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的巡察整改清单(嘉禾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度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县委人防和住房保障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我中心开展了巡察,2020年11月20日上午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有关情况予以公布:,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应急局的巡察整改清单?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应急局的巡察整改清单(嘉禾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度情况的通报)

应急局的巡察整改清单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县委人防和住房保障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我中心开展了巡察,2020年11月20日上午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问题整改当作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担当。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县住房保障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当作“政治体检”,把整改当作“政治任务”,端正整改态度,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在中心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进行,由支部书记、中心主任负总责,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牵头负责。迅速成立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2020年11月以来,先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调度会等专项会议6次,层层传导和压实工作任务,强化领导和相关股室责任,推进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我中心及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并针对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把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责任领导主动担责、亲力亲为,各股室及时制定了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做到有的放矢,任务不完成坚决不收兵,完成任务有难度时,认真研究查原因,全面落实了整改责任。

(三)细化方案,多措并举。对巡察组反馈的10个问题,进一步进行分解细化,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又连续修订完善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中心党支书记、中心主任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任务,做到日日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使压力传导不断线,责任传递不短路。各责任股室按照整改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

二、不断推进巡察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答案”。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中:4个问题已办结,5个问题基本办结,1个问题需要长期整改,整改率90%。新建制度 5个,提醒谈话22人,问责处理1人,清退违规津补贴28.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方面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未制定学习计划,没有结合本行业实际针对性开展工作,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支部制定了《2021年嘉禾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中心学习组理论学习计划》,全体干部职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想等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开展;二是中心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学习贯彻了对住房保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并制定了学习会议制度,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内容、学习记录与学习时间一致。

(2)落实上级新建廉租房相关政策精神不够到位,存在保障性住房多批少建,部分已建未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县委巡察、市审计局和市住建部门指出的,我县2008年至2020年底嘉禾县公租房计划建设任务为10047套,截止2020年底,全县已实际完成开工建设 8617套(其中已竣工分配入住4846套;正在建设1020套;化解历史欠建2751套包括划转改造一批396套,教育新城新开工教师公寓916套,园区企业“以奖代补”公租房1439套,省住建厅已认可完成开工任务)。还有1430套公租房,上报省住建厅已完成,实际上还未开工实施。下一步是针对未开工的1430套公租房继续采取划转改造一批、“以奖代补”一批、开工建设一批、调整一批等办法,制定整改方案,部门商讨形成意见后上报县政府批准实施,予以化解历史欠建。二是晋屏公租房(丰禾墟点)于2020年年底县住保中心已与金康公司衔接好,春节前已拨付专项资金40万元给金康公司,目前我中心对121户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已在2021年5月18日全部安排入住。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不够牢。一是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经济适用房房价和办证上没有合理调理和统筹,导致群众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二是在廉租房建设和分配上没有主动想办法、解难题,其根源还是没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忽视群众诉求的情况。三是公租房分配管理较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1)关于经济适用房办证: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经适房业主雷素芳等三人及时查阅相关工作档案,并与业主多次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相关单位为其办证进行了咨询衔接。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针对经适房办证前期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及转移登记资料清单。加之该土地为划拨用地,购买方还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补交标准县里相关部门还没有拿出确定方案。目前,我中心与国土局测绘中心衔接房屋测绘事宜,根据资料清单,完善相关资料和衔接相关办证工作。(2)对于经济适用房定价不合理问题。原房产局按每平方米1220元价格出售,超过90㎡部分按1800元/㎡价格出售(超90㎡不属于保障内建筑面积,是按当时的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格定的)是定价在合理范围内。(3)加强住房保障管理,全面梳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制定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嘉禾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制度规范化来杜绝今后再次出现权钱交易的现象。(4)从2021年起我中心将采取按季度发放的方式核发租赁补贴。经住保中心对140户未发放租赁补贴的对象进一步审核审定,其中33户因保障对象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取消保障资格;6户已发放到位;101户因户主死亡或未办理惠民惠农存折而不能予以发放。县住保中心将进一步对租赁补贴对象进行复核复审,并要求补贴对象提供惠民惠农存折等相关资料。(5)住房困难家庭超过规定轮候期仍未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的,已安排专人复审复核,待有房源时对在规定轮候期内保障轮候对象及时给予保障。(6)2020年信访件15件,已及时回复,都获得了信访对象的满意好评。

3、履行主责主业不够到位,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上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制度不够健全。一是住房分配与运营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违规享受廉租房政策问题较突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履行自身职能职责不够到位,整治违规享受公租房问题的力度不大,租金追缴成效不够明显。按照国家政策,本应享受廉租房政策的群众没有实际享受,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反而享受了。三是保障性住房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安居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整治不够彻底,在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上没有认真梳理问题和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有效措施,存在长期空置和闲置、擅自改变公租房使用性质、违规分配和享受廉租房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郴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郴政办发[2019]26号)、《郴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郴建发[2020]56号)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申请分配及后续管理,已制定《嘉禾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此来加强公租房分配和管理,完善公租房的准入、管理、退出机制,实行精准保障,确保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83户拥有不动产还在享受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其中29户享受租赁补贴的已全部取消,并追回违规补贴31320元,对54户享受实物配租的,其中11户为商品房预售预抵尚未交房,待达到交房后予以清退,其余全部已清退到位。(3)加大收缴力度,清缴应收未收的租金收入,拒不缴纳的,按规定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或依法启动司法程序。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形式主义问题较突出问题。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流于形式,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部分领导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内容连续多年雷同,有的甚至只修改年份。

整改落实情况:(1)通过党员大会、中心主任办公会以及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2)雷同报告由本人重新书写,并由我中心党支部书记审阅并签字。(3)今后党支部书记将严格审核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法材料,明确任务和职责,严格要求相关领导和部门认真审核把关,实行一把手签字盖章才能上报,谁审核谁负责制度。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一是违规津补贴清退不够彻底。二是超人数超标准公务接待。三是违规费用清退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严格落实工会法,按照巡察组要求,逐一清理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做到奖金与津补贴职工等福利不超标、不重复。(2)在干部职工会和党员会议上再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九条等规定以及进行反“四风”教育。修改和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3)制定出台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务监督职责。

6、财务管理随意性大,审核把关不严,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报账手续不齐全。二是工会经费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三是超标准购买服装。四是存在“隐形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对有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加法律意识、责任意识。(2)制定出台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职责,细化了财务支出管理规定,强化财务监督制度,特别是强调在报账审批程序中会计先行审核的重要性,财务人员要对报账事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以及上级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做到不合理、不完善的坚决不予报账。杜绝今后报账手续不全、超标准报账和“隐形报账”的现象再次出现。(3)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每项支出均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履行报账手续,手续不全坚决不予报账。

7、保障性住房租金、押金收取保管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2013年至2015年收取的保障性住房押金161.9148万元已全部存入财政专户。(2)制定出台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票据管理规定,票据管理实行一站式管理办法,财务人员负责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及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对有费用收取的股室确定了专人及职责予以负责。坚决杜绝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等现象。

8、工程项目建设在招投标、工程款拨付方面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上没有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二是附属工程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三是在工程款拨付上不规范,工程款、监理费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整改落实情况:(1)规范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制定嘉禾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2)在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方面,严格按照《招投标办法》和对照《招投标事项核准表》的内容执行,严格加强对监理、勘察、设计进行依法公开招标或核准。对往年以来的项目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对工程项目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予以完善相关手续。(3)加强对工程财务的审核,严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及“三重一大”制度依法依程序办理工程款拨付,杜绝今后向个人账户支付工程款现象。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会前协调沟通和酝酿还不够充分,集体讨论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1)修改和完善了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必须充分沟通酝酿,会中集体研究,充分发扬民主。(2)认真执行支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制度,必须要有成熟的方案才能上会研究。(3)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班子成员都逐一发言表态,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了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4)制订出台中心《三重一大事项落实制度》,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

10、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往年审计报告及审计整改要求,县政府召开了专项审计整改专题会议,涉及到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乡镇与单位均要对标对表逐一进行了整改。(2)、经省住建厅2020年底交叉评估,往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棚改历史欠建996套,已认可完成建成任务。

未完成原因和下步计划:(1)对于建设项目未完成任务、应收未收租金、追回租赁补贴等问题需要较长时间去逐一整改。(2)2020年12月20至2月4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审计组对我县进行了为期45天的专项审计,审计组对我县往年审计报告中列出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进行了认可销号,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一些问题,我们将会按新的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建议,认真抓好审计整改,与巡察整改融合工作,继续整改、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坚持以整改推进住保中心工作,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内部管理。

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从问题来看,更需要的是举一反三,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落实。结合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实施综合治理,最终实现问题全部清零,我中心班子成员将切实肩负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政治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制度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内部改革,促进发展。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效果。

对照问题表现,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既查找根源,又要形成长效机制,解决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使整改效果最大化,为保障性住房领域规范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尤其是涉及到的重要部门、重点风险点要形成一套有效廉洁风险防控的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物,确保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反弹、不重现,确保我中心的各项工作能有序开展。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第一位。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不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充分利用“四种形态”,强化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把廉政建设摆在第一位,让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实现整改过后面貌焕然一新,形成干部激情干事、敬业担当的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中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0735-6622288;邮寄地址:嘉禾县珠泉镇珠泉东路72号,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邮编424500。

嘉禾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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