这种情况的“恶果”,就是用墨掩盖了用笔,而实际上,书法的用笔之美,是最能显示一个书家的综合修养的。与上述相反的情况是,善书者在提笔舔墨之际,已经胸有成竹,一旦下笔,便挥洒自如;再写了很多字后,才再次蘸墨,——如此,从单字到章法,都是流美遒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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