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旗法的手抄报(朵兰姐姐的蓝色小课堂)

学习国旗法的手抄报(朵兰姐姐的蓝色小课堂)(1)

朵兰姐姐的蓝色小课堂

第五十六期

学习国旗法 喜迎国庆节

大家好,欢迎收听本期的朵兰姐姐的蓝色小课堂!每逢国庆佳节,我国都会在天安门前举行庄严隆重的升旗仪式。看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听着耳边奏响的雄壮国歌,我们都应该为生在中国而骄傲,都应该为五星红旗而自豪。同学们知道吗?当我们进行这个庄严的仪式时候,我们正在遵守着国家的一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下简称《国旗法》。

《国旗法》于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修正是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学们,你知道我们的国旗五星红旗的含义吗?

《国旗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旗面左上方一颗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现在我国人民所包括的四个阶级,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每颗小星各有一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角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

同学们,国旗可不是想挂在哪里就挂在哪里的。

《国旗法》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三)外交部;(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同学们,学校为什么每周都要举行升旗仪式?

《国旗法》第十三条规定: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同学们有没有观察到学校在举行升旗仪式的时候国旗总是徐徐升起,缓缓降下?

《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下半旗是一件特别严肃的事情。只有杰出人物逝世后,当国家有统一要求时,才能降半旗致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同学们,既然我们学到了这么多关于《国旗法》的知识,那么每周一的升旗仪式让我们一起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当国歌响起,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统一做到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立,肃立致敬,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表情自然、庄重,心随国旗跳动,心中装着祖国,为国争光,报效祖国的决心油然而生。

2、当国歌响起,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走在路上还未归队的同学此时必须立即立正,面对国旗,致敬,待升完旗后,再归队。

3、在举行升旗仪式的过程中,同学们要坚决做到,不做小动作、不讲话,尊敬国旗,并能仔细聆听国旗下的讲话,学习先进,鞭策自己不断进取。

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是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同学们应该自觉爱护和尊重。我们要将崇敬的精神转化为前进的动力,激励我们奋发努力,不断进步,长大以后当一名祖国的好公民。

同学们,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目光所至皆为华夏,五星闪耀皆为信仰。让我们一起为祖国庆生,祝福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欣欣向荣!

音频 | 王学通

录制/编辑 | 师广全

审核 | 马 丹 白 冰

终审 |高玉华 颜景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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