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区别(法治是什么)

法治和人治都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原则性方略二者是相对立的,在不同历史时期,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或侧重人治,或侧重法治,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法制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法制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区别(法治是什么)

法制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区别

法治和人治都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原则性方略。二者是相对立的,在不同历史时期,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或侧重人治,或侧重法治。

人治的核心内涵是将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最终集中于个人。寄希望于拥有权力个人的贤达开明。制度不是像法治那样,先制订法律等规则体系,然后大家都依法行事,而是当出现了新情况后,如何处理,由掌握权力人随机处理,便宜行事,可能超出已有的法律。国家政策往往不稳定,和个人感情好恶关系极大。如果这个人,昏庸残暴,国家会产生非常大的危机。

法治的核心内涵是充分保护人民的权利,最大程度地限制政府的权力。法治要求先要制订法律规则,而且制订程序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必须要有代表多数人的代表通过。法律一旦生效,必须遵守,就算是不合理,在未经法定程序修改前,也必须遵守并执行。特别是领导人,不能随意变更或废止。

在法治社会里,对于公民来说,只要法律不禁止的,都可以做;而对于政府等公权力机关,只有法律允许的才可以做,依法行政。充分保障私权利,限制公权力(注意权利和权力的区别)。特别是在文革时期,农民地里种什么,什么时间种。养殖什么,养多少,都要听上级安排。否则就可能被扣上走资本主义的帽子,被批斗游街。相反,如果公权力打着服从大局的幌子,没有法律依据而作为,实质上就是变相的人治,反映的是某些领导个人意志。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也可能真是正确的。但这种思想的危害性在于:如果允许这样变通,而抛弃法律的约束,领导们都可以以此类借口,随意而为,社会法制(注意和法治的区别)将荡然无存。特别是在拆迁、土地征收、矿山开采、环保等领域,尤为突出,未批先建先采,比比皆是,无一没有发展经济等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

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逐步向完善的法治方向前进,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但任何事物发展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比如很多人不寻求法律解决途径,过分相信上访的作用,而且认为级别越高,官越大,就更容易解决问题,把希望寄托于青天大老爷。这说明人治观念,不是短期内能够消亡的,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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