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不回来原版mv(秋天不回来)

对于音乐的喜欢我由来已久。

还在儿时,就喜欢陪着哥哥的收音机,轻轻哼上几句。我喜欢音乐,特别喜欢流行音乐,“认识”王强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个晚上,我打开电视机,在中央三台,有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的形象应该不算帅,可一出场却能吸引我的眼球。也许是我天生对音乐的一种敏感吧。第一次听王强的音乐,我忘记了身边的一切,心随音乐时起时落。听着王强的《秋天不回来》,我特别有感觉,好像这首歌就是为我而写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工作已经快二十六年了,对于流行音乐的热爱却依然是个大孩子,可能是喜欢文学的缘故,我骨子里在一种多愁善感的性格,听着王强的《秋天不回来》,仿佛又回到了上学的学校,昔日的课堂。

我上学读的是师范,那时校园里正兴起学吉它热,我自然也融入其中,不能自拨。表姐比我长一岁,吉它弹得捧极了。每次她一弹奏吉它,快乐的感觉就会来到我身边,那时我没有吉它,只能借同舍的哥们的吉它,一有时间便会拨弄几下。也许是喜欢音乐的缘故,接下来的的日子,我和吉它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吉它学习班中,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长得很飘逸,龙其她那一泻如水的长发,特能让我动情。第次和她在梧桐树下弹琴,总会吸引许多羡慕的目光。

在以后的日子,我认识了她。她和妈妈生活在喧闹的城市,父亲是一个工人,在一次上班路上被一辆卡车夺去了生命,五岁时她就和母亲一块生活。生活中,音乐是她的最爱,每次看她弹吉它的投入,忘我,我有些心动了。

可是,就在快毕业的时候,她却走了,永远地离开了她喜欢的音乐。原来,在认识我之前,她已经确诊为白血病。病魔在一天天向她靠近,她的母亲,一位早已伤心欲绝的女人,为了让女儿快乐地走完青春时节的最后岁月,不惜花费近三个月的生活储蓄,为女儿买来吉它,鼓励她学习音乐,满怀自信的生活。可是,病魔没有停步,断断一个月时间,残忍地夺走了她年轻的生命。

现在,我在秋风中又想起她,想起曾和她在梧桐树下,一起弹吉它的日子,那是一种怎样的美丽呀。“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带走我的泪。我还一直静静守候在相约的地点。”

秋天不回来原版mv(秋天不回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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