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回购过期商品怎么赔偿(超市买到商品已经过期)

2018年1月13日,市民张先生在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180号的的旺润发超市购买了一包三湘古镇辣条,在准备拆开食用时发现商品刚刚过期一天,张先生随后拨打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反映此事。旺润发超市的相关负责人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出现此情况可能是因为店员未及时整理货架所致,现在食药监已经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商品照片以及购物小票,信网看到,这包名为三湘古镇的亲嘴烧,生产日期为2017年7月12日,保质期为六个月。按照上述标注日期,该商品应于2018年1月12日到期,张先生提供的购物小票显示,其购买日期为2018年1月13日,已经过期一天。

超市回购过期商品怎么赔偿(超市买到商品已经过期)(1)

超市回购过期商品怎么赔偿(超市买到商品已经过期)(2)

“虽然仅仅过期一天,但是超市的这种行为是及其不负责任的,商品即将过期的时候,店员就应该及时整理出来,不应该在过期后还摆放在货架上。”张先生说,随后,他便拨打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投诉电话反映了此事。

3月5日上午,信网联系到了旺润发超市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出现这种问题可能是由于商品过期后,店员没有及时整理货架所致。“食药监在春节过后已经对我们进行了处罚,我们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该负责人说。

对于如何处理顾客方面的赔偿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会按照《食药法》中相关规定进行赔偿,但是不会与张先生个人协商此事,会直接与食药监联系。

信网也联系到了负责具体处理此事的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薛家岛食药所相关执法人员,对方表示,相关办案细节不方便透露,此事已经处理完毕。而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建议首先拨打食药监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在投诉后,希望消费者将相关材料保存好,我们会有工作人员与其取得联系。然后会有执法人员前往超市进行检查。如果检查结果发现该店确实存在类似问题,我们将会依据相关管理条例对超市进行处罚。”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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