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谈婚恋观(李银河说婚姻制度终将消亡)

这段时间,通过《我家那闺女》和《女儿们的恋爱》等综艺节目,网络又开启了“全民催婚”模式。“结婚”似乎成了三十岁上下年纪的男男女女们必须完成的一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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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们的恋爱》中的张轩睿和Selina

婚姻,大概是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必须经历的一种关系。但是以往我们对婚姻的认识往往都是感性的,会把婚姻和爱情、亲情联系起来,它成为了我们生命中的必需品。但是,在2017年的《奇葩大会》中,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女士提出一个很“前卫”的观点,她认为婚姻制度终将消亡。她的具体阐述我就不啰嗦了,大家可以搜索节目收看。我本人对她的观点是持赞同态度的。

我想,既然婚姻制度终将消亡,那么我们就趁它消亡之前来好好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是婚姻制度吧,它存在的法律意义是什么?婚姻对每一对夫妻的约束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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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在《奇葩大会》

所以,今天,让我们揭开感情的面纱,用一种比较理性、客观的视角,从法律上来认识一些婚姻当中最真实,也是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会回避,但是也最容易引起矛盾的一些问题。希望通过这些问题的讲述,对以后大家婚姻关系的处理能够起到一点点指引作用。

结婚制度

婚姻制度包括结婚制度和离婚制度,我们首先来看结婚。

01 结婚的法律意义

每个人对结婚这件事的看法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很憧憬,而有的人可能很抵触,但不管是憧憬还是抵触,大多数人可能不太清楚那两本红色本子的真实意义。它不仅仅意味着在法律上夫妻关系的成立,它更是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份合同。持有结婚证的双方,就是这份合同的当事人,我们一旦领了结婚证就要本着契约精神来遵守这样一份人生中最重要的契约。那也就意味着结婚时所说的“不论贫穷还是富贵,不论健康还是残废,我都将对你不离不弃”这种话绝不只是说说而已了。从此以后,夫妻双方有了互相扶持的义务,那不仅是道德上的责任,更是一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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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什么是无效婚姻

结婚中的第二个问题,我们来认识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顾名思义就是婚姻关系无效,无法成立婚姻。它包括四种情况,一是重婚。重婚也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就是结两次婚,第一次还没离就领了第二本结婚证,虽然现在这种情况已经非常少了。第二种说白了就是在外面养小三,长期和小三生活在一起。第三种就是小三。不管是男主角还是第三者,我们的刑法都规定,对这样的人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就说明,在我们中国,一夫一妻制已经是一种法律上的制度了,任何人都不得挑衅,一旦违反,就要负刑事责任。第二种无效婚姻的情况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就是所谓的近亲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亲属及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结婚。贾宝玉林黛玉那样的关系在今天是不可能终成眷属的。三是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四是未到法定婚龄,正常的法定婚龄我们都知道,男22,女20,少一天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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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谁有权决定生不生孩子?

结婚中的第三个问题是生育权。生育权是指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在这一点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以双方协商为基础。但是呢,结束或者不结束妊娠,主要权利在女性,也就是说,母亲拥有堕胎的权利。所以,《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请求离婚,可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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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制度

婚姻制度中第二部分是离婚。大家可能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太残酷,毕竟没有人刚走进婚姻就会想着我以后会不会离婚。但是我们可以了解一些关于离婚的知识,有了这样的知识储备后,可以学会规避一些可能碰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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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离婚的条件

现在随着社会和人们思想的开放,全国各地的离婚率逐年攀升,其中不乏自愿协议离婚的,也有不少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核心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破裂,怎么判断呢?可以从六个方面判断:重婚、家暴、赌博、吸毒,分居两年以上,一方宣告失踪。第五个是一个兜底条款,毕竟我们的法律不是万能,它无法囊括所有生活中会出现的问题,所以留了一个弹性空间,供法官依靠自由意志去判断。那么一旦离婚,就必须解决两件大事儿,一是孩子,二是财产。我们一一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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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离婚后孩子归谁?

关于孩子,主要是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的抚养问题原则上通过双方协议来解决,协议不成,才由法院判决,判决的依据也是怎么对孩子有利怎么判。比如,孩子还在哺乳期,那一般都会判给母亲,这个大家都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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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离婚后的损害赔偿合理吗?

离婚制度中第三个问题是离婚后的损害赔偿。我们有时候看那些家长里短的轶事时会看到,有的人离婚了会跟另一半要所谓的“青春损失费”。

案例:李贵因结婚后经常家暴,妻子无法忍受,决定离婚。李贵向妻子索要3万元青春损失费,称与妻子离婚时还是处男,如果离异了,就有损其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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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样的“青春损失费”有法律依据吗?其实是没有的,只有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呢?四种情况,重婚、有第三者、家暴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他的情况,原则上都不赔偿。

04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接下来我们谈谈大家最感兴趣的财产部分。

首先来认识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旦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部分是共同财产部分,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结婚后究竟哪些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有这么几部分,一是工资,也就是说即使我以后做家庭主妇一分钱不挣,我先生的月薪也应该有一半是属于我的,这个很好理解。第二是生产、经营的收益,比如我家以后开个养猪场,养猪所得的收益是我们俩的共同财产。第三个是知识产权收益,我结婚后出了本书,我老公一个字没写,这个版税收益也有一半是他的。第四是继承的财产,比如父母过世留下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五是其他。《婚姻法解释(三)》对这个“其他”也有了明确,它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比如一方结婚前买的股票,结婚后股票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二是双方的住房补贴及公积金。还有就是双方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这些现在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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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和共同财产对应的就是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比如结婚前购置的房产、车辆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赠与合同规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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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尽管法律有这样那样的规定,但是我们的合同法有一个重要原则,叫做“意思自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涉。因此,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依靠自由意志约定财产的归属,这个约定只要不违背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公序良俗即可。但是这个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现在很流行的婚前财产公证就是这样一种财产约定,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规避结婚后的财产风险,怕以后有些事情理不清楚。这就是典型的“丑话说在前头”。但是这毕竟不符合我们中国人一贯的含蓄风格,所以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人还是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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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离婚后彩礼还能退吗?

第五是彩礼问题,彩礼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习俗。现在经济条件好了,很多家庭娶媳妇彩礼一给就是十几万,几十万,那很多人会问,一旦离婚,这彩礼能不能退呢?原则上是不行的,但是有几个例外:一个是没有结婚,二是婚姻有名无实,三是家里确实穷,不把钱要回来就揭不开锅了。所以彩礼这个习俗也不见得是非常好的东西,有时候会把人弄得窘迫、尴尬。所以现在很多地方都提倡结婚不收彩礼,比如我知道的,在重庆嫁女儿是不要彩礼的,娶重庆妹子简直是广大男同胞们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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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是婚姻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也是大家日常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内容,但并不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全部内容,《婚姻法》是我国一部基本法律,它涉及了关于婚姻制度的方方面面。如果读者朋友们还有关于婚姻制度的疑问或见解,欢迎在留言区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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