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从本质上说(唯物辩证法认识论)

辩证法的认识论1.什么是认识?,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唯物辩证法从本质上说?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唯物辩证法从本质上说(唯物辩证法认识论)

唯物辩证法从本质上说

辩证法的认识论

1.什么是认识?

所谓认识,就是最高级物质作用的结果,也就是人的大脑思考后产生的结果。同时人的认识是外界事物的反映,通过五感在大脑中形成

2.认识的物质基础

认识的发生离不开两方面物质基础,第一是健全的五官和大脑,第二是直接或间接可以接触到的事物,包括自然和社会。而人所有接触的事物范围,取决于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环境和阶级地位。社会物质生活环境和阶级地位不同,所接触的事物不同,则认识也不相同。

3.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人的五官所直接获得的表象,理性认识则是了解事物的性质,明白事物的内部关系和规律

4.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划分,使哲学界形成了经验派主义哲学和教条主义哲学,只不过,他们的观点都只是形而上学的,把事物片面零散的,且没有任何联系来进行了看待,殊不知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联系密切,理性认识需要足够多的感性认识作为桥梁。感性认识作为第一层次反映事物的外在形象,理性认识作为第二层次展示事物内部的关系及规律。

5.认识与实践

我们认识事物有两种情形,一种使从旁观的角度去认识,一种是从实际行动当中去认识。要想持续获得新的感性认识及正确的理性认识,必须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去。实际行动分为两种,一种是改变自然的行动,也叫做生产实践,以中国是改变社会的行动,也叫做阶级斗争。

6.正确的认识对革命实践的重要性;

我们的认识由改变世界的实践从感性阶段逐步到了理性阶段,而理性认识让我们不断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当我们明白这些规律时,就可以提前预测事物的发展变化情况,从而制定顺应事物发展的工作计划,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并实施。

7.真理论

真理的评判标准:认识的真假,要以客观事物做标准。

真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有在某些客观环境下,真理才是正确的,环境改变了,真理也要改变

一切的真理,都是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统一!

真理既然是通过实践证明的,那么就说明它有了客观性,也就是有了绝对性,同时我们又不能把真理一次认识完结,它是随着客观事物的变化而不断展示出新的方面,就需要有所补充和完善,也就有了相对性。

我们的认识是经常有相对性的,我们每一个时期所得到的认识,都受一定的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都只能认识一部分的事物规律,而不能把事物的一切规律吸尽。但是,这样的认识同时又是有绝对性的,因为每一种客观事物规律的认识,它本身就是绝对真理的一部分,绝对真理并不是超然在这些相对真理之外的东西,而是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我们的每一次新的认识,都表示我们的认识更完全,更接近于全部的绝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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