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关证据(你知道证据的范围和重要性吗)

每一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打过官司的人才会知道,证据对于一起案件的影响有多重要。大多数案件都存在事实不清的问题,即靠双方当事人互相描述无法还原一些曾经发生的事实的真实情况,要么就是忘了,要么是双方当事人各说各的,只说对自己有利的。比如说,小王欠小张钱,欠多少呢?小王说是三千,小张说是四千,那怎么办?不管走到哪去裁判这个事,哪怕是随便找一个人都会说,把欠条拿出来不就知道了,写多少就是多少啊。这个欠条就是证据。从文字上说,任何材料,只要它和案件事实或者官司中的其他事项有关系或者根据这些材料可以认定案件事实或者相关的法律事务存在或者不存在,这些材料就是证据。证人,其实也是同样的作用,也是为了达到证明某些事情和还原一些事实情况。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材料算是证据,哪些人才可以成为证人呢?请看下文。

什么是相关证据(你知道证据的范围和重要性吗)(1)

四、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案子的证人

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民诉法规定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资格

(1)证人是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而知道某一案件或某些案件情况的第三人。所以必须知道案件情况而且又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2)证人必须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思。

(3)证人一般是公民个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不具有证人资格。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也可以作为证人吗?

根据规定,关于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病的人是可以作证的,但是其作证要证明的事实必须要和他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相适应。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还不稳定,影响未成年人证言可靠性的因素也有很多。比如年龄因素,一般年龄大的判断能力也强点,表达的也更清楚一点。另外,由于年龄的限制,未成年人对案件的认识能力也是有限的,其受教育程度对认识能力也是有影响的。所以,对于一些超过未成年人认识和表达能力的复杂案件,就不宜让他们作证。而且,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够成熟,很容易收到他人影响。精神病人是可以作证的,但要求其作证证明的事项和其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相适应。

总之,一切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作证。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也并非一律不可作证,只要待证事项和其能力相适应即可。但是这两种证人证言,采纳的时候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和证人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更加严格的考察。

什么是相关证据(你知道证据的范围和重要性吗)(2)

文末寄语:梦想遥不可及,是因为眼前有太多东西挡住了你。你不想放弃眼前这些东西,就注定到不了梦想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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